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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外传1 老兵约翰(上)
我叫约翰,是紫玫军团一个老兵。
算起来,跟着侯爵大人也有30年了吧。
这次的任务是护送法莱克家族的少爷和女仆小姐去王都。
啊,想来自己也是一个废柴呢,少年时期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面虽然在家人的帮助下谋得了一份好的职业,但是因为吊儿郎当的性格,最终和上级大吵一架后,直接撂挑子走人了。
明明生在一个需要拼命挣扎才能存活的时代,而我却不想努力,只想躺平,坑蒙拐骗搞点钱,喝喝小酒,找几个姑娘乐呵乐呵,这辈子似乎也挺不错的。
坚毅的加护——不会感受到任何肉体的疼痛。
隐匿的加护——可以在暗夜中大幅降低被发现的概率。
在教会觉醒了这两个加护后,似乎认识我的人都将我的定位成了一个只应该生存于夜晚的盗贼。
如你们所愿吧。
话说回来,加护真的是种很神奇的东西,明明是一种从仪式被赋予到自身的东西,但是获得后却如同自己的手脚那样,可以随便随心所欲的使用,发动与否甚至也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了。
希思黎的法律规定了2000铜币以上的案件才会被立案调查,所以我每次去富人家偷盗东西的时候,仅仅只会取走价值1500左右铜币的东西,因为对于富人而言,这一点钱可能也就他们平时一顿饭钱罢了,所以很多富人被偷窃后甚至都不会发现。
而这1500铜币,可以让我快活好多天。
万一被发现了,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东西还给人家,被打一顿罢了。
发动坚毅的加护后,我不会感觉疼痛,所以随便打就是了。我只要装着被打的很疼的样子就可以混过去了,毕竟有着法律的存在,那些贵族的手下们也不太敢对我下死手,最严重的一次也就是断了一条胳膊一条腿罢了。
只是加护这个东西最大的问题就是睡觉的时候是不会发动的,所以最难熬的时候就是晚上正做着美梦却忽然被那种无与伦比的痛楚召回现实,那种滋味很不好受。
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是么?
直到有一天,我偷窃了一家非常富裕的贵族家庭后被捉住了,女主人诬陷我偷窃了她价值500金币的古董花瓶。
500金币=5000银币=500000铜币,足够我进去蹲好多年了。
其实在我去踩点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女主人把这件古董送给了自己偷偷来往的情人,毕竟女主人年轻漂亮,还是那种最撩人的年龄,偏偏她的丈夫又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
“等那个老头子死翘翘了,我们就带着他的钱远走高飞。”
“哎呀,那个老头子恶心死了,要不是看在他钱的面子上,我都不愿意正眼看他。”
“每次也就扭几下就完事了,偏偏还乐此不疲。”
他的情人恰好我也认识,是贵族酒吧的一个侍者,每天都会找机会勾引各种有钱的已婚女性。
其实我内心也是挺佩服他的,毕竟只要花言巧语去讨好那些满身珠光宝气的妇人,就可以轻轻松松获得自己几个月都偷不到的钱——虽然他的行为被所有男人所鄙夷。
被卫兵捉住后,我没有做任何辩解,因为不会有人相信一个盗贼说的话。
女主人的丈夫是一个大肚便便的老富翁,戴着夸张到离谱的帽子,上面镶嵌着比我吃过的鸡蛋还大的宝石,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似的。
“把他给我往重了判!二十年!不对,三十年!最好是死刑。”富翁用他同样镶嵌满宝石的拐杖一次又一次敲击着地面,唾沫横飞,甚至飞到了执法队长的脸上。
我认罪了,不然那些卫兵队也有的是办法让我认罪,更遑论我还看见富翁送了队长一大袋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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