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养成系女友

第61章 看你不顺眼(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61章 看你不顺眼

“我敢吗?”

林默眼睛一翻,语气中添加了少许夸张的成分,“看来你还是不太了解我妈,就送早餐的事情,如果我去说,她能揍死我!”

他的话音稍稍一顿,目光中带着几分质问,“小鱼儿,咱们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我……”

安幼鱼哑口无言。

好半晌儿,她垂头丧气地耷拉着小脑袋,“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林默眼底弥漫着笑意,“既然什么都没说,那就乖乖过来吃饭。”

“哦。”

在林默的监视下,安幼鱼被迫成为了一台进食机器。

可惜,她的战力渣到了一个无法挽救的程度,最终无奈之下,林默只好将剩下的饭菜一扫而空。

等林默吃完饭,安幼鱼连忙抢过饭盒,跑去厨房洗刷干净。

如此懂事的做法,让林默心中感慨不已。

小区外的人行道上。

“你走慢点,我跟不上。”

林默停下脚步,颇为诧异,“小鱼儿,我走的不快啊?”

安幼鱼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我、我…吃太撑了。”

林默嘴角微微一翘,放慢脚步和安幼鱼并肩行走,在她身上来回打量。

安幼鱼察觉到林默的目光,香腮处泛起淡淡樱红,“看我做什么?”

“我妈送你的裙子呢?”

林默也没隐瞒,“为什么不穿?”

“太贵了。”

安幼鱼弱弱回道:“弄脏就不好了。”

林默眼中透着心疼,“衣服就是给人穿的,弄脏洗洗不就行了?”

安幼鱼没吭声,低头踩着脚下的青石板。

对此,林默十分无奈。

想要改变这丫头的性格,任重而道远啊!

……

“鱼儿,快来。”

见儿子带着安幼鱼来到家中,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的林纾露出了笑意,对着安幼鱼招了招手,“阿姨看到一条特别好看的裙子,特别适合你。”

“阿姨以后不用……”

“小默!”

不等安幼鱼把话说完,便被林纾的一记冷喝打断。

作为当事人的林默则表示很懵,一头雾水地耸了耸肩,“妈,怎么了?”

“杵在那里跟个金箍棒似的,不知道去泡茶吗?”

“……”

林纾训完儿子,拉着安幼鱼坐下,神情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鱼儿,你刚才想说什么?”

“我、我…想说阿姨以后不用再给幼鱼买……”

“小默!”

刚来到厨房门口的林默回头望来,脸上的神情表示相当委屈,“妈,又怎么了?”

林纾板着脸,“看你不顺眼,等会儿让我揍一顿!”

林默:“……”

做亲子鉴定,也不是不可以。

“发什么愣?快点泡茶!”

等儿子进了厨房后,林纾脸上重新浮现出笑容,“鱼儿,你刚才想跟阿姨说什么?”

安幼鱼并未回答,小心翼翼地询问:“阿姨,林默又没犯错,您为什么要揍他?”

听到这个问题,林纾的笑容愈加浓郁,“也没什么具体的原因,我这个人就是如此,想做的事一旦做不成,我就会生气,一生气我就想揍人。”

“小默,就是最好的挨揍对象!”

佛系和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夭寿啦!美丽女寡妇倒追我
夭寿啦!美丽女寡妇倒追我
他,精油按摩师一个,毫无回头客的那种。 每天顾客雷打不动的只有一个,就是那个穿着大红旗袍的美丽女人,他不懂究竟是为什么。 可能是命中的红尘劫,又或者只是一次缘分的艳遇。 再后来,那美丽女人居然有一天说要追他,可没钱没实力的他又怎么值得别人青睐。
佚名
人已暮年,开局父子相认
人已暮年,开局父子相认
关于人已暮年,开局父子相认:云泽死后有幸来到异世大陆,人生的六分之五已经度过,到了暮年的云泽认清自己不是前世所读小说中的主角,来到异世没有带自己起飞的金手指,一切都与前世一样平平无奇,直到他突破失败大限将近的时候,云泽才知道属于他的故事开始了……
大米仙尊
大日合欢诀
大日合欢诀
关于大日合欢诀:天渊仙洲东域,有四大势力,分别是合欢宗、欢喜寺、极乐庵、妙欲门。阳辰穿越过来,获得一件阴阳葫芦,凭借帅气逼人的颜值,在合欢宗混的风生水起。这一日,东极无量海的黑龙王,掀起滔天巨浪,为祸人间。四大势力联手,准备前往剿杀。但合欢宗却被人偷袭,美女师尊受了伤,阳辰带师尊逃走,故事由此开始……
番茄哈密瓜
神女之恋
神女之恋
关于神女之恋:她本是一朵冰莲,机缘巧合之下被王母娘娘所摘下,精心培养数万年化出人形,备受王母娘娘宠爱,亲封她为“神女”给她取名为紫嫣,赐住在神女殿。只因太阳神势力庞大,因而要将她联姻,她却爱上东海龙宫之子,彼此相爱,导致被发现从而贬下界经历轮回之苦,待她看破红尘方能回归天庭恢复神职。他在她下界的那天被罚雷刑,神女被贬那日成为他年年的雷刑日。他说“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她含泪说“能得你爱足矣
心空下的你
绝世无敌小村医
绝世无敌小村医
【乡村+神医+致富+无敌+爆爽】 因为意外,让农村小子杨大柱得到青帝的传承。 从今以后,他左手掌生死,右手定乾坤,成为了无数人仰望的存在。 杨大柱——我也想低调,奈何实力不允许啊。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