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神又如何,不如老婆孩子热炕头
- 我是名穿越者, 穿越前,我十多岁年纪就确诊渐冻症,硬生生熬了十来年,终究还是结束自己短暂寿命。 没有享受过爱情,没有体会过生命许多美好。 如今,我穿成了先天神圣, 我想要东西也并不多。 少有执念就是——活久一点儿。 再娶个媳妇儿。 逍遥快活些。
- 佚名
- 枭雄崛起之黑道时代由我统领!
- 他一现代佣兵之王穿进了混乱的95年,当上了警校的一员? 这不妥妥专业对口啊! 严打黑社会需要卧底?不错!正合他意! 任务是拿下黑大哥女人的情报?大嫂直接被我迷的团团转,证据乖乖向上交。 卧底就仿佛打开了他心中的恶魔! 短短时间内,他就让一座城市改名换姓。 一代枭雄就此崛起,混乱时代也将由他统一!
- 佚名
- 网络畅游,我的恋爱对象在哪
- 她在收到他婚礼请柬的当天,出于莫名的心理,连夜注册知名交友网站并充数万元会员费。 她突然渴望结婚,觉得既然不能和他在一起,那么和谁结婚都无所谓。 随后,她用一个月时间仔细筛选网站上数百名男会员资料,挑出几个顺眼的,通过发邮件、聊天、相亲等方式接触。 最终,她与其中一个男人结婚领证。
- 佚名
- 我重生的,干掉穿书的,不过分吧?
- 都说土著干不过穿书的,沈蓉死了,被新晋举人夫君和穿书女联手送上了黄泉路。沈蓉又重生了,回到嫁人的前三天,这次,她嫁猪嫁嫁狗嫁傻子,也绝不嫁给顾昭明!穿书女,抢男人,还要抢机缘。沈蓉:男人拿走,机缘留下。沈蓉夺回第一个机缘,竟意外能听到穿书女的心声。从此,沈蓉暗戳戳地,一点儿,一点儿地将仇人最在意的东西给毁掉。听说顾昭明没钱交束修,沈园想挖人参卖钱,那就把人参给挖了。听说读书人爱惜名声,那就毁了。
- 萝兹萝丝
- 可以穿越了,靠修行无敌很合理吧
- 关于可以穿越了,靠修行无敌很合理吧:上帝给了李默白穿越异界的能力,却忘了给他配金手指,没关系,背靠一个世界,这么硬的后台他觉得自己很行。这是个在异界修行,在现代唯我独法,专治各种不服的故事。
- 雪满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