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玄剑诀

第95章 剑阵(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95章 剑阵

而更震惊的是,秦风他竟然很好的消化了这些。

这让此刻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情,秦风这样的妖孽,也只有慕容世熙能够教的了。

“这是剑阵,你是阵法师!”

“而且,还是四品阵法师!”

此刻没有人比马宇强更加震惊了,眼看就要拿下这个妖孽一般的小师弟,结果竟然陷入了对方的阵法里。

秦风提着碧水剑,服用了一颗丹药,刚才的战斗以及这座阵法,已经将他的真元耗空。

稳定了体内气息,秦风开口说道:“并不是阵法师,只是会一些剑阵而已。”

就是因为只会剑阵,秦风这才没有去阵法师工会评定品级,否则还是有许多的资源可以享受的。

马宇强一边抵抗着剑阵,一边想起了第一次接触到秦风这个名字的时候听到的传闻,秦风残害同门,非但没有被惩罚,反而还拜入了一位擅长阵法的长老门下,成为亲传弟子。

“秦风他,竟然会使用剑阵!”

“对了,我想起来了,传闻中,秦风拜师的那位长老正是阵法师啊!”

“难道,秦风的剑修只是表象,实际上是一位阵法师吗!”

……

众多弟子议论纷纷,所有人都在震惊于秦风忽然使出的剑阵。

“秦兄他可真是出人意料啊。”

林风和李云一脸惊讶,秦风此前和他们说过自己会使用剑阵,但一直以为秦风是在开玩笑。

毕竟秦风的剑法已经如此之强了,怎么可能有时间修炼阵法。

“秦风竟然真的使出了四阶阵法了!”

在场曾经亲眼见过秦风使用阵法的,只有赵雨烟。

但是秦风曾经每一次部下四阶阵法,都需要耗费诸多的时间和精力,如今竟然在台上布置成功,这是赵雨烟万万想不到的。

而在一旁,曲三全已经只剩下了庆幸,自己没有跟秦风过招,否则就要被这位小师弟给狠狠地羞辱了。

“铿锵!”

擂台之上,飞剑不停地冲击着马宇强的身体。

这四阶剑阵的每一柄飞剑,都杀伤力惊人,并不亚于秦风本尊挥出的一剑。

因此,在这数百柄飞剑的攻击之下,马宇强已经被迫的放弃了融金术,只是使用了金身术来抵御攻击。

一边抵御着攻击,马宇强一边努力的寻找着这道剑阵的阵眼,却是迟迟无法发现。

这道剑阵十分古怪,寻常的阵法都是有迹可循,会有一种规则在内,阵法的攻击和作用围着规则进行。

而这道剑阵,却像是没有规则一般,剑招频繁变换,就像是有一个人在出剑一般。

良久,马宇强终于发现,秦风身上的真元一直都在消耗着,这剑阵,依旧和秦风链接在一起。

秦风一人一剑,再加上这道阵法,才是完整的阵!

“既然如此,就只能强冲了!”

马宇强自语,秦风服用丹药之后,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真元虽然有被这剑阵消耗,但也是在恢复着的。

此消彼长,马宇强继续拖下去的话,真的会有失败的风险!

这就是死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许你心动
许你心动
《许你心动》爱情比前途难得,但前途比爱情重要。对的人,他就应该站在你的前途里。
谷雨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诺顿·萨格一直以来就有个梦想,那就是当个地主富豪,有个大地盘,让很多人靠着他吃饭,再请几个秘书,雇一群小弟,有事作威作福,无事看舞听曲...凭借着穿越带来的‘北斗神拳’外挂,他觉得不是问题。只是运气有点不好...去当种地王,颗粒无收。去当钓鱼王,天天空军。去当秧歌王,遭遇戒严。保镖王、赏金王、佣兵王...统统不行!那只能去当海贼王了!
爱吃咸鱼的老虎
娱乐:我实在太想进步了
娱乐:我实在太想进步了
“出道一年,爆火出圈,两年咖位飞升,周余棠怎么能进步这么快!?”“长的帅有天赋是这样的。”“在这个比烂的时代,其他明星还在为了上位撕番,他已经进步成了手握资本的大佬。”“虽然他是无双影帝,是商业片导演之王,是娱乐圈女星们的男神,还是资本大佬,但我必须狠狠的批判他,大渣男!”“周总,这里是《时代周刊》专访,您取得如此显赫成绩的原因是什么?”“我实在太想进步了。”——一个带着梦境记忆、一心想进步的少
浮鲨无梦
战锤:我不要成为臭罐头啊!!!
战锤:我不要成为臭罐头啊!!!
这是个黑暗至极的世界。帝皇行走于人世,试图重建帝国荣光。但人类的命运早已被邪神玩弄。风雨飘摇的未来,只有无穷无尽的黑暗和战争。直到——那个名为哈迪斯的死亡守卫出现。命运的丝线交错,来自外界的存在能否扭转这万千众生注定的悲剧?诸神纷纷下注。但这些,哈迪斯目前都不知道,他现在正哭得像个被踩了脚趾的屁精。“救命啊!!!这里怎么是战锤的世界呃啊啊啊啊啊?!”“还有,我怎么是个死亡守卫啊?!!”“现在撞死
枯灯夜话
医婿崛起:开局我继承了隐藏家产
医婿崛起:开局我继承了隐藏家产
被赶出家门,被迫断了所有联系,他从此成了人人欺辱的上门女婿。 可四年后,家族一夜覆灭,他这才知道了当初的真相…… 家族的仇,他势必要报! 谁敢拦路,他就把他们送下地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