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王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魔头附身(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魔头附身

十五岁的金丹比十岁的筑基还要令人不可思议,自己做出的这一系列的事情,想必很快就会引起五大仙门的注意。

十五岁的金丹,就算放到这五大仙门里面,也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

只要体内检查出没有任何的问题,没有修炼魔功,那样的话绝对会作为重点中的重点来进行培养。

林风也想不通为什么林家会发布这么重要的消息,毕竟他的消息要是传出去势必会引得其他更大势力对于林家的注意,到时候林家就算想伤自己也伤不了,这完全是没必要的事情,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想不通归想不通,林风知道暂时林家是不能回去了,等到他有实力可以抗衡林家的那名金丹境的长老,那么他再回去。

“可不是嘛,这绝对是被魔头附身了,我还没听说过有谁十几岁就能修炼到金丹的境界。就算是皇极仙门的那些皇家子弟也不可能,再有天赋也不可能!这绝绝对对是被魔头附体了。”

这附近大多数的平民百姓对于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对于自己认知之外的事情,总是会用迷信或者是魔头附身这种说法。

压根就不承认这是林风自己的天赋好,当年林风十岁就晋级到筑基的境界,一鸣惊人。

还没有等到五大仙们过来招收,结果就沦为废人,真是可笑可悲。

不过林家所处的这个位置,离太乙仙门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就算传播消息,恐怕也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传过去。

到时候太乙仙门的众多长老再过来的时候也要一段时间,所以林风完全有足够的时间,在这之前灭掉那个金丹境界的长老。

无论如何他也要将自己的仇给报了再进入太乙仙门进行修炼,至于要进哪个仙门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就去自己弟弟的那个仙门。

自己弟弟进入仙门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他这个做哥哥的比谁都还要担心,毕竟小时候他和自己的弟弟关系是最好的,一起长大,一起玩耍。

他忘不了那个在他身后哥哥长哥哥短的,一直跟着他的小孩子。

就是这个小孩子承载了他童年一大部分快乐的回忆,他最快乐的时光不是自己进入到筑基的境界,众多林家人对他吹捧的时候。

而是那段时间无忧无虑的,跟着自己的弟弟在一起玩耍,那才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不过眼下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自己乔装打扮过,倒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

先去找个客栈修炼,林家下面有好几个小镇,而这些镇上都有供人吃喝玩乐的地方,有酒楼也有客栈。

“哟,客官几位呢?”

“就我一个,给我开一间好房,不要派人过来打搅我。”

想都没想,林风甩出两个大银元。

看到钱,店小二双眼如同见到财神爷一样,双眼冒光赶忙招呼林风去住下。

至于林风为什么要蒙着脸,他一点都不在意,他们开门做这一行生意的,最忌讳的就是去过多的打听别人的私事,只要能够挣到钱就行了,其他的不想管那么多。

而林风住下之后也没有做其他的事情,第一时间就坐下来好好的修炼。

修炼无岁月,想着这些事情,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这三天的时间,林风终于踏入到金丹境的中期。

到达金丹中期,林风感觉自己心态缓和了不少,之前心里一直想着复仇的事情,而现在复仇的事情已经被他暂时放到一边去,而是想着自己该怎么修炼。

对于现在的林风来说,修炼绝对是他放在首位,最重要的事情。

金丹中期的境界还不足以抗衡那个老鬼,没有办法,林风只能再继续修炼。

这几天他坐的屁股都有点发麻了,他也是第一次这样认真的去修炼。

简单来说就是适应性还不够,等到以后修炼的时间长了,别说三天,就算是一个月,那也没有什么。

之所以停下修炼,那是因为林风觉得自己的肚子饿了,顺便他想看看这三天过后,林家那边又弄出了什么样的消息。

林风三天三夜都没有出来,虽然之前林风吩咐过不能打扰他,但是他三天三夜都没有出门的行为还是引起了客栈店家的注意。

正常人不可能做到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只有一种可能,这个住店的是一个修炼者。

听说修炼者就算是不吃不喝也可以活上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客栈对于林风的尊敬更深了,也对林风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他们虽然看不清林风的容貌,却能够从林风的声音听得出这是一个还很年轻的修炼者,也正是林风自己的声音,将自己给暴露出去。

不知为何,联想到之前林家所发布的那条通缉令,再加上林风这几天的行为的的确确有些怪异,店小二赶忙将情况汇报给自己的老板。

老板也是想着再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决定,干他们这一行的眼睛不精可不行。

老板,那个客人已经三天三夜都没有出来了,我听他的声音大概也就十六七八的样子,这三天三夜不吃不喝肯定是修炼者。我刚刚看他已经出来了,还点了不少的东西,就他一个人吃。你说有没有可能,他就是林家所通缉的那个妖孽少年,那个年仅十五岁就修炼到金丹境界的孩子。

