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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五十三章 名人待遇
还有人扭头看李重反应,李重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当不会容忍苏锦在此乱来。
更有甚者,几名花痴小才女开始瞎问起来。
苏锦边吃便想:正事可不能耽误了,等他们一抹嘴,我便要做广告了,否则这帮人撩腿便跑,我又上何处去逮他们去。
众人听他说得振振有词,兴趣大增,一个个拭目以待,看他如何将吃饭穿衣走路睡觉说成是大雅之事的。
李重叹息一声道:“柳公子啊柳公子,难怪你参加《落花》社以来词作总是不为人所看重,原来不是你不想写好,而是实在没这个能力啊,这种手法恰是本词在意境上的一种突破,见一叶落而知秋至,见细雨而念春|水正是引人共鸣之处,试问,相见之难、相见之欢本词表现的如何?”
“苏公子您最爱吃什么菜?奴家不才,白煮鱼头烧的还算勉强……”
众人忙扭头来看,那高瘦公子激动的脸上通红,急促地道:“李社长出的题目是以‘离别’为题作词。而这首词明明是写的相聚,这不是跑题是什么,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李重也觉得这帮人弄的不太像话了,完全失去了矜持和自我,不由慨叹识人不淑,怎么就瞎了眼拉了这么些个人进了诗社。
苏锦咳嗽一声开始推销衣服:“诸位社友,想必诸位已经得知我苏记近日在庐州城中所为了吧,诸位或许没有亲临现场,今日恰逢其会,苏某便想跟诸位探讨一番关于穿着的问题。”
不知不觉中,时近午时,三艘小船载着数十盘酒菜送上岛来,便在凉亭中围坐用餐,定的正是和丰楼的上等酒席。
苏锦愕然,原来古代人也会追星,也会八卦;这一番应付下来,比干了三天农活还累,浑身开始冒汗,只得求救般的看向李重。
众人听他将衣食住行硬是塞进诗词歌赋和风光霁月之中,显得不伦不类,立刻便有人提出了反驳,言道衣食住行等琐事跟氛围不合。
“苏公子……”
“比试结果已经明朗,五首词中《鹊桥仙》拔得头筹,此词作者正是苏家公子,所以苏家公子胜……”李重心情激动,语调竟然拉高了几调。
帮着磨墨的红衣圆脸少女喜滋滋的前来报信,苏锦并不意外,但受她情绪感染,也喜笑颜开道:“多谢姑娘磨墨之劳,若非你帮忙,在下也写不出好词来。”
苏锦呵呵一笑道:“刚才这位仁兄所言,在下不敢苟同,在座诸位都是庐州城中拔尖的人物,李兄能将诸位召集在一起每隔一月相聚一次,这是何等的盛事,这等精英聚会岂能仅论诗词而不谈其他,若依在下所言,这场合当是诗词歌赋、风光霁月、琴棋书画、衣食住行皆可谈及的场合。”
苏锦后世亦是中文专业的才子,对于这首词当时给予他的评价中最为常见和中肯的便是肯定了末二句那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爱情观,否定了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了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在秦观所生活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这也正是本词的精华所在。
“苏公子您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苏锦笑道:“诸位又错了,衣食住行乃大雅之事,诸位若只是以为谈诗论词方为雅事,便流于片面了,为何?且听我慢慢为诸位道来。”
“苏公子平日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曲子?”
