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我带着满级号穿越了

第495章 乱世不如狗,成长就必须付出代价(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495章 乱世不如狗,成长就必须付出代价

因为接下来的故事有些黑暗。

为了能成长,为了能活下去,帮助更多人,没有毒鸡汤灌溉的他们三人,用尽了各种手段才能保全自己,保证自己的成长。

其中,长门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保护小南和弥彦,长门动用了轮回眼的力量。

三人也因此获得了成长的条件和一些忍术资源。

动用轮回眼的代价很大,好在只要不是发疯一般折腾,身体长开的长门,还能控制得住,不会让自己失控。

可以说,三人走到今天这一步,可所谓用尽了各种手段。

乱世不如狗,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在混乱的雨之国,三个只得到基础知识的孩子,一步步成长,走到今天,很不容易。

好在暗中隐藏的黑绝不会坐视晓组织三人组出问题。

听完小南的讲述,千月抬起手揉揉她的头,笑着开解道:

“你们做的很不错,不需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感到懊恼和自责,这些都是成长需要经历的代价,如果我是雨之国的人,恐怕我的成长经历会比你们,更加可怕。”

“先吃饭吧,这次来木叶就当是旅游散心好了,你们加入大名府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会减少你们和雨忍村的正面冲突。”

晓组织背靠大名府,就能名正言顺的发展,雨忍村虽然不爽,却也找不出什么理由来限制他们。

因为限制晓组织,就等于是在和大名作对。

雨忍村本来就穷,欠了大名太多东西。

眼看大名的日子稍微好过点,也开始给他们钱了,这个时候针对晓组织,岂不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

千万不要小看钱。

没有钱,雨忍村就没办法发展,雨忍村发展停滞不动,雨之国休想安定下来。

尽管有晓组织在处理这方面的事。

但晓组织也没办法覆盖整个雨之国,因为他们太弱小。

不依靠雨忍村的力量,根本办不到。

原著里,晓组织遭人恨,无非就是处处和雨忍村较劲,处处对着来,加上晓组织属于不正规组织,所以被雨忍村针对。

可现在晓组织抱着大名的大腿,做什么都是名正言顺,雨忍村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嘿嘿嘿,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说服大名的。”

弥彦臭屁的吹嘘自己的功劳。

长门平静的戳破了他:

“这是小南的主意,也是小南带队游说大名,才取得这样的结果。”

弥彦:“”

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先让我吹吹牛皮?

晓组织的三驾马车,弥彦是坚定不移的领导者,长门是实力最强的存在,而小南则负责管理晓组织的一切,其中包括出谋划策之类的工作。

吹牛批马上被同伴拆台,弥彦气的一张脸都涨红了。

平时也就罢了,偏偏是在千月面前,这让他感觉自己很没有面子。

小南抿嘴偷笑,也不掺和进去。

看得出来三人之间的感情很好。

萌音芊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总裁别虐了,夫人已经签了离婚书
总裁别虐了,夫人已经签了离婚书
结婚几年,她都没能捂热他的心,眼看着他对青梅竹马嘘寒问暖,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别人。 她心灰意冷,不愿再和他有任何牵连。 离婚后,她恋爱脑醒后,独自美丽。 很快,她携新欢出游,成商界最新风云人物。 一贯冷淡矜持的男人终于吃醋,他红着眼睛,“不闹了,你回来好不好?” 她眉目清冷,“谁都可以让我回,唯独不可能是你。”
佚名
末日:一秒涨一吨物资,为所欲为
末日:一秒涨一吨物资,为所欲为
关于末日:一秒涨一吨物资,为所欲为:临死,得知被老婆绿,被兄弟偷了家,重活一世,绑定系统,定要这些人渣生不如死。当然,报仇只是顺带手的事。一秒加一点,一点就能兑换一吨物资,还能兑换人口,升级模板。末日前我唯唯诺诺,末日后我重拳出击!
种花家的小透明
凡尘飞仙
凡尘飞仙
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偶然得到聚宝盆,凭借其复制能力,得到海量资源,走上修行一途……仙路悠悠,普通少年的飞仙之路……
齐甲
小青梅抢婚?许小姐独美不嫁了
小青梅抢婚?许小姐独美不嫁了
未婚夫的小青梅得了肺癌,她提出一个要求:希望许知恩把筹备了许久的婚礼让给她,未婚夫爽快的答应了。小青梅想让许知恩来给她当“伴娘”,全了她的仪式感。她穿着许知恩亲手缝制的婚服,搭配的珠宝更许家的传家宝。看着别的女人牵着未婚夫的手,迈向理应属于她的婚姻殿堂。念在她是一个将死之人,以上,许知恩都忍了。但是,当她提出来让自己让出别墅,卷铺盖走人时,许知恩怒了!
柏璇
赚够两百就下播后,全网遏制打赏
赚够两百就下播后,全网遏制打赏
两年半前。 他从地球穿越来到这个名为蓝星的星球,成为一名高一的学生。 穿越当天。系统就觉醒了…… 本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可以有什么过人之处,谁知道,系统竟然上来就哭诉,最后还卡死了! 【叮,呜呜呜呜,本系统也有宿主可以绑定了。】 【我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有宿主和我绑定了呢,真是太开心了捏,宿主,我们现在就绑定吧。】 【本系统名为摆烂……嗡嗡嗡嗡。】 他:“……” 其实,这样大可不必。 两年半后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