做他们这一行的讲究的就是一个诚信,林风既然不想让自己的身份暴露出去,那他们就得遵循林风的想法,这个店家也不想为了钱,招惹一个未来具有天赋,具有潜力的妖孽。

“不管他是不是那个人都要好生招待,切记千万不要去打扰他,也不要去打听人家的事情,他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自然会走,咱们只挣咱们该挣的钱,不要贪图那些过多的东西,贪心大了“最后会死的很惨。”

拍了拍自己这个员工的肩膀,这手里拿着一个木制算盘,嘴里一直小声叨叨个不停的中年男子,顺了顺自己并不算长的胡须,随口道。

他心里已经猜出这个少年八成就是林家所要通缉的那个人,可这些年,林家的所作所为众多人都是看在眼中的。

对于少年所做的事情,所进行的复仇,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换做是他,如果有这个实力,自然要将当年所承受的屈辱给找回来,实际上,许多人都是站在林风这一边的,毕竟当年林风一下从天才变成废人,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也告诉了众人一个很重要的道理,不要随随便便的就瞧不起人,不要去欺负你身边那些你觉得弱小的人,如果有一天人家翻过身来,能够站在你的头顶,你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做人不管到达什么样的境界,都要有一颗仁慈的心,因为别人的弱小就欺负别人,那么总有一天遇见一个更强大的,人家也会这样欺负自己。

之所以选择这个客栈,那是因为这个客栈的老板林风是听说过的一个人,是这附近出了名的讲诚信。

林风倒也不用担心对方将自己的情况告知出去,就算告知出去就如何,他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整个林家除了那名金丹境界的长老,谁出来找他都是送死。

一个星期过去了,自从上一次吃饱喝足之后,时隔七天林风终于出来了。

加上之前所修炼的三天,足足用了十天的时间,并没有用掉半个月,林风成功的进入到金丹境的后期,这种力量让他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强大。

睡懒觉的小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当初骂我废物,现在饭要到我家了
当初骂我废物,现在饭要到我家了
在孙氏与ST国际签定永久合作的前一天,我的丈夫在家里睡着小三。 事实摆在眼前,孙霖干脆不装了。 “程玺,要不是顾雪我根本没机会跟ST签约,这是我对她的报答。” “你在公司也没用,老实点回归家庭,我每月给你五千块用以照顾我妈我后爸还有我弟,他们不容易。” 我看着赤条条的两人,心死地说了一声“好。” 当晚 孙氏合伙人全部撤资。 中医界泰斗通知孙霖,此后不再为婆婆供药。 后公公因为吃空饷被捕,高三的小
一渡
哥哥们追妹心切,我却已出凡尘
哥哥们追妹心切,我却已出凡尘
前世,她本是父兄的掌上明珠,可父亲带回一个妹妹后,一切都变了。她失去了所有宠爱,还因与妹妹争宠,被哥哥们当作心机女。 大哥逼她当众下跪,二哥断其手脚,三哥严刑拷打她,四哥毁她容貌、污蔑她名声,就连父亲也将她赶出家门,最终她惨死于父兄之手。 再睁眼,她选择放弃,奏请出家,斩断亲缘。 没想到,哥哥们纷纷后悔,跪着求她还俗。她只是淡淡摇头:“阿弥陀佛,施主你们认错人了。”
佚名
快穿:我咋在各世界全是女配?
快穿:我咋在各世界全是女配?
她在绑定系统后,成为了各个世界中男主的前女友。身为女配的她,结局早已注定,那就是在女主出现之时下线。 在其中一个世界,她摇身一变,成为男主爱而不得之人的替身。她本打算尽情花着男主的钱,吃喝玩乐,只等女主回国后获取巨额分手费,然而女主却迟迟没有归来。 在末世中,她是男主那被咬的丧尸女友,一边哭着一边捡饼干和面包,只等着迟早会与真女主在一起的男主给自己一枪爆头,可没想到,前方异能者小队掉落的食物似乎
佚名
重生70:她战斗力爆表
重生70:她战斗力爆表
她重生了,重生到了1970年,她还没有被婆家人坑骗完财产,她的父母兄长,也还没有被所谓的丈夫给害死的时候。 上一世15岁的她被送到婆家当童养媳,下地干活赚工分,还被婆婆pua拿着父母留的钱财帮着未婚夫养孩子伺候全家。 等到钱财榨干,被卖给家暴男之后她才知道,原来婆家从头到尾都在想她的钱,还害死了她全家。 重生以后,她战力爆表,手撕恶婆,智斗小姑子,还遇见军官老公拥她入怀,要让她给她生孩子....
佚名
神霄剑修:哥这苟王手握七剑成最强
神霄剑修:哥这苟王手握七剑成最强
前世,他年少轻狂,早早失去自己的性命…… 今生,意外穿到修仙世界,他誓要在这伤亡率顶级高的世界苟住性命! 他低调做人,可咋这些宵小都当他软柿子? 哥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实力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