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末世

完结感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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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完结感言

[那只人类没有和她的丧尸孤独地活着,而是同样变成了丧尸。

故事的结局就是如此]

这就是开书时候写出来的结局,一个没有太多斗争,没有太多黑暗,没有乱七八糟的势力纠葛,就是单纯的平凡的人,行走在终末的故事。

主题就注定了它写不成大长篇,然后确实是短了些…

但黎明的遗憾补足了。

最开始设定的就是人类全灭,所以当时随便起了个名字叫这很末世。

终末是从南边开始蔓延的,可以看出来,大概在白骁刚被咬的时候,最南边已经开始了,所以后来他们一直在朝着终末前进。

一开始就没准备大篇幅写安全区,一个是不想写,二来也是写出来有点危险,包括狂欢者什么的…话说回来,如果想写的话,就不会把背景放在末世的二十多年后了,那种文灾难初期开局更好一点。

开篇的背景已经说明了,这是一个什么类型的文。简简单单,普通人走向终末的故事。

二十多年后,已经无力回天了。

要是大篇幅写安全区争斗,那主题也变了。

有人说这一点也不末日啊,就是披了个皮,那末日是什么?第一章:丧尸横行,大结局:大战鸿均老祖。…?

末日来了,有人吃人,有人救人,有人冲出去杀丧尸,有人寻找希望,有人在角落等死,有人不甘命运反抗,有人和心爱的人干一炮、坦荡等死…

末世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我只是写一个角落里想活着的人陪着丧尸一起走出山村,能活下去就努力活,活不下去干一炮等死,真不算披皮,所有人统一模版必须吃人才叫末日,还是所有人齐结一心对抗灾难才叫末日。

话说回来,这可能是史上最菜的丧尸王,街上扒老丧尸的项链,偷鸡逮狗,一棍子一个老丧尸…

嗯,还穿开裆裤到处溜逛。

不害臊。

我喜欢末世的荒凉,丧尸唱着歌,人类蹬三轮,一起找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能活很好,活不了也行。

[其实还不错]

[你指什么?]

[这一切,总比被丧尸咬到直接死去好多了]

[哦,那是]

[很高兴认识你]

郁明也说,[很高兴认识你]

我喜欢这个不那么冷的末世,它大概是治愈的。

很高兴认识你们。

——真的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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