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的日子

第一百五十七章一个神偷杀人后逃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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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百五十七章一个神偷杀人后逃亡

孟东军走出死角,远远的看到,自己摊位上的钟老板已经不在了,才走了回来。

刘红梅拿着钱包,焦急的说:

“老板,咱们的钱包。怎么空了?”

孟东军从口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说:

“我把钱装到身上了。”

孟东军接过刘红梅递过来的钱包,把身上的两千块钱现金装到包里面。

脑子里想的是,只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什么都不知道,爱咋咋地吧。

刘红梅看孟东军的脸色,有点不对,怕他出什么事,就对他说:

“老板你病了吗?要是身体不舒服,就回去休息吧,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人。”

孟东军笑笑说:

“没事,没事,我好好的。”

虽然是一所成人大学毕业的大学生。

孟东军自然学过《法律常识》,因为这是当时各个学科的一门必修课,讲课的老师,是一个37岁没有娶媳妇的老小伙,他二十多岁从公安大学毕业后就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因为在调查南海,高层子弟的一桩海南汽车走私案件中,他被莫名其妙的调离了公安系统,调到了北京市工商局,谈了十几年的女朋友,按他的说法,头发都有了白发,因为没有房子,一直结了不了婚,就调到孟东军就读的学校,当了一名法律老师分到了房子,快40岁,才结婚成家。

孟东军从老师走路那一蹿一蹿的姿势中,感觉这就是一个做公安工作的走路姿势。

孟东军知道窝藏罪犯的法律后果。

“坦白从宽,劳改队搬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现实的残酷,是孟董军对法律的理解变成这样,如果证据确凿,零口供也能判刑。

“但这样,办案人员,一辈子心里都不会踏实吧。”孟东军这样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孟东军对这句话一直颇有微辞。

老家有一个叫侯球的,这个人只是传说中的一个神偷,因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小偷,那是真正凭技术混社会的,是每天要练习基本功的,他们会从你身边路过的时候,可以说是任何人都发现不了,就神不知鬼不觉,悄无声息的把你的钱包偷走了。根本不像21世纪的小偷,在光天化日之下,拿一个近一尺长的镊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夹别人的钱包,本来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却把周围的群众当成了空气。上世纪的小偷,是每天要练基本功,据说是在一脸盆开水里,快速把手伸进去,夹起硬币,夹起一块滑溜的肥皂,沙子里面埋上硬币,用手快速的,往出拿。

这些小偷也是拜把子的,他们除了练偷盗的技术,还会练什么少林拳,小洪拳之类的,有的每天早上还锻炼身体练长跑,就是说被发现以后,是要跑的,而不是近年的小偷,被发现以后,还想嚣张的打别人。

说这么多,候球不是一个神偷吗,1983年严打前,三十多岁老混子,被新起的小混混们看不惯,在老家的十字路口,下着小雨,一个二十多岁的小混混们不服老混混,给老混混神偷候球扎刺,顶撞了侯球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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