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系列(共7册)

第205章 猛农过江(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05章 猛农过江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地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撒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糊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三四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十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2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5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8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其中之一。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认识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侥幸没看电视的市民最终也难逃一劫。因为1994年前后我市流行电视点歌,谁过生日了谁结婚了谁做寿了都流行在市电视台上点个歌祝福一下,然后不知道哪个无聊的人想故意恶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结婚之际他给电视台打电话说:“能不能把上次诗歌大赛上冯朦胧朗诵诗歌那骨碌截下来,我太喜欢他那诗了,我想点那首诗。”结果电视台的人还颇具娱乐精神的真的给他点了。然后……连续三天,每天都有人点冯朦胧的那首诗。这哪儿是恶心一个人两个人啊?一下子起码恶心好几十万人!三天之后,电视台就收到了无数投诉,迫于激愤的民众压力,电视台再也没放过他的诗朗诵。估计要是有人再敢放冯朦胧的诗朗诵,电视台该被砸了。

这次一夜成名对于冯朦胧来说也是好于预期,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成为明星诗人的时候,多少有点自得。后来他发现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时候,他也颇具娱乐精神不以为意:“想继续听我的诗,来红旗公园吧,我有时候在。”

可见,这冯朦胧对待诗歌的态度还是很坚持的,真是十几年如一日,一直没有放弃诗人的理想。虽然到了1994年的时候人们早已经忘了朦胧诗为何物,但是冯朦胧却始终坚持着,前几年,还可以看到他在红旗公园的地上用清水毛笔写诗,当然也许他已经是在练书法了吧。但不管怎么说,他这样的精神值得学习。

据黄中华说,那天他挨打时那个手持《今天》刊物的小姑娘,后来也是经常来红旗公园。她在其后的二十几年的时间里,成了大姑娘、小媳妇、小娘们儿、老娘们儿,她在红旗公园里干的事儿也根据时间的推移变成了练香功、开传销会、唱卡拉ok,反正,什么流行她干什么,就是没见过她再来这开诗会。

每当黄中华说起这些的时候,总是长吁短叹地感慨人性。

当然了,现在写的是1982年,冯朦胧正是一个白衣胜雪羽扇纶巾的朦胧派青年诗人。在那个年代,哪个知识分子要是没读过几句朦胧诗,还真不好意思自称知识分子。冯朦胧家庭出身也相当不错,他的爸爸就是高级知识分子,在80年代初就是高级工程师。

可能有人会问:就这么一个出身知识分子家庭写朦胧诗的,怎么可能是“不是猛农不过江”的李灿然的对手?

别急,听二狗说完。这老冯家一共有俩儿子,一文一武,写诗的这个是二儿子,他家还有个大儿子,这大儿子在当年有个响当当的绰号:“东霸天”。

“东霸天”这个名字是个什么概念?我市在地理上可以分为东西两大块,东边儿是工厂和居民最集中的地方,全市有至少60的人口在这一片儿,刘海柱、大虎等后来如雷贯耳的知名混子都住在东边儿,可他就是敢号称东霸天,霸道不?冯朦胧是靠上电视出名的,他这哥哥可纯粹是在街头成名的,一架又一架磕出来的名气。

在1982年初,东霸天这个名字可比刘海柱、李灿然都响亮得太多了。当时能和东霸天齐名的在全市也仅有西边儿土匪大院的卢松和在市中心的张浩然两人而已。像是陈卫东、大虎这样在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混子,实力都跟东霸天有差距。

东霸天和冯朦胧虽然一文一武性格迥异,但这哥儿俩长得挺像,都是剑眉星目高鼻梁的帅哥,而且他俩长得还和东北人不太像,因为他们父母都是从南方来到东北搞工业建设的。据说这东霸天小时候也跟冯朦胧差不多,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但是后来在“文革”中他俩的父母由于是知识分子都遭到了迫害,这哥儿俩连个亲戚都没有,无依无靠吃了上顿没下顿,成天被人欺负,作为哥哥的东霸天为了保护自己和弟弟,只能让自己蛮横起来,他这一蛮横可不要紧,几年之后,我市东边几个大厂的混子全部唯其马首是瞻。

江湖人都说:大家怕东霸天,是因为东霸天这人太残忍,变态的残忍,总干一些让人听起来就毛骨悚然的事儿。他这残忍极不寻常,根本就不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可能是来自于他不幸的少年经历和他父母曾受到过的不公正待遇,也有可能是天性使然。

但和东霸天同一年代的老炮儿讲:东霸天这人不但有变态的残忍,还有极其变态的爱心。据说东霸天从70年代末就养了个宠物,那个年代好像中国还没有人养宠物。大家猜猜他这宠物养的是啥?!

