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风

第九章 乱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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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九章 乱世

李柔风去刨了个蜂窝。荒野上开遍野花,他听到蜜蜂嗡嗡嗡地扇动翅膀采蜜的声音,便追着蜜蜂寻到了蜂巢。

他不知道蜂蜜是怎么采的,不知道在采蜜之前,要先用烟熏走蜂巢上的蜜蜂,他甚至都忘了拿件衣服把头包一包。

他就是生采,爬到树上,用一双手去把蜂巢剥下来。那些蜂凶狠地往他脸上、脖子上、裸露的手腕上蜇,甚至钻进他半湿不干的衣服里。

多疼啊,他知道自己肿得像头猪一样,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过去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风度翩翩?他过去虽未见得有那么惜容,但也绝不愿意让自己难看成这副模样。

他不停地摇蜂窝,把附着在上面的蜜蜂活生生地驱走。地上蜇人后死去的蜂掉了一大片,但他更有耗下去的体力和耐心。

剩余的蜂绝望地离开了,耳边再也没有了嗡嗡声。肿胀得比泡久了水还难看的李柔风抱着蜂巢,慢慢走到张翠娥身边去。他慢慢扒拉着蜂巢,一块儿一块儿像剥石榴一样往外掰,终于摸到黏黏的,又甜又香的蜂蜜了,这蜂蜜比他在鬼市上买的蜜水还要浓稠一百倍一千倍。他在地上采到了大片的光滑叶子,卷成一个锥形的小筒,把蜂蜜灌进去,捏开张翠娥的嘴喂给她吃。

他一点一点地喂,有十足的耐心:“娘娘啊,你不是说以前生病,郎中都治不好你,一个牙婆用一碗蜂蜜水把你灌活了吗?”她说的每句话,他发现他也奇迹般记在心里,过去听的时候没什么知觉,这时候想起来,句句烧心。

他喂了她不少蜂蜜,但也不敢喂太多。她许久没好好吃东西了,他怕她的身子一下子受不住。她依旧没能醒过来,但至少那些蜜都灌下去了。他想,她能吃下去就好,他会救活她的。他用柴刀砍了个竹筒,把剩余的蜂蜜都灌了进去。他肿肿的指头摸了摸她小小的脸颊,手指上又疼又胀的,已经没什么知觉。他的手肿起来,几乎能把她的脸都包在掌心里。

“娘娘,你这么喜欢吃蜂蜜,以后天天喂给你吃啊。”

他靠着阳光辨别方向,走回到来时的路,白马已经不见了,大黑马还忠实地等在那里。他抱着张翠娥骑上马背,看不见路,便让大黑马自己寻路走。马背上摇摇晃晃,张翠娥在他怀里摇摇晃晃,他想起和张翠娥相遇的第一夜,她带着他去看杨燈的死期,那会儿也是这样坐在大黑马上。只是那时候她野蛮凶残,他双手成骨,又岂能想到如今是这样的际遇。

大黑马径直带他们回了建康城。城门加派了人手守卫,出入仍是查看照身帖。张翠娥瘦脱了相,李柔风浑身也没消肿,一群守卫盯着李柔风大声嘲笑,然后像赶猪一样嘘嘘着让他们进去。大黑马钉了马掌的铁蹄在青石板路上嗒嗒想,一路往老宅走去。

李柔风摸着自己的指尖,一切依旧完好无损,张翠娥依旧闭着眼安安静静地在他怀中摇摇晃晃,他心中忽然觉得很静谧。

老宅的大门敞开着,大黑马一下便闯了进去。

小丁宝大叫一声:“娘娘!三郎哥哥!”然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杨燈的刀锋稳稳地对准了他尚细嫩的喉咙。

“娘娘!三郎哥哥!他们要放火烧房子!我过来拦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

小小孩童,岂知拿刀对着他的是谁,拿刀对着他的人,又是为了什么。

“呵,够胆,你们竟然还敢回来。”

李柔风抱着张翠娥下马,大黑马自己慢悠悠踏回院子的一角,去蹭了蹭毛驴的头。

李柔风抱紧张翠娥,淡然道:“我们不回来,你也有办法逼着我们回来,不是吗?”

