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死遁后被反派大佬盯上了

第698章 电竞大神的慵懒队友(36)(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698章 电竞大神的慵懒队友(36)

程烨笑了起来,说什么也不回去,只是把外套的帽子戴上了。最后傅旭炎没辙,也就不管他了。

两兄弟都是行动派,堆雪人的速度很快。云奚则是弯腰在自己脚边堆了个很小的雪人,捏两个小雪球的力气他还是有的,就当参与一下了。

傅旭陌走过来蹲在云奚身边,“开心吗?”

“还好,我更喜欢下雨天。”

“是吗?我喜欢雪天。”傅旭陌轻声说着,他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感觉雨天的时候他会莫名烦躁,但雪天会心情好点。

云奚抬眸看着傅旭陌,猜测可能和签约前的事情有关,但具体还得问本人。

傅旭陌拿起云奚的雪人,然后放在他堆的雪人头顶。

“下雪天必须堆雪人,这样才算体验过了。”傅旭炎笑着说道,“生活就该有点仪式感。”

楼上的程烨听完喊道:“炎炎,一会儿给我捏个雪球拿上来,也让我参与一下嘛。”

“啧,都说了别叫我炎炎!”傅旭炎无语地喊着,然后又放缓语气,“你感冒没全好,不能沾染寒气,所以不给你带,老老实实养病。”

“唉——说好的生活要有仪式感呢?”程烨长叹一口气,拉长声音说着。

傅旭炎挑眉,确实需要仪式感,但也得看时候好吗?多大一个人了,能不能别让别人操心。

无视了楼上不停嘟囔的某人,傅旭炎继续做自己的雪人。

没过多久,天上又飘下雪花。云奚伸手,雪花落在手上消融。

今年的雪异常的多啊。

宝贝在远处的雪堆里滚着,然后滚完又把积雪复原,不能让别人看到这些痕迹。

程烨也伸手接了一片雪花,心里忍不住想道:新的一年,要努力放下对林浩的感情了。

“程烨,下雪了,你回房间!”

正在程烨愣神时,听到傅旭炎的声音,楼下的人朝他招手,然后皱着眉赶他。

“我不!”

“……”傅旭炎无语了,这家伙多大的人了,怎么这么幼稚!

“之前还叫我烨哥,现在都直接喊我名字了?叫我哥,我就回去。”

“……烨哥!行了吧,回去!”

“好。”程烨笑着返回房间,然后脱去沾着寒气的外套,自己钻进被窝里。

傅旭炎叹了口气,回去了就好,感冒严重了又得麻烦他。

中午吃饭的时候,傅旭炎端着程烨的那份返回房间,“你吃饭,一会儿有人上来收拾。”

“那你怎么不让佣人端上来?”程烨笑着逗对方。

结果得到了傅旭炎的一个白眼,“我上来是监督你吃药的。”

程烨笑容凝固,好吧,原来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他吃药啊。

盯着这程烨把药咽下去,傅旭炎才离开。

饭桌上,傅旭陌一直在给云奚夹菜,生怕云奚饿着似的。

傅宸忍不住挑眉,就连周艳都有几分无语,宠到这个份上,确实是真爱了。

中二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小白叶麟
小白叶麟
大玄王朝,疆域辽阔,有人口数以十亿计,人人皆向往仙道,成为长生不老的仙人。 在大玄王朝东部,靠近寻龙山脉的各个州郡,修仙之风更甚。 可他,偏偏只是一个普通奴仆,无缘修仙。 一次意外,白蛇献宝,他偶得机会觉醒虫皇血脉,开启虫皇古戒…… 从此,人们总能看到一群奇奇怪怪的灵虫,亿万蚁队,吞噬天地……没人能想到,就凭一条小白蛇,竟能吊打神龙。 其他修士:“这虫,有此等威力?” 他看着自己的灵虫
佚名
冲出四合院
冲出四合院
失业大叔重生荒年,靠辅助学习外挂,带着家人冲出越来越禽兽的四合院,踏上尔虞我诈的创业之路!当他成为世界首富后,回顾前路,竟发现四合院里的人,其实挺纯粹……
七五三幺
绝世虫仙叶麟小白
绝世虫仙叶麟小白
大玄王朝,疆域辽阔,有人口数以十亿计,人人皆向往仙道,成为长生不老的仙人。 在大玄王朝东部,靠近寻龙山脉的各个州郡,修仙之风更甚。 可他,偏偏只是一个普通奴仆,无缘修仙。 一次意外,白蛇献宝,他偶得机会觉醒虫皇血脉,开启虫皇古戒…… 从此,人们总能看到一群奇奇怪怪的灵虫,亿万蚁队,吞噬天地……没人能想到,就凭一条小白蛇,竟能吊打神龙。 其他修士:“这虫,有此等威力?” 他看着自己的灵虫
佚名
网游:回到开服前我有神级天赋
网游:回到开服前我有神级天赋
重生回到网游开服前?神级天赋石提前入我手? 那就别怪哥一一弥补前世的遗憾了! 看我如何脚踢新手村,手撕大野怪,次次抢在其他玩家前,提前升级提前刷怪,一步登天次次超神,搅动风云成为榜单Top1。
佚名
救命!开局就撞上男主的死局
救命!开局就撞上男主的死局
我穿书了, 穿成了黑道文里陷害女主的恶毒继妹。 还是死局全被我撞上的这种! 按照狗血剧情,原主因不断作死陷害污蔑女主,被男主发现真面目后,落得被做成人彘下场。 睁开醒来,正是男主要搞死原主那天。 男主只手遮天,我逃不掉、躲不掉! 为此,我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使出浑身解数将男主睡得心服口服! 活了二十六年的男主从未破戒。 而这次,他要让我这个夺走他第一次的女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