说出来吓死你!

鸡!他养了只大公鸡当宠物!!听过没?!

据说这只鸡是在他有一次回家时在马路边儿上捡的,那时候这鸡刚出生没多久,都快冻死了,他把这鸡抱了回去,悉心抚养,最后这濒死的鸡居然被他救活了,而且就养在自己家的楼房里。他自己吃啥那只鸡就吃啥,到最后,这只鸡居然吃肉!再到最后,除了肉啥都不吃!

二狗听到这话时断然不信,因为这颠覆了二狗多年以来对鸡的认识:“鸡怎么可能吃肉?!”

“真的吃肉,以前我去东霸天他们家,亲眼看见他喂肉给鸡吃。听说他们家的肉票,有一半都喂了这只鸡,东霸天自己都舍不得吃!”老炮儿说得振振有词,二狗不得不信。

这真是个奇怪的家庭:两个来自南方的知识分子,在东北生下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混子,小儿子是全市最有名的朦胧诗人,说他们不争气吧?好像他们比谁都争气。说他们争气吧?他们又好像争气得不是地方。然后,这家还养了个唯一的宠物:鸡。二狗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谁家把鸡当成宠物。

李灿然并不清楚自己的对手冯朦胧究竟是谁更不知道这冯朦胧有多么离奇的背景,就这么贸贸然地猛农过江了。

一场由一个叫黄中华的小人物引起的改变我市江湖格局的大战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展开了。

孔二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追夫火葬场,绝色老婆后悔了
追夫火葬场,绝色老婆后悔了
为了爱人,入狱三年,出狱后,却被律师送来一纸离婚协议。 原因,竟然仅仅是因为我太平庸,已经配不上高高在上的你。 那当你看到高不可攀的我之后,会忏悔,会哭吗?
风云滚滚
被伤透我离开,七位大小姐悔哭了
被伤透我离开,七位大小姐悔哭了
【追夫火葬场+无系统+创业+少戾气+正能量】 王诗允、薛雅兰、张静等7个富家大小姐救了秦凡爷爷的命。 爷爷要给王诗允等7人当牛做马报答救命之恩。 秦凡的命是爷爷捡来的,他代爷爷给王诗允等7个人当牛做马报救命之恩。 王诗允她们说,秦凡帮她们各完成一个愿望就算报恩了。 秦凡记在了心里。 最初,王诗允7人觉得有个随传随到的“报恩人”很好玩,七个大美女还争抢过秦凡,也曾对秦凡产生微妙的情愫。 但是后来,
之本
恋综:让你复婚,你气哭前妻?
恋综:让你复婚,你气哭前妻?
【恋综+复婚+爽文+轻松+搞笑+反套路】 被前妻黎星若套路,志在摆烂的叶青阳被迫参加复婚恋综。 问我意没意识到在婚姻里犯的错? 叶青阳:我跟你离婚,是你咎由自取!你要跟我离婚,是你丧尽天良! 黎星若:…… 观众:这种直男狗都不要! 然而随着节目的推进,所有人惊奇的发现。 他不仅是网文至高神、顶级音乐家,竟然还是歌神! 观众:若宝,快跟他复婚!千万别让他跑了!
天命不凡
触碰蔷薇
触碰蔷薇
大龄单身女青年林筱帆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路上。 某天林筱帆因反复性尿路感染去医院就诊。 遇上师从院士,刚从国外进修回国的泌尿外科专家浦应辛。 林筱帆接受了浦应辛对她的一次毫无隐私的外科查体。 检查后,她羞涩难当,逃之夭夭。 一周后,他们相遇在了相亲现场。 两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且看一个成长于单亲家庭的女青年,如何在职场情场逆袭。 …… 时也、运也、命也。 PS: 只写真实人物,不杜撰和污名化任
子木李
四相缉凶
四相缉凶
2025年,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充满罪恶的暗网也逐渐进入大多数人的视线。为此,国家公安部与国家公安部与科研中心联合研发出名为‘四相’的人工智能,搭配专门的交互舱使用可以在虚拟世界还原案件现场,刑侦人员可以进入虚拟世界进行案件模拟推导。痕检专家祝昭昭和平津市刑警队长段枭共同进入‘四相’,寻找暗网在过去出现的蛛丝马迹。在模拟过程中,段枭发现祝昭昭正是过往案件的亲历者。……“段警官,是
木天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