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拥有命运法则的我成了道神

第131章 消灭怪物(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131章 消灭怪物

苏沐辰见自己伙伴们都回来后,也同样的面对微笑着:“哟~大家都来了呀!”

“嘿嘿~队长你也真是的,我和虾头楠还在池子里泡着呢你咋一个人跑了呢?

你看看我现在都浑身上下被池子里水打湿了都,回去还得拿烘干机烘干呢……”

“哈哈哈哈,没有的事。只要大家没事就好,不过…你们是跟着蝶月一起回来的吗?”

雨天玟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身后赶来的张欣欣抢先一步,张了张嘴开口道:

“那可不咋的嘛,是蝶月姐刚回来就把那些个刁民踹踹两下就他们打倒在地,真是泰裤辣!”

说完还不忘看向前面还在跟怪物战斗的蝶月,张欣欣的眼睛里全都是对蝶月崇拜之色好似蝶月就是她的爱豆一样。

而一向冷漠的陈岚则走到苏沐辰的跟前:

“苏队,你没事吧?”

“额……没事没事,蝶月不是来了吗所以谢谢你的关心咯”

苏沐辰抬头看向陈岚,他明明是带着关心的语气在询问我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刚才他说的那句你没事吧就很那个啥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能被人关心也是一件十分美好事情,相比于以前自己完全就是在任何场合里小透明了就更别说和任何一个人有过交集。

就在他站一棵大树旁正饶有兴趣的看着蝶月和那红色怪物时,突然一双手将他抱了起来他顿时扭头想看看是谁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对着自己搂搂抱抱,这成何体统啊。

可还不等苏沐辰先说话,那个抱着他的人却先开口了:

“呜呜呜,沐辰你没事就好。

刚才我和大家在清理那些被控制的普通人的时候,你们那边突然爆发强烈的声响。

我们担心你会出事,就先给蝶月会长发了消息然后马不停蹄的往着这里赶来看到你没有受伤就好…可真是吓死我们了……”

一听是李若熙,他也不再乱动然后扭头安慰她道:“都是小问题咯,我又不是那么容易受伤的人你就放心吧……”

“嗯嗯”

随着事情的落幕,这个被增幅的红色怪物被蝶月第三个回合就被拿下了。苏沐辰眼见事情已经结束后,立马从李若熙的怀中挣脱开来蹦蹦跳跳的往蝶月那跑去并喊道:

“先被弄死这个怪物,我可以通过这个怪物作为媒介找到那个幕后黑手……”

刚准备将这个怪物挫骨扬灰的蝶月一听苏沐辰可以找到幕后主使者,立马来了兴趣。

就算把这个怪物灭了自己也得花时间找让整个黎城人人化身超雄的幕后黑手,不仅浪费时间长而且也没有什么效率估计等自己准备开始找的时候人家早就跑没影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苏沐辰身上的秘密才是让她这个活了这么多年的超凡境修士为之感到好奇的。

虽然自己和赵老大同为超凡境同样也是曾经特殊小队的队员理应有知道苏沐辰秘密的权力的,但这些对于她而言却没什么兴趣。

因为她知道但凡一个普通人能在觉醒灵能的同时还额外来个法则附身,身上没点秘密都说不过去的好嘛。

毕竟普通人想要成为一名灵能者首先得靠官方灵气觉醒球进行基因判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普通人的基因里存在或包含了元素灵能在里面就可以通过觉醒球激活。

但如果基因里面并没有任何关于元素灵能在里面甚至体内一点灵气都没有的话,那么这个人一辈子也只能当个普通人了。

紫星雨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让你搞垮宗门?你却把别人吞并了?
让你搞垮宗门?你却把别人吞并了?
刚接手宗主之位的霍亥,绑定宗门气运,只要宗门没落,即可证道帝境。可为什么他每每下达一个搞垮宗门的指令,都会事与愿违?“宗主糊涂啊!二长老雁过拔毛,本性贪婪,怎能掌管库房……什么?库房灵石快放不下了?”
火爆小葵花
把我当狗送闺蜜,我崛起你哭什么
把我当狗送闺蜜,我崛起你哭什么
洞房之夜,她废了我作为男人的尊严,三年来非打即骂,甚至把我当狗一样送给闺蜜玩弄,只因为我是个傻子。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我已经修炼成了举世罕见的药王体,醒来瞬间,
苏生奈何
温顺小娇妻,离婚后一身反骨
温顺小娇妻,离婚后一身反骨
暗恋八年,结婚三年。名义上的老公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看着面前的离婚协议书,南潇只是笑笑。笑着抹掉所有眼泪,带着腹中的孩子独自美丽。然而她发现,那个连看她一眼都不愿的男人,开始频繁出现在她面前。不仅
一群秀秀
黑道往事:从劳改犯到黑道传奇!
黑道往事:从劳改犯到黑道传奇!
关于黑道往事:从劳改犯到黑道传奇!:白子墨,原本是保家卫国,一身正义的兵王,却被人陷害判刑十年,沦为阶下囚。还以为是部队有意安排,让他执行特殊任务,哪知一等就三年,无人问津。直到一个神秘女人的出现,原
骚客驾到
癌症晚期,总裁妻子她悔疯了!
癌症晚期,总裁妻子她悔疯了!
【都市情感】【追夫火葬场】【虐恋】【女总裁】【后悔】【重生】妻子的白月光死了,死在我们结婚的那一天。她认为是我杀死了她的白月光,把我送进警局,最后因为证据不足,我被无罪释放。婚后几年,她总是歇斯底里的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