杨燈咧嘴笑了一下,笑容看起来很莽,其中却藏着无情的机心:“先烧这房子——”他翻过刀刃,用那后钩起来的尖锐刀尖轻轻划过小丁宝的脖子,在那将来会长出喉结的软骨处忽地用力一钩,小丁宝登时闷闷地号了一声,豆大的眼泪滚了出来。

“再杀这孩子——”

李柔风的心随着小丁宝的那一声号猛地一抽,他向前一步,正要说话,忽听见汪的一声叫——那只小黄狗不知从什么地方蹿出来,跳起来凶狠地在杨燈手上咬了一口。杨燈没料到竟会中这只小畜生的招,目露凶光,飞起一脚踢在小黄狗的肚子上。

小黄狗惨叫一声,高高地飞了出去,撞到院中满排的栀子花树上,点点鲜血溅红了雪白的栀子花。

小丁宝呜呜地哭了起来。

李柔风静静地听着小黄狗的惨叫,听着小丁宝的哭声,轻轻道:“放过这孩子,这孩子是娘娘收养的,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杨燈冷冷道:“凭什么?”

“我帮你去杀人,杀你想杀的人。”

“谁是我想杀的人?”

李柔风深吸了一口气。虽看不见,但他知道这院中还有其他人,其他士兵,以及杨燈身边的亲兵。

但杨燈这样问,显然已经肆无忌惮。

李柔风缓缓张口,清晰吐字,道:

“吴王,萧子安。”

吴王萧子安此刻正在宫中,绕着一个青铜鼎踱步,身边坐着老太尉等几名朝中威望甚重的公卿,还站着好些个长袍黑髯的文士在交头接耳地商议。

“你们都算孤朝中最有学识的人了,竟然连这青铜鼎上的文字都认不全?”

几名文士顿时安静下来,一个个面红耳赤。其中一名年长的分辩道:“殿下,从这青铜鼎上记载的时间看,当是‘盘庚迁殷’之后,卜官推算出来的两千年国运。但盘庚迁殷乃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事,那时候的金文流传下来的本就不多,我们哪能全部识得?”

吴王却丝毫不理睬他的辩解,道:“既是两千年国运,岂不是正好算到咱们现在?也不用你们全部识得,最后几个字,难道也不识得?”

几名文士一时语塞。最后算到大魏国运的一段,他们确实不识得。

“没用的东西!”吴王怫然甩袖。

两汉以来,谶纬之学十分流行。尤其是大魏衰败、群雄并起之后,屡被大魏皇帝禁止的谶纬之书忽又死而复生。通明先生所得到的图谶,便预言了大魏的改朝换代,只是那图谶提到“亡魏必萧”之后便戛然而止。

萧子安心痒痒。他毫不怀疑这“亡魏必萧”的“萧”指的就是兰陵萧氏,然而究竟是哪个“萧”呢?是他萧子安,还是那个从小就和他作对的萧练儿?他迫切地想知道。

他留着萧焉不死,就是要过足这个让所恨之人成为他的阶下囚的瘾。

萧焉不是厉害吗?不是从小就被族中人认为是他萧子安所难以比肩的吗?明明他才是兄长,可那萧练儿眼中对他从来没有半分尊重。还有杀子之仇——他的那个孩儿,好端端地怎么就在他与萧练儿争权间死了?若非萧练儿下的毒手,又还能有谁?!

所以他要留着萧焉,让萧焉尝尝眼睁睁看着身边亲友爱人一个一个死去的滋味,要让萧焉亲眼看着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苦苦挣扎之后死在自己眼前的滋味,要让萧焉尝一尝这种地位的人难以尝到的绝望的滋味。他自认是个好兄长,亲手为族弟萧焉献上丰盛的筵席,全天下的饕餮盛宴、人世间的样样滋味,他都慷慨大方地送给族弟亲口尝一尝。

数日前,听闻有淘金者在江中挖到了一个青铜鼎,鼎上刻的是最古老的金文。这青铜鼎很快流传到了建康城里的士族手中,几番鉴别,确认是殷商时期的古物不错。千年前的古物固然珍贵,其上的文字,看上去竟都是谶语,说的是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预言。士族不敢怠慢,立即将其献入宫中。

这个青铜鼎大大地吊起了吴王的胃口。从方才那些文士细细辨别出的可读部分来看,秦朝一统天下、短命而亡,楚汉相争、霸王绝路乌江,三国争霸、南北裂国等朝代更迭的大势,无一不已印证。

可偏偏到了最后一段,里面有几个紧要之字,这几个文士都不识得。

他萧子安和萧焉,到底谁才是天命之人?倘若是他,他现下就去把萧焉给杀了。一个伪称天命之人,岂不是和蜉蝣一样不值一提?倘若是萧焉,那么他就要在萧焉的眼前登上帝位,他要逆天给萧焉看!

“殿下,老臣倒是识得一人,精通六书与甲骨文字,三代以降,古文字莫不能读。”

吴王扬眉,见是老太尉,问:“何人?”

老太尉道:“听说此人和殿下也有过一面之缘,便是张翠娥在冯总管过世之后,新嫁的那位李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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