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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493.第四百九十三章 杀咧,杀咧,杀咧!
陆四不愿同贺珍大动干戈,因为贺珍虽然降过清,有变节的污点,但仅仅不到半年这位就自称李自成的旧号,举兵抗清,兵败之后辗转又同李过、高一功他们会师,坚持抗清至死。
故,仍是条好汉。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只要贺珍重新归顺,陆四便绝不追究其变节之事,如他所言,将来灭清之后,一个亲王之封他陆文宗是绝不吝啬的。
兵力上,尚可喜只有五六千人,陆四都能给出辽王之封,况拥兵三万的贺珍。
贺珍部重新归顺不仅能让陆四有三万兵马可用,更能引得夔州十万顺军北返,成为压死昭和参谋多尔衮的稻草。
且那大西王张献忠闻李自成兵败而死,义愤之下举师北上抗清,当此关键时候,陆四更需贺珍来归,否则贺珍必被张献忠攻击,这对于抗清力量也是一大损失。且以大西军的实力进入陕西,局面虽于抗清有利,对陆四则不利。
那大西皇帝张献忠可不会臣服陆四这大顺监国的,大西军号一百二十营,兵马不下二十万众,已是远远超过陆四如今在陕西所拥兵马。
张献忠的四个义子更是龙虎之辈,孙可望有帅之材,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有将之猛,因此若不能与大西军合作抗清,张献忠入陕之后见陆四这位大顺监国实力不济,难免心生谋夺全陕的念头。届时顺、西两家必然会产生冲突,张献忠全力攻打西安,陆四又如何能安心东征?
南明之亡,非清军有多厉害,实是亡于内讧。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于此同满洲决战之际,陆四是万万不能同张献忠大打出手的。
当务之急,须贺珍来投,从而接引西路军入陕,使得陆四所拥有的兵马实力同大西军等同,如此方能有同张献忠合作的基础。
要不然,事情就棘手的很。
张献忠定国号为“大西”,一个西字已然充分表明这位大西皇帝对家乡陕西的执念。
不能在兵马实力上震住张献忠,那位八大王脑子一热,天知道能干出什么事来。
“孟乔芳说你是身在清营心在汉,我问他何以见得,他说你贺珍不肯剃发清廷那里对你贺珍也猜疑的很,这份题本你不妨看看。”
陆四将两个月前孟乔芳给清廷的题本抄本丢给贺珍。贺珍是明朝边军出身,认得字,接过题本来看。
题本上是这样写的:“惟新招汉中贺珍、罗岱、党孟安、郭登先四总兵,查得此辈多非明朝旧官,俱是流贼起手头目。曩自败遁盘踞汉中,臣屡发谕帖,示以我皇上威德,并陈之利害,方畏威投顺,缴送伪印。臣意贺珍、郭登先亦调凤翔,再为分拨;罗岱调姜瓖处,二者互为牵制。止留党孟安统兵一万仍住汉中,以为进剿张逆并防汉中城池。但四将俱系逆闯亲信之人,恐狼子野心反复不定,俱在陕西深为不便。伏乞我皇上将贺珍、郭登先以有功名色升调宣大或北直一带地方安置,实为解散之计也。党类既散,纵有叵测,亦无能为矣。”
孟乔芳的题本还建议清廷派明朝旧将康镇邦等人领兵赴汉中,以同镇汉中及入川之名伺机改编贺珍部,接管地方。
抄本下面还有清廷兵部侍郎朱马喇的批语,说贺珍等人是狼子野心,阳顺阴逆。欲以汉军甲喇尤可望代贺珍为汉中总兵,若贺珍等人不从,则等英亲王大军回师之后选一部真满进驻西安,于西安设满城,相机进取,以图万全。
“满洲人这条路你贺珍是走不通的,且你贺珍也不可能真当汉奸,做那鞑子的走狗。”
陆四吸了口气,摆摆手又道:“你贺珍真要甘心当鞑子的走狗,你就不会坚持我汉家衣冠,早剃发蓄辫了。”
贺珍没抽过陆四递的这种以纸卷起的烟,学着点上觉得还不如自家大烟袋。
“满洲人疑我不假,因我不肯剃发,”
抽了一口纸烟后,贺珍摸了摸脑袋,嘿嘿一笑:“真弄个鞑子头,光秃秃的像个甚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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