四人组面如死灰,苏锦的词比他们高上何止一筹,自己几人东拼西凑绞尽脑汁方才得了这平生最引为得意之作的一首佳作,可人家信手挥就,根本无需思虑,提笔一挥而就,却偏偏用词意境均让自己几人望尘莫及。
这场比试确实是输了,高瘦公子盯着苏锦的词作发呆了半天,忽道眼光一亮喊道:“跑题了……跑题了……”
李重翻翻白眼,这苏锦还是忘不了来的目的,这就开始将自己的诗社变成店铺了,由于答应在先,倒也不便阻止,只得围在旁边跟着一起看。
比如苏锦委婉的指出了当世文风婉约有余而豪放不足,这正是当世文人安逸生活的一种写照,词必谈愁,却为闲愁,句必言情,却为矫情,弥漫着一股无病呻|吟的病态情绪之中,看的让人添堵。
众人差点没背过气去。
接下来苏锦风光八面,走到哪儿都有一帮跟随者,苏锦也被迫发表了一些对于诗词的看法,这些理论当然是后世所带来,观点新颖,见解独特,听得众人目瞪口呆,但细品味之下又觉得颇为有理。
众人茫然不解,有人道:“苏公子,今日是社友聚会本是弹词论诗之时,怎地谈起穿着服侍这等俗事来了。”
“能拜读苏公子大作,真乃三生有幸啊。”
好不容易平息下来,苏锦想找那四人明天拉去做一天免费苦工,遍寻不到他们,再一问方知,他们已经趁乱闪人了,湖上扁舟一叶,载着四名失败者落魄而逃。
众人正自惭形秽失了仪态风度,一个个赶忙整衣肃冠强自收敛,忽听李重轻柔的道:“苏公子,您给在下签个名吧……”
李重皱眉道:“柳公子,您看的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句是么?”
圆脸少女喜不自禁,这位苏家小官人可真会说话,明明和自己无干,却生生扯点功劳给自己,虽知道他在谦让,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李重很少正面的损人,但这一回他对那位柳公子进行乐闻毫不留情的打击,这等于是说柳公子才学不够,别说写,看都看不懂。
“都做什么?叽叽喳喳的哪有点读书人的样子,苏公子既已是我《落花》社之人,今后见面的机会当不在少数,如此吵嚷,他以后还敢来么?”李重义正辞严的一番数落,喝停众人的七嘴八舌。
那柳公子道:“已到极致矣。”
午餐已毕,稍事休息之后,苏锦像个卖狗皮膏药的一般将布包里的十余张柔娘浣娘姐妹的画作拿了出来,一一展平夹在彩绳上,众人慵懒的围拢过来看,那画上画的正是十几种苏记最新的高档服饰效果图。
苏锦暗暗点头,李重是有真才实学的,真正的文人的品质,多愁善感,情感丰富充沛,善于联想和总结,这首词在他的口中稍加品鉴便显示出独特的意味来。
众人可怜地看着柳公子,这般出丑之下,估计《落花》诗社下次聚会是见不到他了,有几个人刚才还差点附和柳公子之言,这一下心中窃喜:还好没冲动,献丑不如藏拙,古人诚不我欺也。
但李重只是面带微笑负手旁观,那意思似乎不闻不问,倒教众人大跌眼镜。
“苏公子对您影响最深的人是谁?”
众人越听越觉得苏锦完全不像是个商人,也根本不能将他和刚才还提着砚台拍人的形象认同为同一个人,越是这样他们便越对苏锦感兴趣。
“苏公子才高八斗,真乃盖世英才也。”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举手相庆,眼光中怜悯鄙夷之意毫不掩饰。
“那么难道你便不能从这极致的相见之欢中体味到离别之苦么?越是欢愉的相见,便意味着越锥心刺骨的相思,这首词词义便是牛郎织女鹊桥会,每年相见一次,那相见之后的离别销魂之味,难道还需用语言来表达么?”
人群自然而然的围拢在苏锦身边,苏锦享受着众人追星一般的崇敬眼光,心中怡然自得。
公子才女们七嘴八舌毫不吝啬褒奖之词,吧苏锦捧上了天。
当然苏锦不能说的太过直接,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喜欢这种调调,这便是小资情调,这是北宋文人的福利,放眼哪朝哪代有这么安逸精彩的生活呢。
“是啊,这不是写的相逢相见么?恰好和你所出之题谬之千里也,从这里快要跑到城隍庙了,哈哈哈。”
“这首词不日将会传遍大宋,苏公子大名即将冠绝天下,我等能成为苏公子社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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