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高武时代

第七十三章 五花八门的刀(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七十三章 五花八门的刀

看到刀柄上那个按钮没?

这把刀的刀柄内部有一个高度压缩的空气罐,刀身内连接着细小的金属管。

当这把匕首插入敌人体内之后,你按下按钮,刀柄内的压缩空气就会瞬间顺着管道喷射到伤口内,能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那伤口看起来足有篮球大小呢。

对付那些皮糙肉厚的牛形兽化人、象形兽化人尤其有效。

再按一下按钮就可以自行充气,不过在十分钟以内不能再使用了。

要是运用得好,完全可以一击杀敌。

当然了,你也可以换个花样,往这个高压缩空气罐内再填充剧毒物质。”

重明听着爷爷描述那篮球大的伤口,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幅血肉模糊的画面,那场景实在是太过残忍。

他的面容瞬间变得厌恶起来,连忙把匕首放下,皱着眉头说道:

“咦~这刀也太残暴了。”

接下来,重华海又让重明试用了其他的刀具,这些刀具的功能也是五花八门。

有的内藏暗器机括,让人防不胜防;

有的则是添加了高科技装置从而加成攻击力,不过所有的刀具无一例外都是用于防身或者攻敌的。

重明看着自己刚刚上手试用过的那些刀,嘴角微微上扬,打趣道:

“爷爷,您让我试了这么多刀,难不成是想送我一把啊?”

可让重明万万没想到的是,他这话说完,爷爷不但没有笑,反而一脸严肃地盯着自己,眼神中透着一种郑重:

“你说对了,我确实打算让你选一把喜欢的刀,等你去了那个部门就能派上用场。”

“嗯?什么部门还能自己带武器啊?

秩序维护总局不都是统一配发武器的吗?”重明满脸疑惑地说道。

重华海缓缓开口:“那个部门比较特殊,除了统一配发的武器装备之外,探员是可以携带适合自己的战斗方式的武器的。

你的拳脚功夫虽然不错,但多一件兵器对你来说就如同如虎添翼一般。

你的功法里不是也有刀法吗?那你就直接带把刀去好了。”

“所以,这些刀有没有你中意的?”重华海话锋一转问道。

重明听完爷爷的话,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老爷子这是要给自己送专属兵器呢。

既然如此,重明可不能马马虎虎对待。

对于武道修行者来说,选择兵器就如同选择对象一样重要,这可是日后要朝夕相伴的“伴侣”,甚至很可能是相伴一生。

一件趁手的兵刃能够提升主人的战斗力,而且还得看着顺眼,就像《西游记》里孙悟空去东海龙宫的时候,不也是挑来选去,最后才对定海神针一见钟情吗?

想到这儿,重明的目光再次仔细地在那些试过的刀上一一扫过,那神情就像皇帝在选妃一样,在脑海里不断地分析对比着它们的功能和造型。

重华海倒也不着急,他悠闲地倚坐在一张桌子旁翘着二郎腿,静静地等待着孙子的答复。

楠少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抗日:铁血战魂,带出一个特种部队
抗日:铁血战魂,带出一个特种部队
卫宁,穿越到了抗日那硝烟滚滚的战场上,凭着一身炸裂的战斗力和精妙的战术脑子,硬生生锤炼出了一支“暗夜死神”特种队,他们肩上扛着民族的千斤重担,心中燃烧着四万万同胞的复仇烈焰,憋闷着对鬼子的滔天恨意,用敌人的血来洗刷耻辱
克头黑
捂不热的心,不要也罢
捂不热的心,不要也罢
人性的恶,远比想象的要大。 我重生了,前世的我被遗弃了十四年,当我被找回后,我拼命的想要融入这个家中,为了讨好六个姐姐,为了讨好父母,我活得不如狗,宛如尘埃般卑微。 我以为这么做,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可直到我躺在冰冷的病床上,感受着生命一点一滴的流逝,身边却空无一人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自始至终都只是外人,一个微不足道,卑微如尘埃,不值得所有人在意的野狗罢了。 重生后,当判出家族,缔造
龙猫不吃鱼
惊呆!我亲妈竟是带球跑女配!
惊呆!我亲妈竟是带球跑女配!
越苏大学时见色起意,捡了一个男人。 失忆,身材野,长得好。 后来,失忆的男人成了男朋友。 越苏和他陷入热恋,男人却恢复了记忆,一朝成了京圈傅家太子爷。 他记得所有人,独独忘了她。 雪夜里,越苏在楼下站了一晚,只为见他一面,却等来了他的未婚妻。 越苏心灰意冷,事业受阻,果断退圈生娃。 四年后,她带着孩子上综艺,却在节目与他重逢。 男人冷漠疏离,对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视若珍宝。 全网都在嗑他和当红小花
六六小可爱
从一人之下开始的十二符咒
从一人之下开始的十二符咒
“你说……你获得了吕祖传承?” 张之维震惊得差点没把拂尘甩地上,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 “对啊,有问题吗?” 林风一边懒洋洋地回答,一边还不忘抠了抠鼻子,那副“天塌下来也不关我事”的模样,怎么看怎么欠揍。 “你确定……这是吕祖传承?” 张之维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颤,但目光却死死盯着林风身后,那十二个虚影直立挺拔,神态各异,气势非凡,简直像是群神仙排队巡视人间。 “怎么了?”林风眨巴着眼,
机械之翼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