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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七十二章 性情难长久【下】
“你喝吗?”
青雪青对着文琦文问道。
“我不喝了……”
文琦文连连摆手。
李俊昌看青雪青没有把水袋还回去的意思,只好接着先前的话继续说下去。
“我把他拉扯到一旁,问他这几天都去哪儿了?在做什么你哥说他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对唢呐的声音极其迷恋……每次听到这红白喜事的吹奏之声是,都会放慢了脚步,然后一直听到曲终人散场,这三五日的时间,却是都在满城找唢呐听。听到最后,他就自己买了个唢呐。然后别人办事儿时,他就混在其中一起吹奏。可是他毕竟不熟练,跟着大伙儿混还好,要是单独拎出来,就不行了……终于,又一次把红白事的曲子,吹反了!差点被那两家人打断了腿!”
李俊昌说道。
金爷听后,没人任何不好意思的感觉,只是微微笑了笑。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这位挚友正在慢慢恢复。
一个人敢于放下的预兆,就是敢于回忆。
只要能把从前的事像看西洋镜儿一样说出来,那就证明已经好了一多半。
朋友的关切,父母的疼爱,这些曾经的李俊昌都不缺,现如今也是让他苟且偷生的能力。
这么多年,金爷倒是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
在他矿场上的府邸里,时刻都是热闹的。
不过每个人身边的位置就那么多,有的人进来,就会有人要离开。
但在感情与关系方面,金爷一直都奉行先来后到的原则。
时间,能让淡漠变得温暖,能让温暖变得沸腾,也能让沸腾重新归于沉寂。
在所有的朋友中,他和李俊昌认识的时间最长,最久。
即便是先前在很长一段时间,他认为李俊昌已经死了,却是也没有在心中把他的位置让给旁人。
“哥,矿场那边是不是特别的荒凉?”
青雪青问道。
“这倒是不错……不够我哪里,可是不必青府差!”
金爷颇为骄傲的说道。
青雪青虽然以前从未见过自己这位哥哥,但是关于他的事情,却也着实听说了不少。
比如这位哥哥在矿场发了大财,且尤其喜欢玩儿鹰。
听那些青府中的老人说,金爷之所以换了姓,主要是为了避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的鹰架都是由黄金铸成的。
两边的吊钩,还镶满了宝石,远远看上去就像是一株腊梅,正在凌霜傲雪。
单单是这样一个鹰架,就足够让一户普通人家此生吃喝不愁。
然而就此一模一样的鹰架,金爷却是有上百之多。
有言道“富玩鸟,穷耍猴”,此言非虚。
鹰为鸟中之王,若非猎户人家,寻常人断乎玩不得……
再加上这鹰非肉不食,性情凶猛,不耐枯寂,若不经常遛放,往往会给活活闷死。
因此玩鹰的,不仅要有钱,还得有闲工夫。
同时具有这两样的,金爷却是可以算得上头一份儿!
“雪青也喜欢鹰?”
金爷惊诧问道。
鸿洲府城内应当是没有鹰的。
“我喜欢!以前咱们青府旁边的孤海红林中是有鹰的,我又是去跳舞就能看到。那鹰的翅膀都不动,就在我的头顶上一圈一圈的盘旋。我的裙摆也随着我起舞而飞扬不止,那种感觉,就好像我在树梢上,在天上跳舞一样。”
青雪青说道。
“孤海红林啊……”
金爷念叨了一句。
那地方也是他与李俊昌从小玩闹的去处。
只不过当时的孤海红林,比现在更加自然些。
没有小桥,也没有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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