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这碗狗血我干了

第三百二十一章 不嫁血族王子(12)(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三百二十一章 不嫁血族王子(12)

苟雪对这种做法感到不齿。

“不算啊,纯种血族会提前告诉他们成为半血族需要付出的代价。”

某某稍微想了想,随即补充道:“其实大部分的人是愿意的,因为成为半血族可以拥有血族一半长的寿命,还可以保持容颜不老,而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只是每个月放四百毫升的血出来。”

“你这说得怎么像是献血一样?”

苟雪一听到“四百毫升的血”,就想到了无偿献血。

“确实差不多,毕竟现在大部分的东方血族跟人类是和平共处的状态,就算是地位最高贵的纯种血族,也不会轻易触犯法律。”

某某其实也觉得这种做法更像是让收养的孩子主动献血,而且是有偿的,因为成为半血族对于想要长生和永葆青春的人来说,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那血瞳呢?他也有属于自己的血奴吗?”

苟雪一下就想到了血瞳。

血瞳可是王子,地位肯定极高吧?

“他没有,他喝的是在医院里买的袋装血。”

某某已经看完了《我的同桌是血族王子》的前半部分,血瞳从最开始到跟许小雪成为恋人都没有喝过血奴的血,只喝过沉樱给他准备的袋装血和许小雪的血。

“还可以这样?”

苟雪有些意外。

医院的血袋原来是可以直接买到的吗?

“这个小世界里是可以的,因为实际上有些高层领导知道血族的存在,而且跟他们签了和平共处协议,会给他们提供一些便利,让他们不用再偷偷摸摸地去咬人吸血。”

“还有,其实很多买不起人血的低等血族大多已经不喝人血了,他们平时只会喝动物的血,而且尤其喜欢吃毛血旺。”

某某有条不紊地道。

“这么接地气的吗?”

苟雪万万没想到血族居然真的会吃毛血旺。

毛血旺的主要原材料是鸭血,苟雪以前听说过,但没吃过。

我不是浮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天道鼎
天道鼎
一尊青铜小鼎,自混沌而出。一名青衫少年,偶得道鼎,开始踏上寻道问长生之路……天之大道,可形耶?可证耶?可得焉?悠悠众生,何如问道……
纸笔余生
我在新手村悄悄苟成了大BOSS步凡大妮
我在新手村悄悄苟成了大BOSS步凡大妮
穿越到修仙界,杀人夺宝,尔虞我诈,妖兽遍地……不行,外面太危险了。还是老老实实在新手村静静修炼。
青衫格
四合院开始修仙
四合院开始修仙
关于四合院开始修仙:第一次尝试着写小说,写的不好还请见谅。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夏天,的雪
不是哥们,你又哪个平行世界的我
不是哥们,你又哪个平行世界的我
关于不是哥们,你又哪个平行世界的我:我是道德沦丧的丧尸。我是冷血残忍的杀手。我是品行不端的学牲。我是纨绔跋扈的明星。我是色欲熏心的仙人。我是泯灭人性的学者。……我想杀了我!我想活命!我想逃离这个世界!
枫过长安
血落之城
血落之城
关于血落之城:从休眠中苏醒的血族伯爵爱丽丝·德古拉·普罗德摩尔看着眼前瑟瑟发抖的猫人族少女:“和我签订契约吧,给我提供血液,饶你不敬之罪。”“诶?”就这样,猫人族少女克莱尔与一名血族同行,游历大陆。在
吃巧克力打喷嚏喷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