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御兽,我该召唤那一只呢

第22章 点将钟康康(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2章 点将钟康康

疼痛持续了起码一刻钟,钟康康才颤颤巍巍的爬了起来,“汪!老大你这神药有毒!”

“行了吧,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快感觉感觉你自己有什么变化。”、

陈毅也取出了钟康康的身份卡查看起来。

‘名称:钟康康。’

‘种族:啸月天狼。’

‘潜能:未知。’

‘实力:e级’

‘属性:空间。’

“技能:裂空破,空间凝聚,空间传送。”

好家伙,真到e级了,果然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钟康康此时也发现了自己异常,兴奋的叫了起来,“汪!逆大天啊!老大我现在实力是e级了,汪!握草!连升两级!神丹!真的是神丹!老大还有没有,在来几颗。”

陈毅一脚踹向了钟康康,“滚,还再来几个?这一颗都快把我掏空了!”

“汪!老大赛高!”

小青沉睡期间的御兽也算是搞定了,陈毅刚准备回去,美妙的系统提示音竟然又响了起来。

‘叮,触发任务:种族迁移。’

‘任务目标:将一种开启灵智的群体秘境生物迁移至宿主的空间。’

‘注:超过100个单位默认为种族。’

‘任务奖励:随机获得一个天赋,发展币一枚。’

又是天赋!好家伙发展币!原来这玩意是通过系统任务获得。

两枚可就是一个s级的天赋啊。

对了!陈毅想到了一件事,随后直接取出身份证看了看,身份证上的天赋依旧只有一个s级的秘境之主。

看样子身份证只能显示一个天赋了。

现实世界,原本湖泊中央的秘境之门随着陈毅击杀秘境首领后便开始一阵扭曲,碎裂消失于湖泊之上。

言均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消息,算了算时间,陈毅才进去不到一天的时间。

看样子还是小看陈毅这个新生第一。

“司令,咱们这位小少将好像不得了啊,在怎么说也是f级的云灵,属于最难缠的元素类御兽。”言均身旁的一名军官装扮的秘境军笑了笑。

言均不置与否,“确实,我有种隐隐的感觉,我好像为咱们江南军区招募了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呵呵,希望如此吧,不过光一个秘境之主已经非常了不得了。”

言均摇了摇头,“不止于此,江风以后这小子你可得盯着点,我不可能一直呆在这边,你替我多关照关照咱们这位小少将。”

江风点了点头,“司令放心吧,我有分寸。”

许久之后,空荡的湖面一阵波动,陈毅的的身影凭空闪现。

还没站稳脚跟,耳边便传来的言均的声音,“怎么样,有没有熟悉你的空间了。”

在陈毅点头确认后,言均将他带到了那辆来时的吉普车前。

让陈毅试着收纳看看。

作为空间的绝对掌控者,陈毅一个意念,一个秘境沙盘就出现在眼前。

陈毅将手触碰吉普车后,意念在沙盘中选择了一个点,刹那间,现实中的吉普车便出现在了沙盘当中。

随着陈毅意念,吉普再次出现在现实世界。

“啧啧,这技能作为生活天赋不亏为s级天赋。”言均十分满意这个效果。

生活技能?那是别人,自己可是有着与之搭配的一系列技能,陈毅的s级秘境之主,现在还能用等级来形容?这就是个bug的存在。

是鱼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西游:悟空,放开那个女妖精!
西游:悟空,放开那个女妖精!
穿越西游成唐僧,岂不是要历经八十一难去西天? 不去不去!几本破经书,谁爱取谁取! 孙悟空被压五指山?不救不救!他都有人仙修为了,还要个破猴儿干嘛用? 什么,路有女妖精?泼猴住手!放着让为师亲自来!
佚名
白月光回归,合约妻子和我离婚了
白月光回归,合约妻子和我离婚了
我原本只是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 阴差阳错,成了双腿尽断的苏家大小姐的合约丈夫。 结婚三年,我对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 本以为会赢得他的真心,可没想到,她还是选择了她的白月光。 不仅如此,她还把我推给了她闺蜜!
佚名
系统:我的校花舔狗太高冷
系统:我的校花舔狗太高冷
上一世我是堂堂女帝,不幸陨落。 重生后,我寄宿我家的少年绑定了【对比系统】。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双方实力对比,如果我赢了会有巨额奖励。 反之,我输了就要进行【舔狗大冒险】。 于是带着女帝的自信,我连连败退,走上了当舔狗的不归路……
佚名
离婚两年,霸总开启追妻之旅
离婚两年,霸总开启追妻之旅
和老公离婚后,我发现自己怀了孩子,并选择生了下来。 两年后,我从一个意气风发的白富美,变成了一个因为养孩子而变得贫穷的单身妈妈。前夫却摇身一变,成了亿万总裁,无数人追求。 同学聚会上,我俩重逢,他对我纠缠不休,还意外发现了我一直藏起来的宝宝…… 我:前夫哥,我错了,复婚!马上复婚。
佚名
异世风流邪君
异世风流邪君
【无系统】【多女主】【伪鼎炉】 我叫云飞,开局鼎炉废脉体质。 本以为会在倾国倾城的仙子阿姨欺凌下,从此幸……痛苦一生。 没想到,你们却让我振兴魔教!? 那天璇圣女给我打工很合理吧! 剑道天才随我抢地盘没问题吧! 我身为魔教教主摆烂应该的吧!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