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救魏忠贤,我要做宫斗冠军

第1307章(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s://m.cheyil.com

首发:~第1307章

“周弦、周環,你二人上前来。”

朱由检对自己两个小舅子招呼了一句。

两人一个今年十四,一个十三,都还只是少年,见皇帝姐夫招呼自己,赶紧上前施礼道:“臣周弦(周環)拜见皇帝陛下。”

朱由检点了点头,问道:“瀛国夫人可还好?”

周弦似是有些惧怕自己这个姐夫,赶紧回道:“家慈一切安好,谢陛下垂问。”

一旁的李若琏见时辰不早,趁着两人说话的空挡,赶紧上前道:“陛下,码头风寒,要不先移驾行在?”

朱由检自无不可,随口应下,又对自己两个小舅子道:“随朕一起。”

“臣遵旨。”

登上车驾,朱由检的仪仗在一众苏州军民百姓的簇拥下,离开了码头。

拙政园。

将其他官员和士绅都打发走后,朱由检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李若琏,和朕说说究竟苏州民变,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若琏赶紧躬身回道:“启奏陛下,自臣来到苏州,先是秘密监视……”

用了大约半个时辰的功夫,李若琏才总算是将其来到苏州后,所有的经历,都详细的说了一遍。

朱由检听后,右手食指在桌案上不断地敲击,沉声问道:“你的意思是流言的始作俑者,锦衣卫尚未查出来,百姓第一次围堵府衙,你也没有找到幕后主使。”

“臣有罪,请陛下责罚。”

李若琏赶紧跪地请罪。

朱由检没接他这个话茬,而是继续道:“至于说蒋家阖家罹难一案,以及第二次的民乱,则是朱玉珏和王心一所为,对吗?”

“回陛下,据卢廷简的奏报,以及朱玉珏和王心一的供词,确实如此。”

李若琏抬起头,拱手回道。

朱由检微微颔首,继而接着道:“这背后是不是有徐家的影子?”

李若琏的脑袋再次压低了几分,回道:“回陛下,锦衣卫正在抓紧审讯两人,想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获得口供。”

朱由检自是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沉声道:“不,朕要的是实证、铁证!”

李若琏心头一凛。

“臣遵旨。”

这件事说完后,李若琏转头看了眼站在那里的周弦和周環,似是有些欲言又止。

偷摸看了眼朱由检,李若琏一咬牙道:“启奏陛下,臣还有要是启奏。”

“讲。”

李若琏垂首道:“陛下,臣在审讯朱玉珏时,嫌犯曾交代,他曾去过国舅府上。”

朱由检听后,倒是没有太过剧烈的反应,而是看向了有些后知后觉的周弦。

周弦虽是反应办了半拍,但还是赶紧向自己姐夫解释道:“陛下,臣……臣是见过朱玉珏那厮,但臣并未和他深谈, 只是明人将之赶了出去。”

朱由检幽幽道:“朱玉珏乃是朝廷钦犯,你既然见到他,为何不向官府通报?”

周弦忙是回道:“陛下,臣向苏州府知府通报过了,只是不知为何官府并未将之捉拿归案。”

朱由检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起来。

李若琏也顾不上自己是在驾前了,开口对周弦问道:“敢问国舅可是向寇慎通报的?”

周弦点头道:“不错,当日周某命府上的管家前往苏州府府衙,就是这寇慎亲自出面。”

“臣向陛下请罪。”

李若琏也没想到,寇慎竟然和朱玉珏还有勾连,这一点无论是寇慎还是朱玉珏,可是谁都没说过。

既然两人都在保密,那是不是里面有更大的阴谋?

越想,李若琏就越觉得有这个可能。

朱由检面色有些不善的看了眼李若琏,沉声道:“你锦衣卫就是这么办差的?”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s://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侯府忘恩负义,重生嫡女杀疯了
秦时月救了皇后,秦家靠着她一跃成为侯府,却都盼着她死。养伤三年,她回到京城,却发现侯府已经没有了她的位置,爹娘兄长将所有的宠爱都给了秦可云这个养女。他们抢她的院子,换她的婚事,夺她的嫁妆,更是连她的性
然晴夜雨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
关于天命觉醒:时空交错的帝王之路:普通上班族林渊深夜加班后被紫色闪电劈中,意外穿越到以武为尊的天武大陆,附身于林家旁系同名废材少年。此世界修炼境界繁多,林家为中等家族。林渊穿越后激活天命系统,获天阶功
词谱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苟在玄幻世界只手遮天
楚天佑重生到了妖魔肆虐的玄幻世界,成为一名资质逆天的神影岭弃子。为了能在这个危险的乱世中活下去,默默参悟修炼各种禁术,并且猥琐发育。将普通的回天术变成仙人长生功,转眼增寿千年。“参悟五行剑法,领悟先天
紫叶的思与念
桃色仕途
桃色仕途
陈斌从未想过干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过考虑到这些年一直受到干妈的资助,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然而,他就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就因为那个女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请让我火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不好了!王爷被夫人驯成恋爱脑了
末世医学天才、精英战士,意外穿越成将军府不受宠的大小姐。于乡下宗祠为父兄祈福十载,归来时,地位被养女取代,连未婚夫也被夺走,还在捉奸现场被未婚夫太子污蔑,惨遭退婚。随后,皇帝一道赐婚圣旨,将她许配给令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