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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0章 三生
小曼说《聊斋》:《三生》一共有两篇:一个三生三世,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另一个是一个举人的血泪史。
第一篇讲了一个三生三世轮回的故事。主人公是两个人,一个叫兴于唐,另一个佚名,为了方便讲述我们就叫他盛于汉。
先说头一世,话说盛于汉在某县任县令,同时兼做当地乡试的考官。他在审阅考生试卷的时候,阅到了一位叫兴于唐考生,这个兴于唐在当地算个名士,可是却屡试不第,其实兴于唐文章写得很不错,但这次他却又被盛于汉给打压落了榜。兴于唐怀才不遇,居然一气吐血而亡。兴于唐死后来到地府,他不甘心冤死,于是就拿着他的试卷去阎王那里告盛于汉。他在殿外大吵大嚷,他这一闹,结果引起数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们的共鸣,于是大家就共同推举兴于唐作他们的首领,一起去阎王处告状。大家知道,天上玉帝负责,地上皇帝负责,这个地下当然就是阎王负责了。阎王接到状纸后就派人把盛于汉从地上提来审问,问他为何打压优秀人才,而选取平庸之辈。盛于汉活得好好的,突然就一命归西来到地下,心里纳闷,阎王一问才知道是给那些没有考中功名的怨鬼告了,于是就辩解说,自己也只是执行上方主考官的意图,是捧是贬都是上面意思。于是阎王又捕来主考官。向他转述了盛的辩词。这个主考官也很狡诈,只字不提受贿卖功名之事,辩解说,自己作为主官只是把握大方向,下面即使有好文或者贤才,但分管的考官不推荐,自己又怎么能看得见?
阎王听后说:“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诿,失职的责任你们各有一半,按照律例应受鞭笞之刑。”于是叫差役们对他俩施刑。这兴于唐在阶下看到阎王只是判了二人鞭刑,觉得刑罚太轻,很不满意,便突然大声喊叫,台阶两边的群鬼也一齐呼应。阎王问他们为什么喊叫,兴于唐高声说:“笞刑太轻,必须挖去他们的双眼,作为对他们不辨文章优劣的报应。”阎王听罢认为他们的要求太过分,不肯答应,可是群鬼的呼声越来越高。阎王便说:“他们其实并不是不想选到好文章,只是因为他们才疏学浅,不识好文。”于是作为惩罚,阎王就让手下对盛于汉与主考两人用了重刑。这下群鬼这才解气,都说今天幸亏有兴先生,我们的冤望终于昭雪了。
第二世:话说这盛于汉受了重刑之后,便被押送去陕西一个平民家里重新投生做了人。一转眼到了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乱,盛于汉不幸被贼人裹挟。后来官府派兵围剿盗匪,盛于汉也被官军俘虏,他心想:自己又不是贼寇,提审的时候辩解清楚就可以被释放回家。可当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坐在上面审案的县官,也是个二十多岁青年。再仔细打量,居然是前世的冤家兴于唐。盛于汉心里说:“这一下,我可要完了。”果然,可能真是前世孽缘未了,其他被俘的人员全部获释,只有盛于汉被留在最后发落。结果不容他辩解,就被判了斩首示众。这次的盛于汉可算是冤死,于是一来到阴曹地府,立刻向阎王投状诉讼兴于唐。告他滥杀无辜。可这次阎王并没有立即下令拘捕兴于唐,而是等着他享尽了俸禄的运数。过了三十年,才把他归案。
阎王还算公正,让二人当面对质。判了兴于唐以随意杀人的罪名并罚他转世为畜牲,同时在审查时又发现盛于汉曾经在“地府”这边为报私仇鞭打过兴于唐的父母,于是也判罚他转世为畜。盛于汉恐怕兴于唐来生再进行报复,于是请求阎王让他转生作一只大狗,而让兴于唐转生为小狗。阎王获准,于是盛于汉转生成一只大黄狗,它每天在无所事事在街上觅食。有一天,大黄狗正在街上趴着,忽然看到一位从南方来的客商,携带一只的小狗从这里经过,形体跟一只小猫差不多。大狗仔细一看这只小狗,认出来居然是兴于唐变的。想起前世恩怨于是便生报复之心,它认为对方体态弱小,容易对付,于是蹿过去就咬。结果那小狗毫不示弱,两条狗瞬间打在一起,也许还是前世有积怨,结果谁也拉不开,越咬越凶,最后双双丧命。两狗死后,一起来找阎王评理。他们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阎王见到又是这对冤家,叹道“你们两个这样以冤报冤,何时算完?今天我要为你们加以排解,让你们今后好生相处,化干戈为玉帛吧。于是阎王就大笔一挥,重新判定了两人转世后的命运。决定让兴于唐来世做的盛于汉门婿,让两人成为亲戚好好相处。
