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87

第四百四十四章:走马观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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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四百四十四章:走马观花

栾久天望着突然出现的罗刹女叶如花,只觉得头皮发麻,这可是个谈笑间取人性命的狠角色。

在中州大陆那块万族争霸的地面上,这叶如花的狠辣,可是拍在千百位的。

整个大荒中数万种族,巫族和妖族只是其中两个比较大型的族群,能在这么多族群众同阶战斗力拍在前一百,那就是无法形容的天之骄子。

他栾久天很狂,可以一人杀进妖族中州的大本营七进七出,就连司徒红都可以笑着应对,可面对叶如花,还是有些头皮发麻。

不为别的,万族元婴境排行榜,叶如花在第三十六,而栾久天,在九十八。

这中间六十多名差距,就意味着叶如花真要出手,他栾久天撑不过三格回合。

不过当栾久天听到叶如花的话,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压力一松。

他不可置信的撇着一旁缓缓形成的人影,这人白衣胜雪,与寻常巫族中人打扮不同。

在巫族眼中,越是狂野豪放的装束,越能代表自己的审美,越是体格健硕,越代表你的战斗力越强。

可此时栾久天身边突然出现的青年却恰恰相反,他一身白色素袍,手持折扇,身高一米八刚冒头。

生的是唇红齿白,苗条俊朗,那纤悉的小蛮腰,简直跟蛇人族的腰都一拼了。

偏偏肤色还特别白皙,婉如婴儿刚出生一般,那一个叫人羡慕。

这青年有着一头飘逸的蓝色长发,用一根麻绳简单的捆绑了起来,就那么随意的飘荡在身后。

正是中州大陆,乃至是万族生灵谈之色变的,巫族第一大部落轩辕部落,姬轩辕的亲儿子,轩辕部落唯一的少族长,轩辕敬城。

他的战绩数不胜数,唯一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曾在金丹时期,手持翻版的轩辕剑,一剑劈死了一名地仙巅峰!

而轩辕敬城在万族排行榜的排名是第六名,要知道万族排行榜前十都是神族子嗣,唯有轩辕敬城一名人族登顶,不可谓不震惊大荒。

按理说轩辕敬城现身,叶如花应该立马就遁逃的。

可偏偏这两人之中有一丝小八卦,叶如花是神族中西王母一脉的仙子,入世炼魂。

她的长相不可谓震惊天下,如果非要给一个说法,那就是此女子的容貌,只应天上有,人间不得闻!

轩辕敬城自视甚高,一直想抓一个仙女回去生娃,偏偏万族榜单上的强者一个比一个难看,没有一个合乎他胃口的。

直到这个叶如花出现,轩辕敬城终于有了目标。

大荒中人遇到喜欢的人,直接打晕了扛回去,第二天就是一家人了。

可轩辕敬城身为轩辕部落的少族长,他却非常鄙夷这种作风,反而想彻底征服叶如花。

以至于,轩辕敬城这么一个绝世天骄,身上却背负了大荒第一舔狗的称号,为此他还乐此不彼。

在中州有一句说法,你找不到轩辕敬城的时候不要着急,只要你能遇得见叶如花,轩辕敬城必在百米之内。

如今不出所料的,叶如花出现,轩辕敬城果然也跟着现身了。

只不过他来此地的目的,就是想带着叶如花走的。

不过,叶如花若是质疑要对东升出手,他轩辕敬城身为巫族天骄,自然也不会坐视不理。

“就是你传承了轩辕破天的长弓,继承了大羿的部分能力?看着好弱。”

轩辕敬城现身,他只是对着栾久天笑了笑,算是打过了招呼。

随后他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东升,眼眸中有着一丝不解。

“也罢,你终究是我巫族族人,我不能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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