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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番外十 林爹:元宝纪事(元宝大年初二给姥姥、姥爷...)
首先相中元宝的不是别人,正是元宝的舅舅王继业。王继业一直看外甥有出息,尤其自打外甥读书时起,气派就更不一样了,听姐姐说如今在学洋文。王继业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以及亲上加亲的朴实思想,就想跟姐姐做亲。
他家里有个闺女,比元宝小两岁。
闺女给亲姑做儿媳妇,这以后也吃不了亏。
王继业跟姐姐一说,王氏挺乐意。她也想,她是个没闺女的,有亲侄女给自己做儿媳妇,以后肯定孝顺她。
王氏瞧着,元宝虽然不像没孝心的孩子,但就元宝这成天半点活儿不干就知道瞎臭美还挑吃挑喝的臭脾气,指望元宝伺候她不太现实,还是得找个好媳妇。
不过,王氏乐意没用,她一人可做不了主。
家里就元宝这一个宝贝疙瘩,这事儿没有不跟当家的商量的理。
王氏回家跟林百亩一提,林百亩就不很乐意,王氏跟林百亩道,“你别现在就不乐意,继业说了,到时给花花陪嫁二十亩肥田。”
林百亩顿时心下松动,问王氏,“这话当真!”
“当然是真的了,继业还能骗我不成?”王氏盘腿坐炕头,放下手里的针线簸箩,跟林百亩说,“你想想,花花那孩子长的也好,再加上这嫁妆,不是配不上咱们元宝。”
林百亩颇为意动,这年头,二十亩肥田也得上百大洋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嫁妆。寻常人家有二十亩肥田,一家子吃食都有了。
何况自家还有百十亩地,这加起来,儿子这辈子就能不愁吃喝。
林百亩跟王氏都愿意,晚上元宝放学,王氏开玩笑的跟元宝说,“元宝,把你花花妹妹说给你当媳妇好不好?”
元宝放下挎着的书包,“好什么呀!”
王氏把晾好的温水递给儿子,“怎么不好了?你去你姥姥家,不常跟花花玩儿么。”
元宝接过茶盏喝两口,放下说,“常先生说了,现在都不叫女人裹小脚了。花花是小脚,我才不娶小脚媳妇哪。”
“你知道什么呀。人都说脚越小人越俏,这要大脚片子,哪儿能嫁出去的!那大脚的姑娘,都是没人要的!”不说旁人,王氏也是尖尖俏俏的小脚。
元宝是个紧追流行的性格,他虽然没去过城里,却很向往外面的天空,尤其常先生对于这些陈规恶俗大加挞伐,就说过,好端端的女孩子,非给裹脚弄个残疾,简直岂有此理!元宝的审美天生与众不同,在保守的对小脚尚推崇的农村,他也从没觉着小脚好看。
而且,他还觉着常先生说的有道理。
因为元宝看过他娘洗脚,一层层的裹脚布放开手,四个脚趾都被压在脚下,洗脚时一个个掰开洗,元宝觉着特别可怕。
元宝说,“反正我不娶小脚媳妇!娘你再到我姥姥家,跟我舅说,赶紧给花花把脚放开,现在城里都不让裹脚,还说谁要裹脚就把那家的一家之主抓起来,投大牢里去!”
“胡说八道!”王氏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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