第三世:话说盛于汉再次转生到山东庆云县,这次命运一帆风顺,家财万贯,二十八岁乡试中举,后又生了一个娴雅安静,品貌端庄女儿。当地的世宦贵族都争着送聘礼来求婚,但都被盛于汉拒绝。后来,盛于汉偶尔路过临郡,正遇上学使大人为参加官考的生员评定等级,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正是再次转世的兴于唐。于是盛于汉便邀请兴于唐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对他热情款待。又向他打听家中的情况,得知他还没有娶妻,于是就决定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于唐。别人不知原因,都认为这是因为盛于汉爱惜人才,而却不知他们之间有多次前世的渊源。不久,于唐就娶了盛于汉的女儿,夫妻生活恩爱美满。可是这个女婿因为恃才自傲,常常对岳父不敬,有时一年到头也不登岳父的家门。而盛于汉今生好似顿悟,并不计较,对女儿女婿非常关心。后来兴于唐屡次考试都遭到失败,始终无法获得功名。而盛于汉不愧前世为官,于是他又多方替兴于唐钻营谋划,打通各种环节,终于打开了兴于唐的仕途之路。从此翁婿之间也前嫌尽释,两人感情融洽,如同父子一般,并被传为佳话。
上面这个故事出自《聊斋志异》卷十《三生》。三生,在佛教中指前生,今生和来生。《聊斋志异》中名为《三生》的篇目有两篇。这篇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考官和一个考生因考试结下仇怨,两个人竟用了三生三世来相互报复,最终还是阎王做了和事佬,让他们两人化解了恩怨。蒲松龄这个老先生啊,手中这一支笔真是厉害,这个故事看似短小精悍,仿佛就是个脑洞而已,但最后在“异史氏曰”输出的观点,才叫一个骂人不露骨。800字的小作文,总结起来就这一句话,翻译翻译:禽兽里面有许多王公大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王公大人里面,本来就有很多禽兽。是不是有点绕?精练一下:(大多数)王公大人不是人!几乎可以说,前面写了那么多魔幻的脑洞故事,都是为了“骂”这一句做铺垫。为了骂劣绅恶霸、王公大人专门编出一个故事,除了蒲松龄也是没谁了。故事中,三生之前的劣绅就属于王公大人,他品行肮脏、道德败坏,不配为人,所以才会落入畜生道,历经三生。从恶劣的乡绅,到马、狗、蛇,到今生的刘公,而在这短短数百字中,我们也能分别通过马的视角、狗的视角、蛇的视角,看到一个人从恶到好的转变——他身上劣绅的性格特点逐渐被淡化。做马时,它受“股夹之刑,胜于鞭楚”,这是三生最痛苦的经历;做狗时,“故啮主人,脱股肉”,说明它还有劣绅的恶性;做蛇时,“不残生类,饥吞木实”,已经知善恶了;再世为人,他还能“每劝人”,蒲松龄也尊其为“刘公”,在经历了三生畜生道之后,今生的刘孝廉是个令人尊敬的读书人,而非三生之前那个“行多玷”的乡绅。
在《聊斋志异》中有不少故事是讽刺古代的科举制度的文章,据说作者蒲松龄就是科举的受害者,一辈子都没考中,到65岁他还打算和孙子一起去考场,被夫人拦下了。他在书斋里还挂着一副对联:“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可见,在中国古代,要想出人头地,过科举之一关是唯一的途径,科举中第对一个读书人是多么重要,难怪前文中兴于唐因为科举被废和考官结下了的仇怨,最后经过几世的轮回才得以化解。社会选拔人才应该广开途径,不拘一格,只拘泥于科举,会埋没很多有用之才,造成很多悲剧。难怪蒲松龄老先生在文末发出如此感叹:“因为一次被黜,仇恨三世不能化解,怨毒之深到了如此的程度!阎罗的调解虽然很恰当;然而阶下有这种冤情的人千千万万,如此众多,莫非天下考官的爱婿,都是阴曹地府里那些因被黜而悲呜呼号的冤鬼吗。”当然这个三生三世的故事其实并不可信,相信转世轮回,因果报应的毕竟也只是少数人,但个体生命之间互相感应,互为因果,这其中的关系还是复杂微妙,难以预测的。与人为善,劝人向善,不作恶,始终是世上恒久不变的准则。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先生有一部畅销小说《生死疲劳》,讲的是一个地主冤死后,经历了六道轮回,分别体验了驴、牛、猪、狗、猴的一生,最后转生为一个大头婴儿蓝解放,整个故事由蓝解放讲述,充满了魔幻色彩和现实主义的悲欢。我想,莫言先生这个魔幻的脑洞,一定少不了蒲松龄老先生的启示,因为在《聊斋志异》中就有《三生》的另一篇,讲述了一个举人血泪史。说有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劣绅,死后也经历了六道轮回,分别经历了马、狗、蛇的一生,最后转生为刘孝廉,整个故事也由刘孝廉讲述。
