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和大小姐同居!!

第984章 回来吧神农鼎(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984章 回来吧神农鼎

对方不是傻子,能听明白神云轩的意思。

而此刻。

圣灵族内。

灵尊正在修炼,他丝毫不担心外面的事情。

万族一起出手镇压人族,他人族拿什么斗?

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说都是死局。

现在的他,只要在族内乖乖等着,好消息很快就会传回来。

突然,整个圣灵族震动了起来。

灵尊微微皱眉。

怎么回事,有人杀进来了吗?

谁胆子这么大,敢杀到他们圣灵族,活的不耐烦了吗?

“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灵尊喊道。

无数圣灵族之人出现。

有人调查出来结果:“有人强行闯入我们圣灵族,马上就会进来此地。”

灵尊的脸色极为难看,在这宇宙当中,竟然还有人敢强行闯入他们圣零族,这帮人是怎么敢的?

就在这个时候,虚空出现裂缝,而后,宁尘提着天尊走了出来。

灵尊刚要开口,就看到这一幕,微微皱起来自己的眉头。

他三弟现在被人抓住,那就代表着他们进攻人族失败了,可明明去了那么多人,这都能失败?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天尊看着灵尊,大声喊道:“二哥,救我。”

灵尊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着宁尘;“放开我三弟。”

宁尘目光看着灵尊:“那如果我不放呢?”

灵尊脸色阴沉下来:“不放由不得你。”

“哦。”

宁尘突然动了起来,他抓住天尊的脖子,手掌之上,薪火之力燃烧。

然后直接蔓延在了天尊的身上。

天尊根本没有防备,火焰瞬间席卷他的身躯。

火焰炙烤着他的身躯还有灵魂。

不到一瞬间,天尊整个人就变成了灰烬。

灵尊还想说话,就看到了三弟死去的画面,他捏着自己的拳头,然后死死的看着一旁的宁尘:“我让你停下,你没听到吗?”

“为什么你要动手?”

“毁他肉身,还焚他灵魂,让他再也无法重生,你怎么敢的?”

宁尘平静的看着灵尊:“怎么?不能杀?有什么理由不能杀?”

“你们杀我师父的时候,为何没想过不能杀。”

“你们万族屠杀我人族的时候,为何没想过不能杀?”

“你们什么都不想,现在却让我想?”

“老子今天就要杀,杀天尊,还杀你,还灭你圣灵族。”

宁尘咆哮着说完,他的声音很大,传遍了全场。

灵尊脸色极为难看,此刻的他恨不得撕碎宁尘。

“好好好,我现在就送你给我弟弟陪葬。”

宁尘并没有管灵尊,他目光看着圣灵族深处,其实这一次来圣灵族,一个目的斩杀圣灵族,第二个目的是拿回属于他们人族的东西。

至宝神农鼎就在这圣灵族内,一直流浪在外,现在宁尘要带神农鼎回家。

“神农鼎…回来吧。”宁尘呼唤道、

叶无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武神至尊叶风叶紫灵
武神至尊叶风叶紫灵
武道修行世界,辉煌的造化神朝因麾下宰相的背叛,皇权覆灭,神帝被囚禁,废物太子被杀,三千年后,他重生归来,这一世觉醒绝世天赋,铸造强大神体,诛杀强敌,鏖战天下,向三千年后的新一代神朝发起进攻! “待我重生归来时,一剑杀尽天下敌!”
佚名
想我死的相公,梦里跪着求驯服
想我死的相公,梦里跪着求驯服
薛萝衣穿了,穿成了被相公厌弃且盼着早死的草包。 她相公是这个世界的男主,只有三魂没有七魄,是个病美人。 为了赚重生的机会,薛萝衣不得不去勾搭相公流落在外的七魄,七个性格迥异或人或鬼或妖的大反派分身,和他们每个人都发展了一段感情,待他们爱上她时要了他们的命,取其魄还给对她冷眼相待的相公。 薛萝衣有些苦恼:这么高冷的相公,怎么他的那些反派分身贴在她身上时就那么黏人呢? 七魄归位的南枯祟每到夜里都会做
苦荞茶
浅情何能长相伴
浅情何能长相伴
新婚之夜,我赤身走出浴室,想要给她一个特别的洞房花烛夜。 但她却只顾着盯着手机发呆。 连我走到床边都没发现。 我贴上她的身体,想要轻吻她的头顶。 她跟只小猫一样轻轻躲开,恹恹地蜷缩在床上。 「今天好累。」 她手机上的聊天页面一闪而过,我还是看清了上面的对话。 「澄意,我后悔了。」 「你……可以原谅我吗?」 对面的人是陆敬亭,她青梅竹马的初恋。
笑忘书
九星霸体诀龙尘楚瑶
九星霸体诀龙尘楚瑶
"都说‘虎父无犬子’,但作为镇国军神的后代,他却是实实在在、无法修行的废物。 众人还在嘲笑这位废柴世子一无是处,却不知他已融合了一代丹帝的记忆; 无论是灵魂之力还是所修功法,都早已非常人可以企及。 当世仇来袭,当邪神来犯,当至亲被辱,他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什么时候开始,废柴也能移星换斗、执掌乾坤,将世人踩在脚下了?!"
佚名
太古神尊叶风,叶紫灵
太古神尊叶风,叶紫灵
武道修行世界,辉煌的造化神朝因麾下宰相的背叛,皇权覆灭,神帝被囚禁,废物太子被杀,三千年后,他重生归来,这一世觉醒绝世天赋,铸造强大神体,诛杀强敌,鏖战天下,向三千年后的新一代神朝发起进攻! “待我重生归来时,一剑杀尽天下敌!”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