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唐锦绣

第九百零四章 栽赃构陷(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九百零四章 栽赃构陷

房俊摸着唇上短髭,真的觉得有点棘手了。

他怎会将韦正矩这等人放在眼内?纵然其身后之京兆韦氏这些年逐年强盛、人才辈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登上朝局之中,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可那毕竟是以后。

但以目前的权势地位来说,房俊足以对韦正矩形成碾轧,甚至可以不顾及宫内韦妃的想法……

可若是有了长乐公主和晋阳公主这一层,那就不好办了。

他虽然对晋阳公主绝无半分亵渎之心,纯粹只是宠爱之情,可他跟长乐公主之间那可是不清不楚人尽皆知。

一旦自己惩治韦正矩,传扬出去就势必又牵扯上他与长乐公主的绯闻,还得将晋阳公主牵连上。他自己倒是不怕,顶天就是将来被李二陛下责罚一番,可两位公主的名声就会愈发不堪。

原本李唐皇室的公主们名声就不怎么样,再传出这样的事情,可以想见两位公主的压力会有多大。

他可以不在乎自己,但岂能不在意两位的名声呢?

李道宗既然劝阻房俊,自然看得清其中之干系,抬手拍了拍房俊的肩膀,低声道:“此事交由吾来处置吧。”

房俊想了想,颔首应允。

想当年江夏郡王那也是长安城中一大纨绔,若非跟着李二陛下战阵冲杀,只怕今日长安城内所有纨绔都得俯首称臣、甘拜下风……

收拾区区一个韦正矩,自然不在话下。

便负手站在一侧。

李道宗转过身,微微抬起下颌,看向地上的韦正矩。

虽然房俊的亲兵依旧未曾将他放了,却也停止了扒裤子的行为,使得韦正矩得以喘息之机……

他仰头见到李道宗,登时大叫道:“郡王救我!”

他敢跟房俊放浑撒泼,是因为算准了房俊不敢将他如何,当然更多也是因为心里的嫉妒作祟。他素来钦慕长乐公主,如今长乐公主与长孙冲和离,正是他抱得美人归的大好机会,岂容错过?

可坊市之间却对房俊与长乐公主的绯闻绘声绘色,就算他再是坚信长乐公主的人品,也难免有所狐疑。

今日正巧碰上房俊,便展示一回强硬。

若是房俊忌惮此事传出会招致陛下之责罚,那么他韦正矩就算是展示了一回强硬,关中子弟畏之如虎的房二,不也在我面前老老实实的夹起尾巴?若是房俊这个棒槌按捺不住打了自己一顿,正好可以将自己摆放在一个弱者的地位,受人同情。

等到陛下知晓此事,必定对自己深感歉意,又见到自己为了长乐公主“不畏强权”,敢于同房俊这等权贵顶牛,岂不是愈发欣赏自己的心意与坚贞?

那么自己尚长乐公主之事,大抵便算是成了一大半……

然而他千算万算,却没算到房俊这个棒槌实在是不当人子,居然一上来就要扒掉自己的裤子凌辱自己。

这倒是算作让自己占据了弱势之地位,而且是弱势之中的弱势,简直弱爆了……

然而这等弱势,又能换取谁的同情?

所以韦正矩有些慌。

而且他没想到在此偶遇房俊,身后的房间里居然还有李道宗、马周这样的大佬……

李道宗面无表情,看了狼狈至极的韦正矩一眼,对左右亲兵说道:“此人冲撞朝廷命官,非但不赔礼道歉,反而嚣张跋扈,有蔑视朝廷之嫌。速速将其拿下,而后持吾之名刺解送京兆府,状告其罪,请京兆府稽查核准,依法惩处。”

身后的马周眼角一跳,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京兆尹就站在您身后呢,您却还要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将人家解送京兆府,状告其罪……

公子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替嫁后,玄学真千金她不装了
在乡下待了二十年,温霜意被接回了温家。她以为等待她的会是兄友弟恭,父母宠爱。结果,奶奶厌恶她,妹妹设计她,父母觉得她多余。他们之所以会接她回来,只是为了替嫁。于是,她干脆利落的抛弃了温家!传闻,温霜意
余音袅袅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换亲后和糙汉大佬结婚了[八零]
■预收:《娇软美人嫁给冷峻屠户以后[八零]》■美人与杀猪匠,先婚后爱,球球收藏~﹎﹎﹎﹎段评已开,一起来玩叭~文案:虞棠穿进八零年代富贵人家,还没等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被从乡下杀来的女孩揭穿了自己假千金
鹿灯灯
盲人神医
盲人神医
我是一名盲人按摩师,随着吴阿姨和王欣茹来到大城市打工,可她们总以为我是瞎子,经常在我面前,做一些羞羞的事情,甚至还对我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一个妩媚熟妇,一个高冷御姐,每天晚上我都被她们折腾的睡不着觉
醉奶先生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禁止离婚,夫人你休想独美
【落魄千金舞蹈家+矜贵腹黑霸总+人间清醒+先婚后爱+追妻火葬场】和祁时风结婚三年,他一如既往地讨厌她。明明她是天赋型舞蹈家,出身名门,大方得体,明媚耀眼。可在别人嘲她不过是个替身,是祁时风的退而求其次
青岑可浪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离婚后,总裁前妻求原谅
结婚三年后,老婆平步青云,成为了杰出女总裁,最终抛弃了我,当我反手娶了小姨子后,我的身份曝光了。这时,他们全家才幡然醒悟,原来,前妻的一切都是我给的。
杨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