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天清涵

第两千五百二十二章 剑阵之威(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两千五百二十二章 剑阵之威

黄泉神终究还只是一位准金丹,未能将这黄泉修成领域,只能施展出异象来,威力比领域逊色了好些。

但是,这黄泉异象看来依旧很恐怖,已经有了黄泉的即视感。

黄泉神双手猛地一拍,笼罩周身的黄泉异象,滔滔浊浪,猛地化作一道黄色浊浪长河,迅速融入巴比伦王的死气天幕中。

两种黑暗力量融合,互相增幅,爆发出的力量简直是在指数倍的攀升。

“我也来,覆灭北冥仙宗,就在今日。”

“还有我。”

“生擒女帝,抓回去当压寨夫人,哈哈。”

“杀光叶魔王全家。”

“可惜那叶魔王不在了,不然一并杀之。”

……

众神咆哮,哪怕只有半数出手,那威势也恐怖到了极点。

古天竺的象头神简直猥琐,说要抓女帝去当压寨夫人。

三千万天海市人听了,无不义愤填膺,目眦欲裂。

轰轰轰!

如山如海的能量,仿佛天河决堤一般,无数激荡的元气与金芒在虚空中爆射,一道道神通法术,撕裂长空。

所有的攻击,都对准一点,要将沧海大阵撕裂开一道口子。

“诛仙剑阵,起!”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女声在东山结界内响起,并不高亢,却充满了恐怖的杀伐之气。

高达万米的女帝峰,竟然缓缓颤抖了起来。

铮铮铮!

似有万剑铮鸣,响彻不绝,且逐渐拔高,最终穿金裂石,直冲云霄。

恐怖的铮鸣声中,一道巨大的毫光,猛地从山巅冲天而起,如同被禁锢了千万年的神龙一般,轰然跃出,舞动九天,呼风唤雨,让天地都色变。

“是诛仙剑阵,女帝出手了。”

“杀光这些狗屁混蛋。”

“叶天人留下的后手,绝非等闲,这些西方屑小们有难了。”

……

天海市的三千万人族振奋,几乎全都从家里冲了出来,观看这惊世一战。

相较于镜头直播的燕都城城门外的战场,家门口的大战显然更有看头啊。

一把断剑,撕裂长空,带起浩浩汤汤的剑气,仿佛不是一把剑,而是千万柄利剑一同出击,打出一道万剑归宗绝世大杀招,铺天盖地,对着山门外的一群西方神明绞杀而去。

这是一柄元婴天君的佩剑,断成两截,并不完整,但配合叶天以诸多天材地宝布下的绝世大阵,也可斩杀巅峰先天,乃至初期金丹。

这还是在无人控制之下,应激而发的杀伤力,如果有人执掌阵法,威力还能再暴增数倍,至高可斩杀巅峰金丹。

也即,元婴不出,想破这个杀阵很困难。

刷刷刷!

就见到,虚空之中,剑气如长河,浩浩汤汤,剑芒如雨幕,密密麻麻,在一把断剑的引导之下,似九天神龙降世,在山门外的神明中间来回穿梭。

巴比伦王和黄泉神两股黑暗力量交织而成的天幕,刚笼罩东山结界半数,就被冲霄的剑气破开了,天地再次清明。

无数冤魂怨鬼也纷纷化作梦幻泡影,在惨叫声中灰飞烟灭。

如有十万八千大剑纵横劈斩,这是无差别的攻击!

咔嚓!

狮身人面兽神斯芬克斯的金字塔大手印脆弱的就像是豆腐一般,一下子就被断剑劈碎了。

噗嗤!

紧接着,无数闪耀着淡金色的血液,从天而降,如同下了一场血雨般。

斯芬克斯惨嚎,一只大爪子被斩成了肉泥。

“啊啊,北冥仙宗,我与你不死不休。”

怒吼声中,斯芬克斯不敢恋战,夺路而逃,猛地闪遁而出。

他毕竟是金丹,还真的捡回了半条小命。

但是那些或先天,或神境们,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只听一声声惨叫传来,不断有西方神明被斩杀。

巴比伦王以手中的死亡权杖格挡断剑,却连一个弹指都没坚持,就被连权杖带肉身,被劈成两半。

弼老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一次,可不是来遭罪的!
重生一次,可不是来遭罪的!
关于重生一次,可不是来遭罪的!:————————————————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遍就会。顶级牛马竟然重生到了高三的那个夏天。这一世,他决定,改变就从这里开始!嗯……先泼校花一身咖啡!
东吴父老
重生76,偏心父母后悔了
重生76,偏心父母后悔了
关于重生76,偏心父母后悔了:李东风从2024年重生到了1976年叶卫东的身上。刚重生就发现了父母和哥哥一起算计他,让他去插队不让他去当兵。这不禁让让他发出了灵魂拷问:爸妈,我是你们亲生的吗?其实,他
燕窝鹰
小妍的穿越之旅
小妍的穿越之旅
关于小妍的穿越之旅:小妍神情黯然地转身离去,与那个曾让她开心的世界,彻底诀别。此刻,她的内心仿佛被无尽的悲伤所吞噬,整个世界都变得灰暗无光。然而,命运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她,一场奇妙的时空之旅悄然降
恋语情缘
全宗舔狗宠主角,唯我反派踩天命
全宗舔狗宠主角,唯我反派踩天命
【主角是反派,非好人,多女主,不喜勿入】现代心理学博士萧君临,穿越进名叫《玄幻:我靠团宠体质成就天帝》的小说里,成为龙台山大师兄,但只是书中配角,注定了为主角陈玄牺牲。为了改变自己命运,萧君临决定改变
她曾说爱我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被车祸送走了。再次醒来,他穿越了!穿到了1960年,成了15岁的少年。可他看着自己碗里黑乎乎的玉米糊糊,发起了愁。照这样吃下去,早晚得饿死吧?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贫穷年代,人心淳朴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