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师姐超护短宁凡柳云烟

第2458章(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458章

第2458章

不过张扬看了看女子那仅存的肚兜,赫然是一件防御极强的宝贝。

“胖子,这肚兜你难道不心动吗?”张扬问。

花无缺看了一眼,说:“的确一件防御性很强的宝贝,可是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厚道呀。”

“竟然是宝贝,你们不要本座要,本座又看不上你们人类。”

说完,大黑一个飞扑过去,将女子仅存的肚兜拉走,张扬和花无缺都暗骂变态狗。

宁凡也是无语,扔出两件旧衣服过去,盖住女子的娇躯,自己可是人类,对于美女还是忍不住的想多看两眼。

“那这两个人怎么处理,要不然就干脆杀了吧,灭口?”张扬问。

“你傻啊,咱们抢的这些东西都不值钱。”

花无缺说完,张扬不解:“不值钱,还要叫我们抢劫?”

“你小子的脑壳是不是被狗踢了。”

刚说完,张扬只觉得自己肩膀吃痛,果不其然说到狗字,大黑又开始牙痒痒了。

“黑爷,黑哥,错了错了。”

花无缺求饶这才松口,斜着眼睛走到一边去。

“那你倒是说说啊,等他们醒了,可就不好办了。”

此时,宁凡开口:“刚才他们也说了,男的是九天圣子的圣子,那就是未来的九天圣主的继承人,其价值很大。”

“嘿嘿,好兄弟啊,这么快就想到道爷的想法,没错,人在咱们这,那不得狠狠地敲他们一笔嘛。”

“对呀,小爷怎么没想到呢。”

“切,你小子那脑壳被驴踢了,正常。”花无缺原本想说狗的,结果眼角见到大黑在那边竖着耳朵听。

张扬恨不得过去跟花无缺大战三百回合,但还是忍住了。

“的确可以这么干,但圣主级别强者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激怒他们不是什么好事。”宁凡看向花无缺。

花无缺咧嘴一笑:“放心,道爷啥本事没有,就是易容术道爷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贴上道爷的变身符箓,别说圣主了,就是穿越圣主的强者来也没用。”

“有把握就好!”

张扬摸着下巴,看着两人:“那咱们该要多少呢?”

“废话,男的五千斤元石,女的四千斤元石,不给的话,咱们就撕票。”

“干嘛只要元石,咱们可以要别的东西啊,比如说元素元石。”

宁凡道:“很难,如果他们说没有,我们不好继续等,而且元素元石很稀少,真的要了,恐怕他们就要追杀我们到天涯海角去。”

“对,适合而止。”

“不过,咱们跟他们叫板的底蕴就是那一副尸骨,需要再弄点障眼法才行。”

“对对对,以防万一,这个道爷有办法,先走。”

只见花无缺拿出两个麻袋,将一男一女装进去,跟张扬各扛一个,几人打开传送门离开。

经过半天的时间,回到山庄。

花无缺到后山的竹林,从布包中拿出一些土开始捏泥人。

“死胖子,你干啥?”

“告诉你也不懂,这是道家学绝,扎纸人,以假乱真。”花无缺嘿嘿一笑。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机缘巧合
机缘巧合
社畜肖迎春摆烂了,放弃工作回家继承父母的小超市。 某天,超市后门进来一个年轻英武的将军,用银元宝买走了一箱压缩饼干。 一个银元宝,能换六千块! 从此,肖迎春开启了开挂暴富的生活。 压缩饼干、罐头、药品、胭脂水粉化妆品,应有尽有,统统拿元宝来换! 凤凰男、富二代、贪婪的亲戚统统滚蛋! 不做血包、不嫁豪门,姐要自己做豪门! 将军长枪一顿:“吾想娶肖老板,请问黄金十万两够不够?” 肖迎春
琴止
换嫁东宫,绝嗣太子轻点宠
换嫁东宫,绝嗣太子轻点宠
【双重生换嫁+人间清醒+复仇向+独宠】一朝冤死,姐妹重生。前世,宋云缨嫁给夺嫡冷门的二皇子,她神医妙手,多次救丈夫于危难,助他登上太子之位。谁料,渣男为求自保,不惜毁她清白,斩尽杀绝。妹妹宋瑶仙虽嫁了夺嫡热门的九皇子,谁想却是个不行男女之事的痴傻疯批,绝命又绝嗣。重生后,姐妹双双换嫁。无妨,宋云缨医术在手,还怕治不好那位夫君?等等,他不是不行吗?怎么缠人的要命?他:“宋云缨,不是你要嫁给我吗?现
岁寒千秋
噬天龙帝姜天叶无雪
噬天龙帝姜天叶无雪
少年因废血资质受尽嘲讽,一朝觉醒至尊血脉,潜龙飞天!从此天才强者、武道巨擘尽皆俯首,九天十地为之震颤!凝聚至尊道体,成就无上神威!一指洞穿位面,一剑斩裂星河,一念吞噬星空,执掌大道永恒!
掌上宝
九阳绝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九阳绝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神医下山,玩转都市。林风身具九阳绝脉,为逆天改命听从师命下山,却不想刚来到都市,就被未婚妻带去了酒店....大道尽头我为癫,手握混元力无边。左手乾坤捏造化,右手青莲掌轮回。
醉酒大萝卜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