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388 一首情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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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388 一首情诗

竟然说自己年轻时,多么受女人欢迎。

自卑的男人,总是幻想。

“诶——”

我遗憾地叹了口气,问他也是白问。

“写首诗吧。”

突然,老马用无比正经的声音朝我说道。

“啊?”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惊讶地看向老马。

老马坐得十分端正,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旧的发锈,但被擦得很干净的派克钢笔。

“当年我在乡下当知青的时候,姑娘们最喜欢吃这一套,写首诗给你心中那个要安慰的姑娘吧。”

看得出,他是真心想帮我。

但写诗,的确有些为难我了。

“老马,我高中辍学”

“写诗,跟学历无关。”

老马将他那只充满文艺气息的派克钢笔,停留在《花花公子》封面照片上的兔女郎上边,露出一副无比文艺的表情,心中似乎在酝酿什么。

“她是我的太阳,是我的月亮,是我的黄昏,是我的黎明”

突然,老马高声念了起来。

我心头一刺,瞳孔放大,脑袋里猛然间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

不等老马念出下一句,我的嘴,就自然而然地张开,将这首肉麻的诗给念完。

“她是我枕边的香薰,是香烟里的尼古丁,是棒棒糖里的夹心”

这一刻,我跟老马的灵魂突然契合,他盯着我,我也看着他。

奇妙的缘分,在这一刻猛地显现。

“你读过我写的诗?”

“这首烂情诗,是你写的?”

我跟老马同时将身体往后一仰,嫌弃的感情,止不住地迸发出来。

我当然记得这首诗。

这是当初,沈临风送给梅姐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找回自己良心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临死前,念出的最后的浪漫。

但我却没有想到,这首烂俗的诗,竟然还有一个猥琐的作者。

而这个作者,就是跟我仅仅一窗之隔的老马!

“沈墨,既然你读过我的诗,那就用这首诗去安慰你想安慰的那个姑娘吧,便宜你了。”

老马说着,就开始用钢笔写下他那些烂俗的诗句。

我连忙制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冷霜看,还不如杀了我!”

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竟然被逼到要写这种烂诗,去哄女孩开心。

但老马却无比坚定,我也是头一次看见这个不正经的老头,正经起来。

他的钢笔,在《花花公子》的杂志上迅速游走,一个个像是被印刷出来的宋体字,被老马熟练地写下,杂志封面上的兔女郎,被写上了诗句,看上去也多了一丝内涵。

“沈墨,这件事十拿九稳了,有了我的这首杰作,不管你跟冷霜有多大的矛盾,她看了以后,都会开心,甚至是主动来找你和解。”

老马将钢笔的笔帽合上,宛如一个将刀收鞘的武士。

“老马,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十分认真地看向老马。

老马听后不解地发问:“还有啥想要添加的?趁着我现在有些灵感,我可以帮你多写两句。”

“你别说这首诗是我给她的。”

说完,我就转身失望地走了。

只留下原地暴躁的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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