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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四十一章 静室
像是三国时,蜀中张松出使许昌,因其面貌丑陋,曹操见到后,“先见张松人物猥琐,五分不喜”。首先看到这个人就不想和他说话,那就坏菜了,还出使什么?果然,接着又因“闻言语冲撞”,曹操遂拂袖而起,转入后堂。不用多说,张松的出使任务肯定是完成不了了,白跑一趟。
常人的额头大多是圆的。额头方则贵,按照相书而言,高贵的人额头自然也就与众不同,是方形的。如果在天庭上还有一块方正突起的骨头便就会越发的妙了,在相法上,这叫做“伏羲骨”,也就是“日角”。
“人们都认为孔门七十二贤,颜回最贤,但是从哲却独以为子贡才是当之无愧的‘十哲’之首。何也?当春秋乱时,诸国纷争,颜回之贤,无利百姓。而子贡之贤,‘合乎时宜’,用之则国兴民富,不用则国亡民穷。
方从哲对相法不精通,但是就只看朱元璋的相貌,却也果然符合“雄杰”二字。他在看朱元璋,朱元璋也在看他。两人打量已毕,方从哲跪拜行礼。朱元璋是皇宋朝廷的吴国公,这一个跪拜礼节是必须要行的。
“在前宋崖山之沉,蒙元入主中原,乱我中华已久。幸有我皇龙兴於颍上,刘太保起兵从河南,继而明公由濠州发起,我家主公转战在辽东,诚可谓‘首倡之功,全在我宋’。宇内的豪杰因此而纷纷影从,南北的英雄无不趋之如骛。人心振奋,民意鼎沸,皆欲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己任。熊熊烈火,其实发自幼苗,时至今日,早已成燎原之势。
除了雨声之外,吴国公府中一片寂静。
方从哲从容答道:“我主有驱除鞑虏、恢复汉家衣冠的志向,所以众士仰慕。这和明公所以能得到江南、淮泗英才的投效是一样的道理。”
“子贡之善辩,出使楚国,救孔子脱出陈、蔡之厄;子贡之言诗,‘告诸往而知来者’;子贡之从政,‘常相鲁、卫’;子贡之理财,‘家累千金’。以至‘结驷连骑,束帛之币,收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
从他见方从哲开始,先是试探方从哲的真实才干,接着打听山东的人物风土,最后询问邓舍的为人志向。在经过一番了解和铺垫后,终将话题言归正传。
“尊使刚才说,子贡‘合乎时宜’,因此可称最贤。现今也是如春秋、战国一样的乱世,立身乱世之中,而却讲究‘礼仪’?这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了呢?”
“从哲这次来,不但是为了我家主公,更也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多等几天,并不算什么。”
朱元璋是和尚的出身,曾经四处游丐,本来目不知书,但是他很勤奋,行军打仗之余,每下一地,必定会搜求当地的宿儒以及饱学之士,或“留置幕下、有疑辄问”,或请“会食省中、分值讲经史”,所以到目前为止,他不但已经识字,并且还已经能写些简单的文章、乃至诗词歌赋。
“尊使请起。”
“山东人物如何?”
“噢?不知此人有何优异,能入孔门十哲,且令尊使愿效仿其志?”
“礼者,君之大柄;仪者,使上下有序。礼仪之邦,诚而且信。用礼仪治国,百姓会安居乐业;用礼仪行诸侯,诸侯会不怀疑。”
“礼仪?诚信?你的解释倒是有趣。”
室内红烛高烧,亮如白昼。
“不过却是奇怪,主公有次酒后直呼吴国公的姓名,唤他叫做‘朱麻子’。也不知主公是从何处听来的,观这吴国公的面貌,分明半个麻子也无!”
“当割据山河,永为盟好?”
朱元璋和陈遇对视一眼,击节赞叹,说道:“尊使欲效子贡之志,果然有子贡的才干。”子贡是孔门七十二贤。朱元璋此话是在夸奖方从哲,更也是在称赞邓舍。他正襟危坐,说道:“尊使来我金陵,有何以教我?”
出使别国,首要的一个前提,不能让别国的主君讨厌你。
“更也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
这一句的回答更是合适。一方面点明了邓舍的为人和志向,是想要做一个称职的人君;另一方面也很坦率地说出“人无完人”,有时候邓舍也会犯下小错,但是很快必然就会“改之”。这要比单纯的赞誉更容易令人接受和相信,不止无损邓舍的形象,实则赋予人性,相反给了美化。
天庭上的这块骨头越是方大,便越是尊贵。若它上至百会,下至中正,形如印绶,就更是“贵不可言”了,相术上称之为“朝天伏羲骨”,乃为开国帝王之品,是最好的“日角相”。也就是“奇骨贯顶”的表现之一。
相见礼毕,方从哲起身。
因为夜色已深,朱元璋没有在正厅接见方从哲,而是私室相见。
朱元璋叹道:“燕王得人,乃至于斯!”
这一句回答的很合适,既称赞了自家的主公,又不露声色地捧了朱元璋。且把话题重又拉回到了他出使的本意上。
“我主燕王,辖万里之地,理亿兆之民。一举一动,皆如日月之行,为众人仰望。每有一个决定,都会关系到全省百姓的祸福。因此,燕王的为人宽大为怀,时刻以苍生为念。而燕王的志向自然便是想要称其所职,不致愧对百姓,有失朝廷寄托。故而,每有小错,必定改之。”
方从哲立定,拿眼观看,只见一个壮年的锦衣汉子坐在案后,陈遇相陪在侧。
朱元璋一笑,不答反问,说道:“燕王手下,如尊使者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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