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为王林北苏婉

第1234章 妖帝之墓的消息(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1234章 妖帝之墓的消息

"至于功法有缺陷?老实说,我真动过这样的想法,但正如你所说,你不是傻子,有没有缺陷,你自然能够发觉。"

"更何况,我并非是想要和你做一锤子买卖,以后。说不定还有诸多合作的机会,我自然不会蒙骗于你。"

"因为,那样损失利益的,是我。我不会干这么愚蠢的事情。"

血沧再次说道。

异域反骨仔!

林北心中不禁是冒出这么个词来。

"要我相信你,也可以,先将功法交给我!"林北淡淡说道,"然后,将你所知道的妖帝之墓的消息,也都告知于我,我可以选择,跟你合作。"

血沧:""

"那你就是把我当傻子了!"血沧冷声道。

"既然如此,那没什么好谈的了。"

林北神色仍旧冷漠。

"你要怎么才能信任我?"血沧蹙眉。

林北摇摇头:"怎么都不可能信任!"

"既然如此。那没什么好说的了!"

血沧双眼微眯。

随后。

血沧便是化作一道红光,朝着远处遁去。

林北手中墨渊长剑微动,不过,林北并非是持剑攻向血沧,反而是将墨渊给收了起来。

任由血沧离去。

片刻后。

林北的视线之中,红光再次出现。

血沧返回。

"林北,在我没有获得诸位天骄的鲜血之前,我是不可能将血族至高功法交给你的。但我可以与你共享一些妖帝之墓的消息,这是我最大的让步,你若不愿,那便作罢!"

血沧咬牙道。

万灵血珠拿不回来。

而他要想变的更强。

他们那一界诸多天骄的鲜血,对他就有大用。

要知道,这一次,前来苍玄古地的,可有不少真正的天之骄子,甚至有帝级强者的后人,他们的鲜血,让血沧极为渴望。

只不过,他没办法出手而已。

否则,要是干不掉对方,无法做到毁尸灭迹,不透露出去半点风声的话,那他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

甚至无法再在异域立足。

毕竟,红鸾虽为圣山至尊,却并非帝级,还无法让他无所顾忌的行事。

"可以,但我不会提前设置所谓的陷阱,让你带着一批又一批的天骄前来袭杀我,然后让他们落入我的陷阱之中。"

"只能说,之后,若是爆发冲突,我会收集对方的鲜血,能收集多少人的,就给你多少人的。"

林北知道,若是再拒绝,那血沧或许真的就放弃合作了。

但林北也不可能真按照血沧的想法去行事。

血沧眉头蹙起。

但,转念一想,林北虽然不是遗落大陆的人,但既然是代表遗落大陆前来苍玄古地,那林北就算是遗落大陆的领军人物了。

两界,到时候必然会爆发冲突的。

林北根本不可能独善其外。

更何况,他早就在那些天骄之中。宣扬过了林北的事情,都想要将林北给擒拿下来,逼问出林北身上的秘密。

哪怕是林北不去找非倪、尘风、白眸等人的麻烦,他们也一定会找林北的麻烦的。

除非林北始终不露面。

否则。林北想避都避不了。

"好,一言为定!"

血沧脸上闪过一抹狠戾之色,答应了下来。

"苍玄古地之中,妖帝之墓的事情。乃是妖族大能推演出来的,虽然并不能确定,是哪一位妖帝,但据推演,大概率是夔牛[kui(二声)niu]、不死神凰、白虎族,亦或者金鳞狮,这四族之中的妖帝!"

"所以,这四族都有顶级后人,前来苍玄古地!"

"妖帝之墓中的那位妖帝,大概率是真的死了,但若是能够找到妖帝之墓,得到其中的妖帝传承。那绝对是一步登天的事情。"

"就算无法得到真正的传承,能从妖帝之墓中,获得一些好处,那也是不可想象的。"

我不是z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多子多福:我儿皆有仙帝之姿
多子多福:我儿皆有仙帝之姿
他是家族修仙血脉中资质尚可的一代。一日生子,发现自己激活了“子母钟”,美其名曰,可以从子嗣的身上烙印天赋,补全自身的不足。这包括寿命的延长,修为的增长,灵根的提升等!于是,权衡之下,他开启了纳妾生娃之
佚名
弑神观测者
弑神观测者
关于弑神观测者:当修士完成99%机械化时,意识将坠入量子深渊。这里漂浮着历代机械飞升者的意识体,他们以星舰残骸为躯,用引力波传讯。公输夜在此守候三千年,只为向后来者发出警告:所有机械修士的灵枢核心深处
云间小猫
绝世邪医
绝世邪医
英雄救美却惨遭富二代报复,被迫远走他乡避难。五年后归来,发现家里被富二代报复,倾家荡产,父亲生活不能自理。
人生几渡
我穿书是来搞笑不是被强制爱的
我穿书是来搞笑不是被强制爱的
关于我穿书是来搞笑不是被强制爱的:日常疯癫、贪图享乐、嗜财如命、能屈能伸、能爬能钻的苟命穿书受×阴晴不定、经常黑脸、老谋深算、权势滔天、最不受主角受欢迎的黑心攻林时穿书了,穿成了某花网站里惨死的炮灰男
一卷白菜
重生42血染逃荒路
重生42血染逃荒路
特种兵代号影子的王林带着空间重生到了42年,带着缘主妹妹,一路与各方势力斗到四九城,凭借自己所学,灭杀汉奸手刃鬼子。
落叶知秋zmy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