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淼淼秦漠

第3章 小美人有的特殊待遇(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3章 小美人有的特殊待遇

这男人的手劲好大,而且,胸膛也太硬了。

磕得有些疼

娇气的阮淼淼抿了抿嘴,脸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梨涡,可爱又软乎得让暗处的视线更加炙热。

也让抱着她的男人指尖急剧的颤动了一下。

“谢谢。”阮淼淼有些不自在的站直了身子,“不好意思,撞到你了。”

“以后小心点。”男人很快就放开了手,似乎是有些嫌弃。

阮淼淼站得离他远一点,知道自己很弱,在这里,别人不待见她也是很正常的。

焚似乎也注意到他们这边,但没说什么,只是沉着脸,对其中一个玩家说道:“快进去,我还要分配其他客人的房间。”

“什么?这地方确定能住人?我不”

“进去”这两个字还没说完,就触及到焚那阴翳的眼神。

他被吓了一跳,赶紧收声,不敢说出一句不满的话来。

他差点忘了,在这里,还没摸清楚这场游戏的底细之前,最好不要惹怒鬼怪们。

男人干笑道:“没事、没事,我收拾一下也是可以的。”

说完,他就进去了。

之后的房间,每打开一个,里面都传来差不多的臭味。

有的甚至更加惨,墙上都是溅上去的血迹,甚至有血肉挂在上面一样,瘆人得紧,都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才会有如此惨状。

大家都敢怒不敢言。

直到焚打开一个同样条件差到令人发指的房间让带口罩的男人进去时,男人冷声要求道:“要么收拾干净,要么给我换一间好的。”

剩下的五个人惊惧的瞪大眼睛看着他。

这人不要命了?居然敢对高级鬼怪提要求?

焚阴冷的笑了笑:“没有,要么住,要么死!”

男人突然拔剑,猛地朝他刺过去!

“砰——”的一声,剑擦着焚的左脸,插到墙上,在墙上砸了一个洞。

这不是把剑插到墙上,而是用冲击将墙给毁了一个洞。

如果这把剑刺穿了焚的脑袋,可想而知,会直接将他的脑袋给轰炸开。

“我说,给我弄干净!”

焚脸色一沉,“你是在反抗我吗?”

男人淡定的把剑抽出来,“你们酒店有规定的吧,要是客人提出合理的要求,你么能办到的话,就会给我办到的吧?”

而这前提是,你有让鬼怪给你办事的实力。

焚看了一眼他手中的剑,这把剑通体漆黑,中间一条血线似乎在流动,像是活物,泛着寒光。

而且有着让他畏惧的力量。

在没触发死亡条件下,他的确不方便跟他打起来。

不急

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眼神浮现浓烈的杀意,已经在脑海中模拟好怎么折磨他至死的场景。

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扔给他,“1310,自己去开。”

男人接过钥匙,随后看了阮淼淼一眼,动了动嘴唇,但还是没有开口。

圆滚滚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替身上位,谁把黄袍披本王身上了?
替身上位,谁把黄袍披本王身上了?
姜辰穿越大梁国十六皇子的替身,为了模仿加深人设,姜辰只能含泪日日勾栏听曲。姜辰一心只想逃离京城,外出就藩。奈何天不遂人愿。打了兄弟,梁皇直夸打得好。接了解决流民重任,天天摆烂,结果惨遭身边人背刺,梁皇直夸有本事。正逢大梁北面匈奴来犯。满朝文武无一人敢战。为了被外派,姜辰不惜得罪所有人,直言:“此殿内,凡是擅议和谈者,当斩!”激进派以为自己已经够激进了,但没想到跟姜辰比,自己竟是保守派。最终姜辰还
兔叽先森
提前登陆永恒纪元,打造万古宗门
提前登陆永恒纪元,打造万古宗门
林枫重生回到了永恒纪元降临前成为了游戏中的镇北侯世子,获得万古宗主系统,开局就被诬陷玷污公主,天崩开局。 他妹妹是未来女帝,为了救他妹妹被迫嫁给三皇子。 林枫建立玄天宗,忽悠妹妹拜入他门下,前期妹妹带着他跑,后期他带着妹妹起飞。 三年后。 永恒纪元开服,玩儿家登陆永恒纪元。 “嘿嘿!至尊骨,氪金大佬,统统都到我碗里来。” 林枫将那些有大帝之姿和有外挂的玩儿家吸纳入宗门收为弟子。 “我天生至尊骨,
梅花鹿
陆小凤后传之赤血剑
陆小凤后传之赤血剑
关于陆小凤后传之赤血剑:不无脑,没科技!江湖人,悬疑事!踏着古龙的足迹,续写古龙的传奇!那一年,岳阳城中,青楼之内……李逍遥,将来会名满天下的李逍遥!一把赤血剑,一位倾国红颜。从此,逍遥如烟,浪迹天涯……全书将分为四段“卧龙血案”“皇宫大内”“西北之地”“身世之谜”从此逍遥江湖,如烟似幻,持剑天涯!
轩辕寒夜
龙魂武帝
龙魂武帝
【传统玄幻+无系统+杀伐果断+暴爽燃文+百万追读】 江尘,江家绝世天才,本是觉醒亘古稀有的神龙武魂,却被人误认为是废武魂土蜥蜴,因此受尽冷眼,卑微如尘。 然江尘却是一心向武,百折不磨,崛起于微末,傲立于大争之世,横压当世,独断万古!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佚名
通玄塔
通玄塔
小村少年拾破塔,祸起灵药逃天涯。 命运多舛逢绝处,守护苍生责任加。 若非得道多有助,天赋再好是空话。 修仙漫漫有通玄,终登上界留佳话。 传统玄幻,非爽文,简介无力,请看正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