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枪附加百种特性

第6章 脏水(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6章 脏水

如果爆装了,那他就可以利用自己卓越的演讲能力说服众人,获得李晔烨的灵能手枪!

届时,一手灵能武器,一手普通武器,他将成为最强玩家。

可惜,算盘打得噼啪响,却没有别的玩家配合他。

别的玩家大多戏谑地看着他和李晔烨,巴不得他们两人残杀,也好让他们窥视更多的游戏规则,如果能爆装的话,他们也想分一杯羹。

他更是没有想到,李晔烨竟这么冷血,一言不合直接举枪指着他了。

这要是再激怒李晔烨,估计李晔烨会毫不犹豫地一枪崩了他!

“别激动!是我看错了,你没有杀狙击枪玩家,狙击枪玩家是和魅灵同归于尽了。”钟彪连忙说道。

“哼!”

李晔烨冷哼一声,收起手枪,然后走到一处墙角。

冷眼看着众人。

他必须装出一副他不是好惹的样子,否则谁都敢骑在他头上撒尿。

“咳咳,刚才我和李兄弟开了个玩笑,大家莫要介意。”

钟彪尴尬地解释一句。

他本想带节奏弄死李晔烨,不曾想节奏不好带,反而受到了反噬。

现在大家已然不大信任他了,他在团队中的话语权也就弱了。

“呵,虽然是开玩笑,但你的话点醒了我。”

这时,刘文旭开口说道,“这里毕竟是团本,究竟能不能玩家残杀,这一点我想有必要弄明白吧?”

闻言,众人皆露出思索之色。

确实,很有必要弄明白。

如果真能残杀,那就得防备着点身边的玩家了。

“刚才不是有玩家被魅灵魅惑,互相残杀了吗?既然他们可以残杀,那就已经说明玩家是可以残杀的吧?”有玩家说道。

“不,刚才那门关着,我们根本不知道里面的情况。而且魅灵魅惑玩家残杀,和我们玩家自己自觉地残杀,性质有点不一样。

《联盟》大家玩过吧,联盟里面队友是不能相互厮杀的,但炼金男爵的大招却可以让敌对阵营的英雄相互厮杀。

我们的情况可能是一样的,正常情况下我们彼此伤害无效,但中了怪物的魅惑技能效果,可能就有效了。

总之,还是要验证一番比较好。”刘文旭说道。

“那该怎么验证呢?”

“其实很容易验证。”

刘文旭笑道,“如果这里玩家之间的伤害能够生效,那就说明彼此之间是能够残杀的。

那么想要验证的话,就很简单了。

只需一名玩家用普通武器攻击另一名玩家,不需击杀,也不需重创,只需轻轻地划一下手指头。

若能伤到手指头,那就说明玩家之间可以彼此伤害的。

既然能够造成伤害,说明也是可以随意厮杀的。”

说到这里,他看向一名持剑的女玩家,“我愿意以身试法,这位小姐,请你用剑刺一下我的手指头。”

“啊这……”女玩家有些紧张。

她叫周丽,颜值颇高,是在场女性玩家颜值最高的。

她是个宅女,不善与人交流,只喜欢在网游里打打杀杀,只是万万没想到会进入这样一个能够威胁到性命的网游世界里面。

此刻被大家的目光注视,社恐的她颇为紧张。

“好……好吧。”

周丽定了定神,抽出长剑,缓缓刺向刘文旭的手指。

嘶!

刘文旭指尖吃痛,受伤的手指头溢出了鲜血。

咔咔咔……

忽然间,前方的一间间房门自动开了。

房内飘出一缕缕血色雾气,在走廊弥漫开来。

辰海未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官途:步步为赢
官途:步步为赢
小科员陆涛在接连遭受女友背叛、提拔受阻等厄运后,偶遇神秘贵人,开启了幸运之门,从此咸鱼翻身、鸿运当头……
魔礼红
一把大狙闯大明
一把大狙闯大明
关于一把大狙闯大明:都是穿越,不是太子就是圣孙,林川却阴差阳错变成了方孝孺遗孤,发配塞外当了夜不收。区区灭我十族之仇何足挂齿,放我入关喂!皇上!林川可是特战狙击手,有把大狙很合理吧?绣春刀配夜视仪,飞鱼服套防弹衣,被针对?一空间的众生平等器,七步内林川是又快有准,七步外就是古希腊掌管生死的神!林川没啥大志向,扛着大狙做个贪财好色的俗人吧!王爷太子都别闹,于谦,来给我架个枪!
狂笑
综影视炮灰也要美丽
综影视炮灰也要美丽
为了完成每个炮灰的心愿
山海明月
穷途末路
穷途末路
【仙武大秦】【杀伐果断】穿越成为骊山始皇陵修墓工匠的李墨,开局被活埋在地宫之中,摸尸摸到半块胡饼,李墨狼吞虎咽了下去。 叮!物资倍返系统激活!! 宿主消耗的物资将百倍返还!! 叮!~宿主的女人消耗物资,宿主将获得属性加点!~ 叮!~宿主的部下消耗物资,宿主将获得属性加点!~ 系统觉醒,李墨不仅迎来生机,而且各种属性点加满,越来越强! 他选择苟在地宫发育,直到项羽率兵马前来挖墓。 却发
星途末路
史上最强九千岁,开局修炼葵花宝典
史上最强九千岁,开局修炼葵花宝典
叶小山穿越古代,成为皇宫底层小太监。 但他并不认命,靠着一颗泼天之胆,一条如簧巧舌迅速获得了如妃的赏识,但怎么赏赐却是“欲练神功,挥刀自宫”的《葵花宝典》? 喂,有木有搞错,我可只是假太监啊! 幸好,我还有系统加点,助我成为史上最强九千岁!
路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