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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60章 胜券在握
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再次派出斥候联络尚在西北的靖安军,在他们与靖安军之间往西数百里就是新陵,那里还留着五万的新陵军,虽然现在孟长策人在饶谷,可还是得防备他们在事后捅刀子。
如此安排是为了稳妥,目前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奇袭羌戎上,方才朱琇所言确实是一条极佳的计策,众人已忍不住开始纷纷讨论起作战的细节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很快就要为今日的决定后悔不迭。
两日后,丰野骑兵与阿史那布哥在丰乐县五十里之外的荒野相遇。魏钧大军开拔之时阿史那布哥就收到了消息,停止了对丰乐县的进攻,收拢兵力全力以赴应对这位羌戎的宿敌。
羌戎攻破北靖边关已将近一月,转战至今存活下来的已不是士兵,却是嗜血的魔狼,体内仿佛流动着烈火岩浆要把天地吞噬。而宣武铁骑却是当世最精锐的骑兵力量,身经百战已被淬炼成铁,静默时是远山寒雪,动则如雷霆震怒,闪电般直插敌人的心脏。
这样两支军队正面碰上,战况已不能用激烈二字形容,直似喷薄的火山遇上千年玄冰,升腾出炽热的硝烟,欲烧毁世间所有的忠诚与野心。
其实在之前令宣武铁骑名扬天下的并非是这种硬碰硬的能力,而是可怕的速度和神出鬼没的踪迹。安亲王打仗讲究的是“正”与“稳”,所用都是光明正大的阳谋,以强大的个人魅力令三军俯首,敌人都常常输的心服口服。而他一手培养出的魏钧却格外擅长奇谋,用兵往往出人意表,最擅长用自己的刀锋攻击敌人的软肋,宣武铁骑便是他手中最锋利的刀。
这样一支队伍讲究纪律,讲究效率,讲究配合,日常的给养和训练足以让所有带兵之人眼红,放在任何一个统帅手里都绝对要当成心头宝,不舍得放在正面战场上与敌人对耗。可是当他们站在被异族侵犯过的土地上,当他们从乡亲们无人收殓的尸首旁走过,他们就已经别无选择,只能义无反顾。
那一杆红底黑字的“魏”字大旗下,他们的统帅穿着和他们一样的黑衣黑甲,原本雪白的冠翎却已经被染成暗红色,他长刀所指,就是全军全力进攻的方向。
就算是这种交锋,魏钧也绝不是只知道逞匹夫之勇的寻常将领,想战胜马背上长大的羌戎人,仅靠士兵的悍不畏死是不够的。
当时骑兵一般的作战方式只是简单的冲击、砍杀等,拼的是人与马体格的强悍、士兵作战的英勇和装备的优劣,但宣武铁骑却不仅仅是在这些方面拔尖,他们是可以用骑兵组织简单的阵法配合的。
此刻魏钧并不是在单人匹马地冲杀,而是和他的小队一起作为尖刀,随时调整作战重心。在如此激烈混乱的战争中能做到随时把控战场形势,这无疑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天赋,魏钧正是靠的这种能力成就了不世之功。而经过常年累月的训练,骑兵和战马之间的默契、妙到颠毫的控制力更是连马背上的羌戎人都比不上,又如何能不叫对手望风披靡。
此时战场上乍一看好似两盘碎沙相混,但其实那些黑甲的战士们始终像有无形的丝线相连,仿佛一部巨大的屠杀机器把敌人绞碎。这样的优势在一开始看不出来,但随着对耗不断进行,阿史那布哥很快就发现情形不妙,他们两边的军队原本人数是相当的,但他们往往需要耗费四五条甚至更多人命才能干掉对方一名骑兵,而当两边人数差距稍一体现,对方屠杀的速度骤然加快。
阿史那布哥虽然颇通合纵连横之道,能把草原上的各个部族都统率在一起,但毕竟不像他的父辈一样经历过和北靖军队大型的战争,更从未见识过这种打法。此刻他一时看不出门道,只知道当他从砍杀数人的兴奋中抬起头来,刚一环顾四周就被迎头浇了一盆冷水。他不愧也是当世枭雄,瞬间判断出局势来,他们这支深入异国的孤军经不起这般消耗,阿史那布哥果断下令:撤退。
此时本是乘胜追击的大好机会,但阿史那布哥毕竟不是易与之辈,阵型虽败不乱,一阵箭雨稳稳地压住了阵脚,不让北靖士兵讨到多少便宜。而魏钧同样顾忌若把他们逼急了会分散流窜到周围的村子,现在羌戎人为了不拖慢行军进度,取得了给养之后就并未大肆破坏周围的村庄,魏钧便不敢把他们逼得狗急跳墙,追击了一阵也就顺势收兵。
这一战的消息传出,朝野上下齐齐振奋,沉寂了数日的丰野军果然不负众望,极大地挫败了羌戎人不可一世的锐气,拖慢了阿史那布哥入侵的脚步,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有能正面克制羌戎的军队,就会让他们彻底陷入被动局面,把他们消灭在境内只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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