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尸人

第605章 四具地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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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605章 四具地尸

二叔说:“当我确信自己陷入无限循环的时候,我就不敢再往前走了,不管我走多少圈,我都不可能出去,我不知道是不是鬼打墙,更不知道是否掉入了什么精密的机关之中,我思索了许久,在甬道里点燃了一支蜡烛,就放在了乳白色通道和米黄色通道的中间,我继续往前走,我加快了速度,可不管我多快,我都追不上面前的动物,即便是看似很慢的刺猬。”

“当我又转足了一圈,回到我点燃蜡烛的位置,我并没有发现烛光,我搜寻了每一处地方,别说蜡烛了,连蜡烛燃烧过后的油脂都找不到分毫,也就是说,我每走一圈,我就进入一片全新的领域,不出意外的话,我会死在这里。”

“那时候,我带的有手表,如果不是手表一直在转圈,我很可能会被逼疯,但有了手表,让我知道了时间,让我知道了外边的日月交替,让我知道了我被困在了里边,足足十四日!”

说到这里,二叔冷着眼,想起了那段差点逼疯他的日子。

“第十四天,我吃完了所有的干粮,喝光了所有的水,我奄奄一息,嘴唇早已干涩崩裂,我趴在地上,动弹不得,我抬起头来,朝着白色甬道看去,那只狸花猫,蹲在我旁边十四天了,我没见过它吃东西,没见过它喝水,只要是在我意识清醒的时候,它就在甬道里蹲着,它不靠近我,也不远离我,就在我的视野范围之中,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不会打开手电筒,但即便在黑暗中,我也能感受到有一双闪亮的眼睛,一直在甬道里盯着我。”

“意识朦胧之际,我想起了很多的往事,我努力的打开了手电筒,用手电筒照射进甬道中,照射在我印象中狸花猫蹲的位置,果然,它还在哪里,手电筒的光芒,照的它微微低下头,眯着眼睛,当它抬头看我的时候,眼珠子如同钻石一样明亮,那时我自嘲道,我一世英名,最后竟然被困在甬道里死去,连墓室的正主都没见到,可悲可叹啊。”

说到这里,二叔叹了口气,很明显当年那被困十四天的绝望还历历在目,他说:“我从怀里掏出来了最后一块干粮,最后一块,只有婴儿拳头大小的米饼,我看了看甬道里的狸花猫,我不知道该怎么呼喊他,这种狸猫大多都是野生的,没有名字,我只道它是朋友了。我说朋友,我马上就要饿死了,这块米饼,我吃了也是死,不吃也还是死,我在这里困了十四天,你陪了我十四天,这块米饼,喂给你吧,如果你能活下去,就带着我的魂魄和希望,离开这里吧。”

二叔抬头望向窗外,黑暗的夜色中,星星很明亮,他说:“我摊开了手掌,手心里只剩下了那半块米饼,那只狸猫如同钻石的双眼一直盯着我,我已经记不清有多长时间了,大概是一炷香的功夫,它缓缓的靠近我,虽然速度很慢,但它似乎察觉到了我没有任何的恶意,它靠近我的手掌,不停的嗅着鼻子,不停的闻,最后在黑暗中,咔嚓咔嚓的声音从它口中传来,它在我的掌心里,吃掉了那块米饼,而后,它竟然卧在了我的身边,卧在了我的胸前。”

“那时,我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那时,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识了,喂完它米饼,我就已经四脚朝天了,平躺着身子等死,可它偏偏在这个时候卧在了我的胸前,若是放在平时,我也就不在意了,可那时的我,极度虚弱。虽然我知道它可能是感觉到我快要死了,在知道我没有恶意的情况下,想陪我走完最后一段路,但它压在我的胸口,让我原本虚弱不堪的身体,更加难以吸气。”

“就在我想赶走它的时候,我的胸腔慢慢没有了知觉,我以为我应该是到了死亡的那一刻了,我出现了幻觉,我伸手抚摸向它,但在黑暗中,我却没找到它的身影,我不断的摸着自己的胸前,最后摸到了一张毛茸茸的东西。”

“我打开手电筒看去,我的胸腔上,只剩下了一张没有头颅的猫皮,没有鲜血,没有腥味,而那只猫,已经不见了,奇怪的是,我那会也不感觉那么饿了。”

“我爬起身来,利用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往前走,我发现剩下的刺猬,雉鸡,还有老鼠,都不见了,甬道的颜色变了,道路变了,没有了色彩的甬道,只剩下了直通下层的石台。而那时,手电筒也已经没电了。”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我几乎是一寸一寸的摸遍了我后来要走的道路,每当我感觉有危险的时候,我就用随身携带的火石,互相碰撞,闪烁出光芒,就在这种闪一次闪一次的光芒中,我看见了一棵生长在石头上的松树。”

常小旗一怔,听二叔说起松树,又想起二叔刚才说可能是他背上的尸体出现了什么变化,不由得想起了地尸。

二叔道:“你知道那松树有多大吗?”

常小旗迟疑片刻,比划道:“有三间房子那么高吗?”

二叔笑着摇了摇头,伸出一只手,伸直了五根手指,还刻意拉开了大拇指与其他五根手指的距离,比划道:“只有这么高。”

常小旗诧异道:“松树啊,一棵松树,不到二十公分的高度?”

别说是松树了,就是树苗都不会这样啊。常小旗说:“二叔,那是松树吗?是不是什么像松树的盆景植物?”

二叔说:“不,那就是松树,我确定。当时那松树上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我那会还饿着肚子,也就没有多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吃掉了那一小棵松树,如果按照分量来说,它连牙缝都不够塞。但我吃下那棵松树之后,一切都变了,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蜕皮,像是蛇一样,一层一层的蜕,更像是老树发芽,外边的死皮褪掉,长出里边的新皮。”

怪不得上次去浮尸岛,常小旗看二叔的皮肤,一个五十多岁的人,那皮肤白嫩的很,虽然人到中年,挺着个啤酒肚,但那皮肤质感就是相当好,原来那次,肯定是刚脱皮不久。

“后来我查阅了许多资料,才知道我背上了一具地尸,而且我猜测,那无名古墓中应当有四具地尸,分别被狸猫,刺猬,黑鼠,雉鸡给带到了一片极其有灵性的地方,那四色甬道就是地尸的力量变化出来的,至于另外三具地尸,我不太清楚是什么,也不清楚在哪,但我身体的破裂,可能说明了我当年背起的那棵松树地尸,已经失效了,我开始要被反噬了。”

说到这里,二叔诧异道:“小旗,为何我说起地尸,你丝毫不觉得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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