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不轨,我让他净身出户

第146章 未婚妻(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46章 未婚妻

笔尖顿了一下,很快收回视线在乙方那栏签上她的名字。

送走林封后,她带着陶晓冉一起回了岚山小院,跟珍珠商量增加人员和设备的事情。

另一边的恒新集团,林封推开办公室,恭敬地把签好的合同放在叙政面前。

叙政用余光扫了一眼封面,冷沉问道:“她签了?”

“签了!”

他停下手中的笔,抬眸看了一眼林封,脸上的冷沉之气压下去了不少,嘴角瞬间挂上了一抹满意的笑意。

“你先出去吧!”

“是叙总!”

林封出去后,他才打开合同,翻到最后看着她的名字愣神。

昨天公安局的赵局长给他打电话,说苏家人带着邱婖的谅解书,把苏临河提出去了。

他不清楚邱婖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尊重她的一切决定。

她躲着自己,那就只能把灯火,岚山小院跟恒新绑在一起。

这样想欺负邱婖的人,也得掂量掂量。

他现在一时间还甩不开白兮兮,只能先用这样的方式保护着她。

邱婖回到四季院已经是十点多了,邹辛宇跟江莉莉在楼底下等着她。

邱婖停好车出来,江莉莉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的姐妹要暴富了,看来我离退休又近了一步。”

邱婖也高兴,有钱赚,有花不完的钱,是她毕生的梦想。

“你们都知道了?”

“当然了,我们公司下午就公布了这个消息。”

邱婖挽着江莉莉往单元里走,邹辛宇跟在后面没说话,眼底都是深不见底的波澜。

推开家门,江莉莉家的餐桌上摆满了烧烤和啤酒,三人一直庆祝到了深夜才回了各自的家。

邹辛宇回到家后,拿出手机给那个人发了一条消息。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对方很快回复道【她没回我消息。】

邹辛宇蹙眉眼里都是不耐烦【加快速度,等这件事情办好了,我就为你父亲主刀。】

发完消息,邹辛宇合上手机,愣愣地看着楼底下停着的那辆豪车,嘴角噙着一抹坏笑。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邱婖跟珍珠都忙着采买和培训员工,索性就没有回四季院,在岚山小院住下。

想快点敲定这件事。

另一边的恒新办公室,林封敲开了门,神色匆匆地说道:“叙总,小申总那边打着你未婚妻的名头私底下跟我们的意向合作商接触!今天下午在白圩酒店碰头”

叙政眸光瞬间结了寒冰,冷愤问道:“在那个包间,查清楚,定个位置,我们去会会她。”

“好!”

转眼到了下午,申联沛刚到白圩酒店,就撞见了叙政,她有些心虚地看向叙政。

“叙总,好久不见,你也来吃饭呀?”

叙政平静地看着她,没有丝毫感情地说道:“怎么白圩酒店,只有申小姐能进?”

露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全民规则御兽,没有铃铛的喜羊羊
全民规则御兽,没有铃铛的喜羊羊
“苍天啊!大地啊!电视机前的小朋友们啊!” “说好的相信科学,不许搞封建迷信妖魔鬼怪呢?” “诡异入侵是几个意思啊!” 他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好几天了。 起初,因为这个世界与原先的世界过于相似,他甚至第一时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父母还是那个父母,朋友还是那个朋友,可谁能告诉他,这些个御兽是怎么回事? 全民规则怪谈又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要让他这个准高三生经历这一切? 就在他无法接受,准备在家装死的时候
佚名
死亡后,我靠欺诈师身份赢麻了
死亡后,我靠欺诈师身份赢麻了
本以为学妹一直喜欢自己,直到我被她杀害的那一瞬间,我才明白自己有多愚蠢。 死亡后,我意外来到死亡游戏。 在这里,谁能赢得游戏,才能活下来,而赢家只有一位。 还好我欺诈师身份此刻觉醒,而我也逐渐走向人生巅峰……
佚名
妻子逃婚后,我下定决心选了她
妻子逃婚后,我下定决心选了她
恋爱八年,我终于娶她妻。 婚礼现场,妻子却毫不留情抛下我,奔向她白月光。 我不哭不闹,当众宣布和她分手,再无瓜葛。 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嘴硬强撑,过不久还是会选择原谅。 毕竟从前我生日,她陪白月光在剧组拍戏。 恋爱纪念日,她跟白月光出国游玩。 就连订婚宴,她也因白月光缺席。 我通通选择了原谅。 但这一次,我绝不原谅! 直到她敲开我房门,一个漂亮女孩开门。 “你找我男朋友什么事?” 她终于慌了。
佚名
换亲后,娇软美人被绝嗣军少宠哭了
换亲后,娇软美人被绝嗣军少宠哭了
上辈子,姜安安嫁给了一个小职员陆达,而假千金养姐则如愿的嫁给了军官。 婚后,姜安安扶持小职员成了政界大佬。 她的姐姐却独守空房,耐不住寂寞被捉妹在床,嫁到了村子里被搓磨一顿,转而勾搭上了自己妹夫。 这一世,姜安安穿书而来,预知到自己悲惨结局,拱手把小职员让了出去,让他们渣男贱女锁死。亲生父母嫌弃厌恶她,她让他们一无所有,三个哥哥防备她挤兑她,她让他们跳进假千金的坑,吃多多的苦头。 然后装作委屈的
鹿小妍
巅峰红人
巅峰红人
人生如戏,命运如此。 心有百姓,大公无私。 厉元朗身处错综复杂的情势下,披荆斩棘,迎难而上,谱写一曲新时代的壮丽篇章!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