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我在仙人的直播间捡福袋

第899章 异心(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899章 异心

赢屿心中十分郁闷,但也只得先告辞回去,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了,必须要调查清楚才行。

别看除了云王之外的七王都对陆凡表示了效忠之心,可内心有多少真心实意,只有自己知道。

有陆凡在的时候,自然可以统一意志,毕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只有陆凡能给出希望。

但是陆凡一旦出了问题,这样脆弱的从属关系,能否经得住考验呢?

赢屿回到秦王府的当天夜里,便有人悄悄寻上了门。

“谁?”

赢屿爆发了如山的气势,死死地盯着来人。对方,竟然同样是一位王级战力。

“秦王,别紧张,是我……”

此人显露出身形,让赢屿有些惊讶:

“幽王?”

“秦老哥别来无恙?”

幽王慕辰星笑了一下,精致的面容以及中性的打扮,让人根本分不出男女。

“哼,大门不走,偏偏偷偷破坏我的示警大阵,慕辰星,若你给不出解释,休怪本王不念旧情,对你出手了。”

赢屿冷哼一声,神识紧紧锁住慕辰星,眼神极其冷漠。

慕辰星在九王之中排名第八,战力自然比不上秦王赢屿。

“嘿嘿,赢老哥莫急,本王到此,其实是想向你求证一件事,此事兹事体大,因此不得不避开有心人的耳目……”

赢屿看着不男不女的慕辰星,心中微微一动。

自己白天才从云王府碰避回来,这慕辰星就得到了消息?看来这小子并不安分,在云王府周围安插了不少眼线啊……

赢屿双眼微眯了起来。

“今日赢老哥,求见陆会长了?”

慕辰星开口,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是又如何?”

赢屿不动声色回复,心中已然有了猜测。

“会长闭死关,无法见你,此事可属实?”

“是又如何?”

“赢老哥,你难道不觉得其中有古怪吗?”

慕辰星眼中精芒一闪。

“是又……”

赢屿下意识开口,但很快就醒悟了过来,连忙改口。

“我没觉得。”

“你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慕辰星开口,让赢屿愣了好一会儿,脸色才渐渐涨红!

“混蛋,你算什么东西?敢跟本王这么说话?”

“赢老哥莫急,我是什么人,很快你就知道了……”

慕辰星嘿嘿一笑,周身狂暴气息一闪而逝,却让赢屿猛得睁大了眼珠子,一脸的不敢置信之色。

“王……真正的,王级?”

赢屿的眼珠子几乎要突出来了,因为慕辰星身上散发的境界气息,此时赫然是仙王。

他,突破了限境之域的封锁?

新闻廉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夺走女主的真命天子,本女配不认命
夺走女主的真命天子,本女配不认命
我穿进了一篇重生文里。 女主和太子是青梅竹马,她重活一回,不求情爱,只求权势富贵。 而我只是这个重生文里最不起眼的一个炮灰。 可我偏不认命。 既然你要故纵,就不要怪我顺势而为了。 太子的心,我要, 至高无上的权位,我也要。 多年以后,那爱她如命的皇帝,却只满眼看着我,要我陪他一生。
佚名
复什么婚?我不过就是个备胎嘛!
复什么婚?我不过就是个备胎嘛!
闪婚三年,大佬老公始终对她不感冒,哪怕她是天赋异禀的舞蹈女神,名门之后,光芒万丈。 外界嘲笑她不过是备胎上位,她只能苦笑不语。直到家族崩塌,她心如死灰,忍痛舍弃骨肉,递上离婚协议,淡然说道:“咱俩,就是互相耽误。” 四年后,她以全新姿态归来,一袭长裙摇曳生辉,腰肢纤细,重返舞蹈巅峰。 面对镜头,她笑得明媚:“离异,欢迎追求。”没想到前夫却突然杀回,红着眼将她抵在墙角,霸道宣言:“离婚?没门!你别
佚名
让你协议结婚,没让你真娶美娇妻
让你协议结婚,没让你真娶美娇妻
两年前,我创业失败,公司破产,是老婆给我了钱,才能渡过难关。 唯一的要求,是和老婆协议结婚,做一对假夫妻,代价是五百万。 原来,老婆曾经喜欢竹马,却被父母反对,无奈之下和我结了婚。 如今,竹马归来,我的生活步入正轨,是时候离婚了。 却没想,老婆她想假戏真做!
佚名
穿书后,我要当最强走狗
穿书后,我要当最强走狗
一朝穿越,我进入一本以龙傲天剧情为主的都市文。 什么赘婿龙王、神医下山、退伍兵杀手的剧情,多如牛毛。 还好,我绑定了最强走狗系统,做走狗就能变强,不然都斗不过这些大人物! 我成为这本都市文最大反派的走狗,帮她欺负那些大佬。 却没想,我认定的老大,她重生了,还想变得低调! 老大:我服了,我要被小弟害死了……
佚名
人淡如菊?我只是心死如灰
人淡如菊?我只是心死如灰
我被未婚夫丢到乡下自生自灭,如今他接我回去成婚? 这些人想收养我就收养我,想给我定亲就定亲,想对我好就对我好,不想对我好了,就把我扔到乡下,美名其曰为我好。 抱歉,我只是无父无母,不是没有脾气! 当年我父母为救未婚夫的父母身死,他却为了表妹,不念旧情,狠心把我扔到乡村,呵!如今想接我回去成婚享齐人之福,他也配?! 幸好未婚夫母亲疼我,允我退婚,还收我为义女,渣男未婚夫,..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