讲聊斋

第29章 娇娜(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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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9章 娇娜

聊斋志异:这是一个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故事,被蒲松龄写出了新高度!聊斋典型人物分析之娇娜:《聊斋志异》中有很多关于人、鬼、狐的恋爱故事,比如我们非常熟悉的婴宁、阿宝、辛十四娘、小谢等等,这些故事或讴歌了恋爱自由的观念,或颂扬了真情的可贵,读罢均令人感慨不已。而在所有人鬼、人狐的恋爱故事中,有一篇,非常特殊,可以说在众多的恋爱故事中独树一帜,因为这是一个“有情人未成眷属”的恋爱故事,这便是《娇娜》。这篇故事,因为蒲松龄在故事末尾做了一些自己的评价,所以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写男女之间纯洁友情的作品,其实不然,这其实是一篇讴歌精神恋爱的小说。

《娇娜》的故事来自于《聊斋志异·卷一》,是比较靠前的一个故事,同时也是非常精彩的一个故事。故事梗概:《娇娜》的故事并没有很曲折,说的是:孔生访友遇突发状况,滞留他乡,偶然和皇甫公子相遇,两人一见如故,便时常往来。后来,孔生身上长疮,皇甫公子把自己的妹妹娇娜叫来给孔生治病,娇娜美极,孔生不觉疼痛便被娇娜治好了。孔生请求皇甫太公将娇娜嫁给自己,太公以娇娜年幼(十三、四岁)拒绝,然后将皇甫公子的表姐松娘嫁给了孔生,孔生见松娘亦美,遂同意。后来,皇甫公子住所的原主回来,便举家搬迁,并将孔生并松娘转眼间送到孔生故乡,孔生才意识到,皇甫一家并非人类。数年之后,孔生考中进士,又因冒犯长官被罢官。孔生在郊外打猎时,又一次碰到了皇甫公子,皇甫公子便邀请孔生去他家游玩,孔生询问娇娜的现状,知道她已经嫁人,不禁唏嘘,然而两人相见,却不觉得隔阂。一天,皇甫公子一家请求孔生救命,告诉孔生自己一家为狐,现有雷霆之劫,希望孔生能够拔剑相助,孔生欣然答应,在营救娇娜的过程中,自己却被雷霆杀死,娇娜痛哭,以口中红丸相救,最终才救活了孔生的性命。孔生邀请皇甫一家到自己的家乡居住,娇娜开始不同意,后来得知自己的夫君一家全被雷霆劈死,才答应前往。从此以后,孔生和皇甫公子一家成为至交,经常往来。《娇娜》的故事篇幅较长,原文叙事得当,描述精炼,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准,而在《娇娜》的故事结尾,蒲松龄自己也发表了一段看法:异史氏曰:“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由于蒲松龄的这段评价,过去很多人都认为这是讴歌“友情”的作品,但现在,却多认为并非如此,而是一篇讴歌精神恋爱的故事,所以这在《聊斋志异》中显得非常特别。书生孔雪笠访友归来途中偶遇皇甫公子,两人惺惺相惜,结为好友。并因皇甫公子认识了娇娜,两人暗生情愫,但因娇娜年龄太小,未能结为秦晋之好。孔生最终娶了阿松为妻。在与皇甫公子一家分别后,孔雪笠考中进士,但因为他刚直不阿,得罪权臣,被罢官。孔生在郊外打猎时,再遇皇甫公子。此时皇甫一家正面临着灭顶之灾。为了救娇娜,孔生被雷霆击殒,但娇娜凭着多年修炼得来的功力,最终救活了孔生。《娇娜》这篇小说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不落俗套。特别是孔生与娇娜之间的那种互相爱慕,但又难以言说的感情,刻画得细腻又含而不露。