卑鄙的士大夫“刘孝廉,能记前身事。”他说自己第一世,是个行为道德很不检点的劣绅恶霸,六十二岁就去世了。死后来到幽冥殿,阎王以乡绅之礼相待,用热茶招待他。可是他杯中之茶却浑如浊酒,阎王杯中的茶却十分清澈。他觉得这可能是迷魂汤,于是就趁阎王不注意,悄悄把茶倒在角落里,假装喝完了。过了一会儿,阎王却勃然大怒,原来是查到了他生前作恶多端。就命令群鬼把他叉出去,来世罚他做马。群鬼架着他来到一家门前,门槛很高跨不过去,他犹豫再三,被恶鬼打倒在地。
痛苦的马生“惟奴仆圉人,不加鞯装以行,两踝夹击,痛彻心腑。”再一抬头,自己已经在马槽中了。只听有人说:“生了生了,是个公的。”这时它心中已经明白自己成了马,但是说不出话来。加上饿得不行,就凑在母马的身体下面吃奶。马生无聊又寂寞,就这样吃着奶过了四五年,它长得又高又壮,可以当人的坐骑了——它终于成了一匹合格的马。被人骑得久了,它也有了被骑的经验——比如说,主人骑马时,都会配上马具,放松辔头信马由缰,这样跑起来就很轻松;如果让仆人或养马人骑,那就倒了血霉了,他们不装马具就上路,用两条腿往肚子上一夹,简直痛彻肺腑。时间久了,它对仆人驾驭自己的方式感到十分气愤,也实在受不了那样的痛楚,心一横脖子一梗,绝食而亡。“至冥司,冥王查其罚限未满,责其规避,剥其皮革,罚为犬。”又登幽冥殿,阎王就很生气,说你这个刑期未满就自绝而亡,往小了说是逃避责罚,往大了说你这相当于越狱啊,来人来人,把他扒皮抽筋,扔到野地里,下辈子当狗去。
屈辱的狗生“稍长,见便液,亦知秽,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突然感觉到背上一阵柔软,睁眼一看,母狗正在舔舐自己呢。它心中无限懊恼,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既然当了狗,也要做一只有尊严的狗——比如说,看到那坨粑粑了吗?对于一只狗来说,那腾腾热气,散发出的浓郁香味,是多么强烈的诱惑!本狗在此立志,终狗一生,绝不吃屎!但这种所谓人的尊严,被强加到一条狗身上,是多么滑稽可笑。为狗经年,它悲愤抑郁,也曾想过一了百了,又怕阎王怪它逃避责任,下回不知道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动物等着自己去体验生活呢!还有那主人也不争气,就这么白白养着干什么,养肥了就吃啊,吃又不肯吃。真是气死狗了,越想越气越想越气,跳起来一口咬在主人大腿上。主人惊怒,操起棒槌一顿乱棒,狗命毙于棒下。“冥王鞫状,怒其狂猘,笞数百,俾作蛇。”三登幽冥殿,阎王听完陈述气不打一处来:好家伙,你为了逃避责罚,可真是绞尽狗脑汁,你以为这些小伎俩能骗过本王吗,而且这次居然还伤人了,罪加一等,来鬼呀,打它千儿八百下,然后投蛇胎!
短暂的蛇生“遂矢志不残生类,饥吞木实。”好容易撑过千百杖刑,被囚禁在小黑屋中,这里暗无天日十分气闷,仅屋顶有一小洞,它从洞中钻出,初极狭,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面前是一片茂密的草丛,好家伙,它真变成了一条蛇。兜兜转转又一生,它的心态已经平和了许多,它决定这一生不再做坏事,要做一条高尚的长虫,困了就睡,饿了就吃果子。但眼前还有一个问题,也不知道蛇的寿命有多长,这样熬下去也不是事儿,自杀不行,作死也不行,得想一种体面又不被阎王抓住把柄的死法。正想着,一辆车经过,从它身上疾驰而过,一条可怜的长虫被碾成了两段。“冥王讶其速至,因蒲伏自剖。冥王以无罪见杀,原之。”四登幽冥殿,这回连阎王都震惊了:好家伙,你当走亲戚串门儿呢,三天两头就来一次。他跪在地上向阎王说明了一切,阎王表示行吧,你为蛇一生也没做坏事,也遭遇了分尸之痛,那我就原谅你吧——这次回去,好好做人。再世为人“每劝人:乘马必厚其障泥;股夹之刑,胜于鞭楚也。”一睁眼,他成了刘孝廉。刘公可了不得,一生下来就能说话,读书学习都过目不忘,从小就是父母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也没有伤仲永之悲,也不像范进为了中举不疯魔不成活,刘公年纪轻轻便举孝廉,在乡里乡亲也颇有几分名望。只是,每当看到别人骑马的时候,他就会劝说:一定要用好点的马具,不要用双腿夹马腹,那种痛苦比鞭打还痛。异史氏曰:“毛角之俦,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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