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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12章
凌锦意摆正下身体,文绉绉的回答,“有人给他摘了第三条腿,缝合后,沾染了脏的东西,化脓生疮,高烧不治,这才死了。”
六指一点头,“确实如此,那人手法利落,医术不浅,老儿想不明白,为何一定要摘掉?”
顶着一条腿活到如今,后半生继续活下去也不成问题。
没必要拼着一条命去摘掉那条腿。
六指追问之下,那户人家的双亲才将实情交待出来。
原是怪胎出门买肉,被一身穿黑袍的男人盯上,一路尾随到家。
黑袍男子自称大夫,给了一笔巨款,想要研究下怪胎身上的手臂。
双亲见他模样奇怪,便拿着扫帚驱赶了出去。
谁料,那男子不死心,又说自己能将那手臂取下来,无任何的生命危险。
此话一出,凌锦意断言道:“不可能!”
在现代,科技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你割个阑尾都要填写风险同意书。
你割个阑尾,医生都会告诉你有死亡的几率。
更别说你那个怪胎的手术了!
“不错,绝无可能。就算是有五成的把握,这十里八乡的大夫早给治了。这可是声名远扬的大机会!可那怪胎活到如今,都没有人敢碰,便应了必死无疑的结果。”
“那黑袍男子还对他下刀?”
当时,六指也是这么想的。
看着针线缝合的手法,不像是普通的三流庸医。
一个医术如此高明的大夫,怎可置病人的生命危险而不顾呢?
六指恐其中另有隐情,便看是打听此人。
万幸中的不幸,当时此人就在宁都府,人称鬼医。
“鬼医?”
“呵呵,不似人就是鬼了。这个鬼医常年黑袍加深,死气沉沉,面容惨白。不像是治病救人的大夫,倒像是勾魂黑袍使者。
气度不详,此人的医术却十分高明。
任何疑难杂症垂死之人到他手里,便会痊愈。
可惜的是,此人没有医德没有仁心,他会救人,更会害人。”
害人?
没错,萧家老爷子和钱大小姐都是让这个鬼医给害了。
这等祸害,也敢妄称医者!
当初她上医学院的时候,老师开堂第一节课就是叫他们做人,想学医先做人。
一个普通坏人,和一个身怀高明医术的坏人,明显后者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六指叹了口气,继续道:“别人拿钱治病救人,他拿钱害人。不仅如此,他对于世间鲜有的疾病,展现出超乎寻常的专注,他钻研怪病,甚至找来类似怪胎的病人研究,许许多多人在他手中丧命,或者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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