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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23章 深夜,赤狐盯人
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着,快速朝余得水家跑来,余秋堂手里牵着那只大黑狗,背上背着枪,余秋江则是拿着弩和侵刀。
那截从余秋原家里带的绳子,隔一段距离,就给大黑闻闻。
这只猎狗性格很好,脾气也讨人喜欢。
也很有灵性。
而且从它的体型来看,它不是那种擅长扑咬的头犬,而是追踪犬。
这种犬的嗅觉和听觉尤其灵敏,刚好符合余秋堂他们此刻需要。因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它似乎有报恩的心,特别听他们的话。
不需要特殊教导,只是简单做一些指令,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余秋堂暂时还不知道,骡子最终跑到哪,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万一需要进山使用。
这边的枪支弹药管控严格,枪还好说,子弹就相当紧张,老柳给他半箱子弹,也就四百多发,每次用起来,他都比较爱惜。
前几次进山,一般都带10发子弹。
想着使用的时候,能不开枪尽量不开,实在需要开枪,也会保证弹无虚发。
但通过上次猎熊,他觉得可以节约着用,但准备还是需要做准备点。不然万一遇见点危险,没有子弹,那枪就能做烧火棍用。
反而还不如一把刀或者斧头呢。
余秋江本来在打铁,知道消息后,也不放心他一个人进山,大半夜入山本来就是忌讳,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险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点。
但他也知道,余秋堂就是这样一个人。
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
既然知道了,又是自己的三叔,哪能袖手旁观呢。
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但因为父辈关系,余秋江对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并没有多少情感。
愿意跟着一起去,纯属是不放心余秋堂。
余秋江的铁匠铺刚好在队里,也是村里最南边,余得水家在北边,两人带着狗一路小跑,也是花费十几分钟才到分叉口。
原本搜寻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显得很急促,拽着余秋堂就向前跑。
“狗有反应了。”
余秋江说。
余秋堂也这么认为,前面是一片还没有收割的高粱地,沉甸甸的穗挂满高粱杆。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片乌压压的纱帐。
这地方因为地势平坦,又靠近水渠,算是队上成色比较好的地,一般都是种些西瓜啊,葫芦等经济作物,过几年会回茬,分批种点高粱或者玉米。
余秋堂小时候和几个堂兄弟,以及发小也经常喜欢钻到里面到处晃荡,尤其是在附近偷个西瓜或者玉米啥的,那就更是很舒服了。
几个围坐在一起,大快朵颐。
如果是能生吃,肯定就直接拿起来啃,若是不能生吃,也可以在地里挖个小洞,做个简单的烤炉,就能来个原味的烧烤。
若是被人发现,也没关系,可以直接从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树林里,树林的尽头就是山脚,要从山脚里找到一群孩子,那是相当的不容易。
一群孩子里,总有些比较活泼,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种能主动跑到前面的人,基本都是伙伴或者兄弟们做什么,他就跟在别人后面做。
要是真犯错挨打,反正也是跟着一起挨。
所以兄弟们也不排斥他,基本还能跟大家混在一起。
要获得小伙伴们认可其实很简单,就是要显得很讲义气,不说一起吃东西吧,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
黑狗跑到高粱地边上,丝毫没有停止的想法,猫着脑袋,就准备直接冲进去。
余秋堂使劲拉住狗子,看着乌压压的高粱地,微微有点担心。
山村里的父母,从小就教育孩子,晌午时,黑夜里,高粱地里不可去。
意思是,在正晌午,尤其是太阳高照,一两点这会,还有半夜里,孩子们千万不要进高粱地里,里面可能藏有野兽。
很多没在农村生活人的不明白,大中午的,是太阳那么高,地里能有什么危险。
但只要在这个时候,站在这样一片地看看,就立刻能感觉庄稼地的压抑感,就仿佛里面真藏着什么凶猛的野兽,准备等人进去被撕咬成碎片。
这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附近乡镇,村子,凡是被野兽叼走的孩子,大多都是晌午,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
例如村里隔壁村里,早些年有个孩子被金钱豹叼走,就是晌午在水渠边玩,豹子从玉米地里冲出来,将孩子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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