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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6章 她说她的第一次
“哐啷”一声,酒杯碰倒,半杯茅台酒洒了出来,撒在了他的大腿上。他刚想拿纸来擦,握酒瓶的右手被她拉住了,他往回一紧,竟然没有挣脱。
“啊?”他怔怔地看着她。
她掰下了他的酒瓶,一手按着手背,一手抠着他的手心。
“更可气的是,每次做完这事后,她都至少趾高气扬有三天,不仅不给我们买吃的,连一身谢谢都没有,还天天哼着小调唱着歌,仰着脖子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一想到我那凌乱的床铺,还有我床前那个又粗又大的家伙,我就恨啊,气啊!恨不得——掐死它!”
“哎哟,疼——”安越死死地抠着他的手心,似乎要戳穿它似的。
“疼呀?不疼!妈妈还说很疼,要嘴里含着毛巾。那时,我们俩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小饭馆,走进了一片小树林,那里一大片青石呀,像极了景阳冈上武松醉酒后躺下的那片青石板。天地如此广阔,松树林间洒下点点银光,我只觉得天旋地转,一躺下就刮起了一股妖风,‘唰啦啦’地一响,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扑了过来,我竟毫无还手之力,刚刚喝下去的酒,全都变成水溢了出来——”
“哎哟,疼呀,疼!”他感觉她的指甲要扎进他的手掌心,从手背刺出来,扎上她自己的手心了。
“疼吗?不疼!像蚂蚁咬了一下大腿。妈妈说得不对,室友再也没有资本趾高气扬了,她有的,我也有了,而且从来不亏欠她们的,鸠占鹊巢,算什么本事呢?以地为席,以天为被,鸟鸣为乐,星光点缀,魏晋之风,山高水长——”
“你家他,算不算趁人之危呀?”他突然想到趁人醉酒之际发生关系,有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啊?趁人之危?我有什么危?还是他扶着我,开辟了这片幸福的小树林,发现了这片坚硬而又滑腻的大青石。”
“你说他像老虎一样扑过来,而你又无还手之力。正证明你没有了反抗能力和控制能力,而又想反抗。他明知道你醉酒了,意识不清,认识能力下降,还违背你的意志,和你发生关系,这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且,还是有预谋的,给你灌酒,希望你醉,主观上的恶意也很深,这很危险啊。这片小树林和大青石,就是他的犯罪现场,而且事先肯定踩过点!”他坚定地点点头。
“完美!明年的研究生,你一定考得上了。如果都像你一样温良恭俭让,那还谈什么恋爱,不如现在就去写教案!”她一甩他的手,一扭头,走进了厕所。
桌面上的酒水,还在往下滴。他赶紧用纸小心地擦洗干净,只是大腿上的酒水,冰凉冰凉的,慢慢地扭,下力地压,往回地擦,老擦也擦不干,还是休凉。
“大腿也弄湿了?”她突然站在他的面前,吓了他一跳。
“可能是酒精含量太多了,太清凉了。小时候我爸爸给我打屁股针,擦医用酒精的时候,就是这么冰凉,冰凉之后,就是扎心的痛。”他故作轻松。
“不会是袭人姐姐发现的宝玉的大腿处的冰凉一片沾湿吧?”安越双手叉腰,俯下身来观察。
“哪跟哪呀,就是听到你说到气头处,我才一紧张,碰倒了杯子,浪费了好几块酒钱。”
“是吗?不是因为说到我的第一次吗?”她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撑在了他的大腿上,眼睛直视着他的眼睛。
“安越,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呀?是不是发热了?”他感觉好像就在煤炉边烤火,大腿上的酒精在迅速蒸发。
“是啊,酒力发作,刚好把你的裤子烘干,怎么样?”
“唉,不用啊,我用纸多擦几下,再吸几下,也许就干了。”
“笨啊,几层裤子,哪擦得干?脱掉,我把它架到电炉上去,七八分钟就可以搞定。”
“不要这么麻烦吧,啊,其实,也没什么冷的,呵呵。”
“不行,一定要脱掉,以后得了关节炎,风湿病,怪起我来,我可担负不起责任。”说着,拿出一条毛裤,“这是我很少穿的,换下临时穿上,不要冻感冒了你。”
“真的不用啊,多麻烦。”
“不麻烦。不然的话,还要我帮你脱?”说着说着就摩拳擦掌了。
“你这毛裤还真暖!”他一边扒着饭,一边说道。
“开玩笑,半瓶茅台的钱买来的,还能不软不暖?以前都说,感情好得共穿一条裤子,现在,你我共穿一条毛裤,也算是感情好吧?”
“当然,那是当然,你就像警幻仙子一样,带领着我领略了一下太虚幻境。”
“哈哈,夸张了。我既没有带你观赏仙宫神殿,也没带你聆听神曲妙音,更没有带你去领悟能够预示未来的正册和副册,那些判词和那些插画,真是神仙所为,不是老曹能写出的!”安越也是边扒饭,边说。
“最重要的——”她神秘地一笑,“是没有把我的妹妹许配给你,没有让你体验到云雨之情,所以没有让你——”
“没有让我什么?”他脑袋“轰”地一声:今天,是不是真地要发生一点真正突破自我,突破人生极限的事情?“嘻嘻,嘿嘿,哈哈……”
“你笑什么?子温!”安越敲了一下饭碗,“怎么笑得这么淫荡?哈喇子都流出来了!呆头呆脑的,你没喝懵吧?”
“没,没啊,我在想,你在说,说没有让我,没有让我什么?”
“没有让你大彻大悟啊。你想,贾宝玉自从在秦可卿身上学会了云雨之事,又在袭人身上领略了云雨之情之后,是不是对这个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视角,对于功名和女色,是不是有了一份更超然的态度?”
“好像是吧,我看得不深。”其实他是一头雾水,听她一席话,好像自己就从来没有读过《红楼梦》似的。但是,秦可卿好像是宝玉的长辈,怎么可能与他有肌肤之亲呢?而且可卿一直是德高望重的,临死前还教育过凤姐,要注意未雨绸缪,防止家业凋零呢,这么一位循循善诱,着意长远事业的女性正人君子,正是脂粉堆里的英雄,怎么可能做那种有悖人伦的事?是安越喝醉了,还是故意要试探自己读书的程度?不能被她看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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