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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十章 阎王与小鬼
遇上不讲理的人,一亮刀剑,他们就会立马闭嘴。
所谓的什么经验、道理,在一瞬间都会烟消云散。
不过只要愿意闭嘴,说明他们还不算是糊涂到底。
对于寻常老百姓来说,刀剑恐怕还见的不多,更多的却是金银。比道理更管用的是一锭银子,而比一锭银子更管用的是一锭金子。
金子比银子更重,放在桌上的响声也要更大。
“在‘汪老大’眼里,刘睿影绝对是阎王。”
汤中松说道。
“他即使是阎王,现在却也被小鬼捏的死死的。”
萧锦侃说道。
阎王虽然统领小鬼,但小鬼却知道阎王的所有底细。不过阎王也不是生来就是阎王,他也是从小鬼当起的,自是也知道小鬼们的手段。
二者之间犹如斗法般,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故而才能一直僵持下去,看似一
团和气。
放在当下的世道里,“阎王”莫过于就是说那些个高高在上的官爷,“小鬼”则是隶属于他们的部下。
那些真正的大人物,面色和善且极好沟通,遇上真正事端,处理的效率也快。
反倒是那些个无名无分的小卒,常常狗仗人势
明明没有身份,却常常狐假虎威的样子,无非就想从中多听些好话、多捞点好处,享受一下这种欺压良善的痛快。
这种蝇头小利对于他们就像吃多了菜偶尔吃了一顿肉,虽然解不了朴素的困境,却能给肚子带来顿慰藉,也能试图给自己一个暗示,他也是能吃的起肉的人,只是不常吃罢了。
萧锦侃这句话,汤中松却是没有再接着说什么。
除了烂醉的朴政宏以外,看似最没心没肺的,就是酒三半了。
他仍旧在一杯一杯的不停喝酒,根本不关心其他。
但要是有心人仔细看看,就能发现他虽然在喝酒,可双眼既没有盯着酒杯,也没有看着酒坛,却是都在刘睿影身上。
这般喝酒已经喝的不如水了,就算杯子空了,他也还是会如此,喝酒是他的习惯性动作,而在此刻还能将心思分给刘睿影,属实难见。
不过这时,他的下颌却朝一旁微微偏转了些许,定格在大老姜身旁的空地。
空地什么都没有,连一块能让眼神聚焦的石子都没有。
但他就是死死的盯着,丝毫没有游移。
坛子里还剩下最后一杯酒。
酒三半的手轻轻的放在坛口。
看着架势,是要将这最后的酒,倒入酒杯中。
但他的身子却紧跟着站了起来。
这让一旁的汤中松和萧锦侃觉得极不寻常。
他们三人都在博古楼中,共同生活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也都曾见过酒三半喝酒,这般自饮自酌的时候,却是可以一杯接一杯的,连续好几个时辰不挪窝。
而他最长的记录,就是自己这么坐在那里,烧完了足足三十六根蜡烛。
博古楼中用的蜡烛较为细长,一根差不多可以燃烧一个时辰。如此设计,也是为了方便在博古楼中苦读的学子在漫漫长夜中计算时间。
酒三半却是用它来衡量喝酒。
但蜡烛并不是他点的,而是汤中松。
而汤中松之所以点蜡烛来计算酒三半喝酒是因为他与萧锦侃打了赌。
即便他不知道酒三半到底能喝多少酒,但随口就说了个三天三夜。
酒三半也好似有意让汤中松赢得赌局一般,在第三十六根蜡烛刚刚烧完,腾起一缕青烟时,就立马放下了酒杯,大笑着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不多时就呼呼大睡起来。
一个可以连喝三十六个时辰的人,现在却突然站起身来,这怎么能不让汤中松和萧锦侃奇怪?
酒三半左手四指酒坛子里扣着,将坛子提起。
右手拿着的酒杯也缓缓高举,直到和酒坛子形成一条直线时,也没有停下。
刘睿影的余光看到一旁的大老姜好似微微动了动。
但因为漆黑,却是没能看清他动的究竟是哪里。
大老姜趁着夜色的掩护,右脚绷紧,脚腕勾着,朝身后退了半步。
在刘睿影转过头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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