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实在太宠我了

第1127章 冯家酒楼(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127章 冯家酒楼

林昌骏便说道:“对于你们大安报社,老夫倒是很感兴趣。当初你提出这种想法的时候,祝兄就曾写信于我,当时我还觉得,这种想法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很难成行。”

说完又笑道:“不过看到你们发行的第一期报纸之后,我就知道自己错了。惊艳,这是我看到那期报纸的第一感觉,无论是哪个板块,都近乎完美,若是大安报社分社能够保证质量,在江陵想成功也不难。”

“多谢伯父夸奖。”

荆哲赶紧谦虚回道。

而林昌骏则继续道:“所以我便通过信件跟祝兄了解过你们报社的运作模式,虽然只是知道个大概,不过也能猜到,其实报社的运作并不需要太大的地方,而且位置也不需要多繁华,所以报社分社的地方是最好选的。

需要地方最多的,怕就是闻香居和张家酒坊了,贤侄刚才也说了,你并不想自己建,那就只能买。能够容纳闻香居和张家酒坊的地方,就只有现成的酒楼或者勾栏了。”

林昌骏说的不错,城里最大的娱乐场所就是酒楼和勾栏,而他自然不会去把一家勾栏改造成闻香居——在汝州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若不是走投无路的话,他不想再这么做了。

江陵人本来就排外,而荆哲来了直接把男人们寻欢作乐的地方弄没了,他们能高兴的起来才怪呢,所以荆哲排除了这个选项。

“不瞒伯父说,小侄之前在汝州就收购了当地最大的酒楼,并且把那家酒楼一分为三,分别开办了报社分社、闻香居和张家酒坊分店。所以我想再如法炮制,在江陵也收购一家酒楼。”

听荆哲说完,林昌骏点了点头:“老夫的想法也是如此,可满足贤侄条件的酒楼,江陵城里只有一家,不过想要收购它,有些困难。”

“哦?”

荆哲今天刚到江陵,也还没时间在城里逛,因此好奇道:“这家酒楼叫什么?”

“冯家酒楼。”

荆哲一听,马上问道:“冯家?哪个冯家?”

“贤侄觉得,江陵城里还有几个冯家?”

“……”

这话说完,荆哲便知道了,没想到冯牧白家里还开着一家酒楼。

这时,林昌骏继续道:“青城派原掌门林青山是冯夫人的表侄,听说林青山在津西比武大会的时候曾被贤侄打过一顿,随后就传言当晚被雷劈致死,林家一直觉得他的死跟贤侄有关系,对贤侄的印象可不好。而冯家酒楼目前的掌舵人正是冯夫人,所以想要收购冯家酒楼,难度不小。”

“……”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荆哲有些麻了。

这世界真是太小了,林青山喜欢他三姐,结果被他炸死了,谁知他竟是冯焕友的表侄。而冯焕友的儿子冯牧白则喜欢他七姐,当然现在还没被打死,但脸已经被荆哲打肿了。

这还不算完,听说冯焕友还是太傅白清源的门徒,而白清源可是荆哲的老对头了,所以这么看下来,有些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敌人,一身的反派属性,想不对付他都不行。

想到这里,荆哲苦笑着摇了摇头。

————

重楼不要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不做医妃做宰相,战王夜夜来暖床
不做医妃做宰相,战王夜夜来暖床
苏宛离是侯府人人厌弃的真千金,她曾流落在外,归来时,假千金苏宛霜却早已取代了她的地位。 爹不疼娘不爱,侯府人人对她弃之如敝履,他们甚至不惜多次试图把她送上各路权贵的床,为苏宛霜铺路! 她拼死抵抗,却终于还是,名声尽毁! 她被送到乡下修养的当日,魂穿21世纪,然而到了这里,她才明白女子婚姻可以自主,也可以读书学习,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她都努力的吸取现代只是,不仅成了玄幻大佬,还成为了医学博士。 就
止念
山村妙手神医
山村妙手神医
惨遭背叛,却意外获得神农神医传承。   既然城市没有留爷处,那爷,便做个农民村医。   平时种种田,耕耕地,顺带救个人什么的。   可谁知道,种田致富,救人救个绝美老婆出来。   这,想不躺赢,都很难啊...
红尘乱
斩仙葫芦在手,大唐盛世全靠我
斩仙葫芦在手,大唐盛世全靠我
穿到大唐的他,身携万宝造化炉。原本,他想锻造斩仙葫芦,从而游历仙唐、追寻长生仙缘。 然而,在仙缘未寻得之前,他便先后造出了众多法宝。凭借着身上的千百法宝,他把大唐妖魔全部斩尽。 不知不觉中,他成了贞观皇帝口中的大唐国师,成了修道者眼中的遗世真仙,也成了万千百姓家中供奉的除魔天师。 当得知仙庭难觅、长生路断后,他踏足凌霄,着手布局取经之路。
佚名
六零年代:每天秒杀万倍物资
六零年代:每天秒杀万倍物资
唐宁魂穿六零年代,开局获得1分秒杀系统,每天只花一分钱,就可以秒杀千万倍物资。 叮,今日秒杀单品一千只烤全羊! 叮,今日秒杀单品一万斤五花肉! 叮,今日秒杀单品一万斤无烟煤炭! 叮,今日秒杀一千套自动保暖内衣! 叮,今日秒杀一千支九五式突击步枪! 叮,今日秒杀国产运动鞋一万双! 在这个别人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唐宁过上了吃喝不愁,洋房小楼,漂亮媳妇应有尽有的快活日子。
佚名
惊!看清竹马后小姐和总裁闪婚了
惊!看清竹马后小姐和总裁闪婚了
十四岁时,我被送到了他家,第一次跟他见了面。 从那以后我们就生活在一起,一过就是十年。 这十年中,我在他这儿什么都算不上,什么也不是。 而他却是我这十年来的光,是我的全部。 既然如此,我选择转身离开。 后来,我另嫁给了豪门总裁。 昔日我追不动的他,却在我结婚后哭着求我原谅。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