小说共写了孔雪笠与娇娜相见的四个场景。其中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详写,中间两次则一笔带过。小说是通过层层铺垫的方法引出娇娜这个主要人物的。在娇娜出现之前,小说描写了香奴这个歌女的形象。这也是孔生在皇甫公子家接触到的第一位异性。香奴不仅美(“红妆艳绝”)而且擅弹琵琶(“激扬哀烈,节拍不类夙闻”),可谓色艺俱绝。孔生是个读书人,儒雅倜傥,且工于创作,“为人蕴藉,工诗”。色艺双全的香奴自然引起了他心中的倾慕。所以当皇甫公子“行当为君(孔生)谋一佳耦”时,孔生便毫不掩饰对香奴的喜爱,要娶她为妻。这自然被皇甫公子笑为少见多怪。因为皇甫公子知道有比香奴更美者,他的妹子娇娜便是。

娇娜的出现是在孔生病笃,性命垂危,亟需得到治疗和慰藉之际。孔生的病是全篇重要的转折点,因为他的病只有娇娜能医治。小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的手法,极写娇娜之美而慧,以及孔生对她的一见钟情。娇娜刚一出现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她是如此之美丽。“年约十三四,娇波流慧,细柳生姿”。以至于孔生一望之下,竟忘了病痛,“生望见颜色,呻吟顿忘,精神为之一爽”。及至娇娜为他治疗时,“觉芳气胜兰”,“(孔生)而贪近娇姿,不惟不觉其苦,且恐速竣割事,偎依不久”。小说的描写是如此的生动形象。孔生对娇娜的感恩与爱恋已深入骨髓,不能自拔。以至娇娜离开之后,“(孔生)而悬想容辉,苦不自己。自是废卷痴坐,无复聊赖”。

如果说,对香奴的爱慕,仅仅是文人一时兴趣,那么对娇娜的倾慕却是发自肺腑,不能自已。所以当皇甫公子再次要给他介绍对象时,孔生吟出元稹的诗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来表达对娇娜的苦思。但娇娜毕竟年龄太小,无奈之下,孔生选择了相貌与娇娜相伯仲的阿松。孔生与娇娜的第二次见面正是在娇娜陪阿松来相亲的时候。值得注意的是,小说除了此时对阿松进行片言只字的介绍后,再也没有提起。与娇娜的第三次见面则是在罢官之后。

孔生与娇娜感情的总爆发是在第四次见面时。当时皇甫公子一家正面临灭顶之灾时,孔生锐意自任,要为其解难。当“利喙长爪”的鬼物要抓走娇娜时,孔生奋不顾身,以身赴难,救出娇娜,但自己却被雷霆击毙。此时的娇娜悲痛欲,大哭:“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矣!”我们知道“郎”是中国古代妻子对丈夫或情人之间女方对男方的昵称,而此时,娇娜毫不顾忌地喊出了埋藏心底多年的话语。这是爱的总爆发!并且倾自己多年修炼得来的功力救活了孔生。孔生与娇娜的爱情之所以感人,不在于她是如何的轰轰烈烈,而正在于两人把这爱埋藏在心底,不让她泛滥成灾,而是将这种爱上升到纯理性和哲学的高度。正因如此,才这样的至真至诚至美,让人心生敬意。《娇娜》在《聊斋志异》甚至同类古典文学作品中都是独标一格,深深打动人的佳作。

蒲松龄通过《娇娜》的故事告诉人们,异性之间可以有真正的朋友,关键是看双方抱着怎样的襟怀,带着怎样的心态去结交异性。《娇娜》是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创作的一篇文言短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书生孔雪笠与狐族娇娜一家人相识相知、患难与共的故事。作者抛开了传统的人狐相处的模式,写了一对徘徊在爱情和婚姻中间的男女。这个故事本质上讨论的是情感和道德之间的矛盾,孔生和娇娜并没有为了爱情抛弃自己的家庭,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掺杂任何杂质,这种在对方心中代表美好的情感令人动容。全文故事结构错综复杂,内容完整,叙述详略得当,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娇娜不仅立意新奇,而且艺术手法也极具特点。为了衬托娇娜的美丽,作者先写一香奴为引,后又写一松娘作比。开始,一个香奴已使孔生心满意足,及至见到了娇娜,才感叹“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娇娜偏又不能成为他的配偶,于是又引出松娘,以松娘的“艳色贤名”作为娇娜的正衬。孔生的婚姻,不可谓不美满,但“美中不足”是人生的普遍规律。小说最后没有让守寡的娇娜成为孔生的妻子,一脱“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案白,从而给读者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缺憾,正因为有了这种缺憾,才获得了小说艺术上的完美,才有如此富有诗意的魅力。设使出自一个平庸的手笔,肯定会写松娘、娇娜两姐妹同事孔生,彼此和谐无间,如此美则美矣,但作品的特殊魅力也将因此丧失殆尽。

