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龙归来林北苏婉

第五百六十八章 堂堂林天策,好这一口?(3/3)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五百六十八章 堂堂林天策,好这一口?

尼雅轻声说道。

而林北也是顺着尼雅的目光好奇的看了一眼。

的确,在跟他们隔着几张桌子的座位上,坐着一对年轻的小情侣,正津津有味的吃着面前摆放的两盘菜。

而且,吃相有点难看

或者说,不太雅观!

“不过,那小姑娘倒是长的挺好看的,纯素颜,又很灵气”

随后,尼雅再次轻声说道。

而在尼雅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北的瞳孔骤然一缩。

因为,他注意到了那对年轻小情侣中的女子手腕之上,戴着一块精致的腕表。

那是,许晴的!

至少,是跟许晴戴着的那块腕表一模一样的一款手表。

当即,林北便是放下了碗筷。

起身,走向那对小情侣。

见此一幕。

尼雅的一双美眸,忽然瞪大。

“这”

尼雅瞬间惊呆了。

之前还没什么反应的林北,在听到她说那个小姑娘长的不错,很有灵性之后,立马就走向对方了!

难道?

堂堂华国战神林天策好这一口?

顿时,尼雅心中有些不太平衡了起来。

那个小姑娘是长的挺有灵气挺好看的,可能比得过她吗?

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还是女人味,还是魅力除了她身上缺乏了那种青涩感之外,完全就是完爆对方啊。

很显然,她才更有诱惑力和吸引力啊。

可她一直跟在林北的身边,林北看她的眼神从来都是清明的,最多是有些欣赏,而不会有任何一丝杂念。

可现在,对这个小姑娘动心了?

若是林北真的对她有想法的话,尼雅反而会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可真当林北要是对别的女人动心,而对她没有半点想法的话。

这也是尼雅不能接受的!

尼雅会觉得,这是在说自己不如对方!

这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

林北自然是不知道这位曾经位列暗榜第一的夜之女王“尼雅”,在他起身走向那位小姑娘的时候,脑海中竟然闪过了如此之多的想法。

当然,就算林北知道,现在林北也不会搭理尼雅。

当林北走到那对小情侣桌前的时候,便是停了下来。

不过,不等林北发问,那对小情侣中的男子,便立马是无比警惕的看着林北:“你想做什么?”

“我想请问一下,你手中的那块腕表是从哪儿来的?可以告诉我吗?”

林北看向小姑娘,问道。

好在,林北对于乌国语言,掌握了一部分,交流起来,倒并不算太有障碍。

“是劳拉姐姐送给我的!”

闻言,那位小姑娘便是回应道。

只不过。

就在小姑娘说完之后,她旁边的那位男子便是立马抢话过来说道:“不是的,这块表是我们买的。”

说话的同时,更是警惕的看着林北。

同时,也是伸手拉了拉小姑娘的手。

小姑娘好像这才是反应过来,立马也是改口说道:“对,是我们买的。”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夺走女主的真命天子,本女配不认命
夺走女主的真命天子,本女配不认命
我穿进了一篇重生文里。 女主和太子是青梅竹马,她重活一回,不求情爱,只求权势富贵。 而我只是这个重生文里最不起眼的一个炮灰。 可我偏不认命。 既然你要故纵,就不要怪我顺势而为了。 太子的心,我要, 至高无上的权位,我也要。 多年以后,那爱她如命的皇帝,却只满眼看着我,要我陪他一生。
佚名
快穿:万人嫌今天开撩了吗?
快穿:万人嫌今天开撩了吗?
“渣女的名头可不是白拿的!” 上辈子,她伤了许多男人的心,于是被快穿界主神看中,死后将她安排进了快穿任务。 本以为是什么报复渣男的戏码,谁知她的任务竟然是引诱每个世界的男主和男配对她动情,再收集他们的DNA。 她:“???” 这是想让她被修罗场啊! 好在她是人间尤物,渣女出身,每一次都能将男人们安排得明明白白。 至于收集DNA…… 她:“收集的方法多了,你们想要哪种?”
佚名
黑大圣:天命人,不信天命
黑大圣:天命人,不信天命
【黑神话+黑西游+天命人+脑洞+现实+解析神话】 孙圣说,我不想当天命人!老猴子说,你想,给你一根金毛! 孙圣说,我要离开黑风山!土地公说,你会回来的,我等你!孙圣扭头就走,一路打出了苍狼林。 却发现,世界不像他想的那样,天地比他想象的更恐怖!出了苍狼林,步步有难,处处遇灾,到处都是妖魔鬼怪! 凶猛的花虎妖,几百米长的双头藤蔓,蔓延二里路的巨花妖,看不清面容的怪人,占据整个山谷的树妖,披着人皮的
江左一叶
三国:从凉州辅佐刘备
三国:从凉州辅佐刘备
关于三国:从凉州辅佐刘备:汉灵帝末年,风起陇右,傅燮之子傅干,邀请刘备到凉州发展,关东的世家子弟看不上刘玄德,我关西人热烈拥戴。等到天下大乱时,我关西之兵在刘备的带领下,再次出关,横扫天下
科尼岛的柏桦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结婚三年后,老婆平步青云,成为了杰出女总裁,最终抛弃了我,当我反手娶了小姨子后,我的身份曝光了。 这时,他们全家才幡然醒悟,原来,前妻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杨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