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开局成王

第470章 粮贱伤农(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470章 粮贱伤农

刘文的心里其实也有些慌的,上一个又是大运河又是科举的人已经被人干碎了。

不过现在大运河的事情被世家分到了,科举的事情也是世家的人接手,而且他没有废除举孝廉,应该不会有太多的反对。

一边想着,刘文看了一眼案头,已经没有什么奏折了。

现在已经到了冬至,按照规矩,可以休年假了,有一个月的时间。

刘文想了想,穿上外套,手里捧着一个暖炉,缓缓看着外面。

“雪还没化呢,明天夏麦倒是好收成。”

刘文轻轻说着,看着随行的宫女,想了想,“去,请董贵人到公车门,陪我出宫走走。”

一边的宫女立马退出去了一个人,刘文则慢慢走到了公车门。

卫坦也已经准备好了马车,刘文摇摇头,“弄简单点,我只是出去看看。”

他不想大张旗鼓地,只想随便看看。

而且,再有几天就是正旦了,正旦的大朝会各国使节也是要来进贡的。

今年骠国应该很高兴,不太高兴的应该是贵霜了。

本来应该是他们瓜分地盘的,结果因为地理位置变成了骠国跟着大汉吃肉。

没多久,董贵人也到了公车门,卫坦则左挑右挑的只找到了一副双驾的马车,这已经是宫里面最低的标准了。

至于那些宫女们用的马车,就不在卫坦的考虑范围了。

刘文身份摆在那里,他也是识文知礼的,不能随便安排。

刘文看着点点头,伸手拉住董贵人,“行,就这个吧。”

董贵人顺着刘文的手就上了马车,这时候刘文才发现身后还有一个小拖油瓶。

刘文抿抿嘴,有些不满的看向董白。

董白怯生生地躲在董贵人身后,一言不发。

董贵人笑着握紧了刘文的手,“白儿实在离不开。”

他心里也清楚,所以也就是心里不满罢了,早知道就让皇甫钰儿来了。

但是皇甫钰儿吧,一直摆不正位置,带她出去就真的跟带个保镖一样,没意思。

在后宫也处不好关系也就几个人能跟她有点交集,倒也怨不得她。

刘文想了想,看着董白,叹了口气,“得想个办法把她给治好了。”

董贵人微微笑着,又回头看了一眼董白,多了几分怜惜。

一路出宫,车夫就顺着刘文的意思,往着马市去了。

这边不像城里面,卖的基本都是家常物件,城里面的金市大多是一些稀罕物件,就算是卖一些家常的也都是很精致的。

就连卖米,也是以粱米为主,稻麦为辅。

一行人,一路出了城,周围倒是越发热闹起来了。

“陛下,你看,都是人。”

董贵人也学着一些察言观色,知道刘文出来就是看看百姓的日子。

刘文微微笑着,并没有多说话。

到了一个卖粮的摊贩前,刘文就示意车夫停一会儿。

几个壮汉正在摊位前买粮。

“一百一十钱?今年稻谷这么便宜?”

孤狼加无名鼠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秦始皇:本皇刚假死老四就要篡位?
秦始皇:本皇刚假死老四就要篡位?
秦始皇:朕以假死,现看扶苏你的本事! “陛下,胡亥公子赐死扶苏公子,要篡位了!”“什么?” “陛下,四公子嬴高,诛杀赵高胡亥,平灭乱党,然后祭祀了大公子,直接登基称帝了!” “什么?你说甚?老四?” 嬴政惊异, “他不是瓜皮吗?他下手这么快的吗?” 半年前,紫微星闪烁,公子高昏迷,始皇帝连日噩梦。 而嬴高,就是那个时候,偶然穿越到了原本公子高的身上。
佚名
仙门高考:我有一个志怪世界
仙门高考:我有一个志怪世界
许玄穿越现代修仙世界,成为仙门高三学生,因资质底下,以及仙门高考的压力,面临着进厂的窘境,直到无意中开启志怪之门,能穿越到古代仙侠志怪世界…… ……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妖修猖獗,仙途浩荡。 两界穿梭,尔虞我诈。 沧海桑田,蓦然回首,不知不觉已成两界至尊。
佚名
西游:我,樵夫他弟
西游:我,樵夫他弟
坏消息:被大货车送走了。 好消息:穿越到了《西游》世界。 坏消息:穿越到了一个穷苦的樵夫家,连姓名都没有。 好消息:家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
佚名
被渣后才知,我竟是渣男小叔的白月光
被渣后才知,我竟是渣男小叔的白月光
【闪婚甜宠】+【白月光】+【真假千金】 婚礼前夕,假千金与未婚夫滚到了一起,还让花放去为他们做公关。 养姐:我不过是犯了全天下女人都会犯的痴情,我爱他有什么错? 未婚夫:我已经把傅太太的位置给了你,你还想怎样? 亲生父母:花放,你姐姐是来加入你的家庭,不是来拆散你们的! 花放直接掀了桌,怼父母,扇渣男,打小三! 转头嫁给渣男小叔,在婆家娘家横着走。 花放:“小叔,你放心,只要你的白月
司甜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