《娇娜》的艺术特色:蒲松龄在创作《娇娜》这个事故时,叙事和艺术手法上非常有特色,比如,娇娜的出场。蒲松龄在娇娜出场之前,先大段铺叙孔生和皇甫公子的交往,而在娇娜即将出场的时候,又先让香奴出场,香奴的出现,已经让孔生“目注之”,并产生了想要纳香奴的意图,可是皇甫公子却说香奴貌陋,不足以侍奉孔生。如此反衬后,娇娜还没出现,反而写孔生生了“恶疮”,再突出一笔,之后才让美貌且医术高明的娇娜出场,这一出场不要紧,孔生直接被迷得神魂颠倒。小说中说,孔生看着娇娜为他治恶疮,要割除腐肉,在那个没有麻药的年代,孔生居然没有觉得疼痛!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在看着娇娜。娇娜太美了,她的美,美到可以麻痹孔生的痛觉,甚至在剧痛之下,还能“精神为之一爽”。蒲松龄为了表现娇娜的美貌,真是煞费苦心,这样的描写,的确带给人深刻的印象。可惜,孔生对娇娜爱而不得,只好将爱情转嫁到了同样美丽的松娘身上,可是孔生心中毕竟还是对娇娜念念不忘,和松娘结婚当天,还“甚惬心怀”,心中想的,还是娇娜。而娇娜,对孔生也是念念不忘,多年以后,两人再次相见,娇娜情意绵绵的开他玩笑:“创口已合,未忘痛耶”?似乎言下之意便是,“这么多年你忘了我吗”?而当孔生为了娇娜被雷劈死后,娇娜也痛哭流涕,大呼:“孔郎为我而死,我何生焉”!接着便以嘴对嘴,用红丸救了孔生。这似乎暗示了娇娜以后必将和孔生在一起。可是,两人从始至终,都没有越界,甚至是在娇娜的丈夫遭受雷霆之劫被灭门后,娇娜也没有再嫁孔生,而是“棋酒谈宴,若一家然”,俨然成了一家人。其实,长久的爱情,必然是慢慢从爱情走向亲情的。娇娜美丽之极,且心地善良,孔生对她一见钟情,她对孔生,也倾倒于他的痴而不乱、见义勇为。两人没有多余的话,却都在心中为对方留下一片空间,这是一种超越了世俗之间的崇高爱情,蒲松龄所要赞美的,正是这种人世间少之又少的真挚和崇高。

总体来看,《娇娜》的故事,立意新奇,艺术手法也颇具特色,为了衬托娇娜的美貌,先引出一个香奴,继而又让松娘作为陪衬,虽然松娘成了孔生的妻子,可是自始至终,都是配角的地位,着笔很少,作者之所要写这两人,只是为了让孔生在见到娇娜后,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另外,小说在结尾处,刻意安排娇娜守寡,可是却并没有给出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孔生没有娶娇娜的意思,而娇娜也没有提出嫁给孔生,而是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一起,这摆脱了我们传统小说中才子佳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窠臼,给读者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遗憾,不得不说,这是非常独特的。然而,因为故事上的遗憾,带给我们的却是艺术上的完美,如果蒲松龄最后写松娘、娇娜共侍孔生,那作品的魅力,便减分不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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