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天圣帝

第1632章 不需要再有任何顾虑(1/4)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1632章 不需要再有任何顾虑

“婵儿听话,留在皇朝等我回来。”

龙主走后,婵儿便要求要跟着去星空,君无邪再三劝说,她依然坚持。

“龙主都说了,让婵儿跟着你,冥墟可不好对付,婵儿不放心。”

婵儿眼巴巴地看着他,一点没有女帝的威严与气场,跟个委屈执拗的小女孩似的,眼里还泛着泪光。

“我随身带着天帝,婵儿你有什么不放心的。乖乖在这里等我,听话。”

君无邪此番是不可能带任何女人前往的。

瑶儿就要醒来了。

他希望瑶儿醒来时,只看到他一人,有一段只属于他们两人的时光。

……

接下来的时日,君无邪将自己关在房间内,进入了修炼状态。

这次在武道神话交流大会上得到厚土精魄,自是要尽快融炼,还有那十二木雕生肖中的符道能量。

厚土精魄品质不低,是神品奇珍。

显然,得到它的域外势力并不知道是神品,否则的话就算他们无法使用也不可能拿出来。

里面残留的杀伐之力能蒙蔽人的感知,神境之下的修行者,几乎是看不出他的真实品级的。

精魄中的杀伐处于沉寂状态,但若去吸取里面的本源,便会激活杀伐。

君无邪将之纳入洞天,置于命星中央的磨世轮盘内。

里面的杀伐,本来应该是神境之力,但是由于岁月过于漫长,已经减弱了许多。

现在介于神境与圣境之间。

他将厚土精魄中的本源缓慢地剥离出来,瞬间便激活了里面的杀伐之力。

但是杀伐之力刚冲出来,便被磨世轮盘磨灭,留下的只有纯正的本源之力。

土黄色的本源能量,从磨世轮盘中流出,被他的身体吸收,沿着经脉流淌四肢百骸。

这种本源有种厚重沉凝之力,令他浑身经脉宛若不断被高山大岳碾压。

不过,他的肉身极其强悍,以这个品质的厚土精魄本源,还无法对其造成明显的伤害。

他的身体逐渐由内而外泛起一层土色的光芒。

不管是骨骼、内脏、经脉、血肉等等,都在融炼土之本源的过程中逐渐变强。

他体内的本源亦在缓慢发生蜕变,先天圣体血脉正在缓慢进化。

在这个过程中,肉身衍生出更多的生命精气,体内的血气也越来越旺盛。

但是血气的量并未增加,虽然有更多血气衍生出来,但血气由于血脉的蜕变,不断精纯化,始终保持着不变的量,力量在增加。

时间在修炼中流逝。

十天、二十天、三十天……

君无邪每天都能清晰感受到自身的变化。

他在变强。

神禁领域,在百世神话一重天中逐步提升。

虽然缓慢,但随着身体不断吸收融合厚土精魄的本源,神禁领域也逐步迈上了百世神话一重后期。

直到第四十天。

他终于将厚土精魄中的本源全部融炼完毕。

肉身强度与血气品质都提升了不少,毕竟天资成长强度提升了些。

但他依然在百世神话一重天中,接近一重巅峰,并未踏入第二重天。

这个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

毕竟,神禁领域越到后面提升越是困难。

再者他现在不过才初入混元圣境。

他现在体内的本源中衍生出了些许承载土之真意的本源道纹,使得肉身对土之力有了不低的抗性。

接下来,他全身心吸收木雕生肖中的符道能量。

体内的命星吞噬能力全开,可谓是疯狂吸收,达到了身体能承受的极限程度。

几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

君无邪的符道终于到了九境圣符师巅峰。

枫落忆痕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秦时月救了皇后,秦家靠着她一跃成为侯府,却都盼着她死。养伤三年,她回到京城,却发现侯府已经没有了她的位置,爹娘兄长将所有的宠爱都给了秦可云这个养女。他们抢她的院子,换她的婚事,夺她的嫁妆,更是连她的性
然晴夜雨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关于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普通上班族林渊深夜加班后被紫色闪电劈中,意外穿越到以武为尊的天武大陆,附身于林家旁系同名废材少年。此世界修炼境界繁多,林家为中等家族。林渊穿越后激活天命系统,获天阶功
词谱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楚天佑重生到了妖魔肆虐的玄幻世界,成为一名资质逆天的神影岭弃子。为了能在这个危险的乱世中活下去,默默参悟修炼各种禁术,并且猥琐发育。将普通的回天术变成仙人长生功,转眼增寿千年。“参悟五行剑法,领悟先天
紫叶的思与念
桃色仕途
桃色仕途
陈斌从未想过干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考虑到这些年一直受到干妈的资助,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然而,他就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就因为那个女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请让我火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末世医学天才、精英战士,意外穿越成将军府不受宠的大小姐。于乡下宗祠为父兄祈福十载,归来时,地位被养女取代,连未婚夫也被夺走,还在捉奸现场被未婚夫太子污蔑,惨遭退婚。随后,皇帝一道赐婚圣旨,将她许配给令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