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金色天赋用来打金怎么样?

第54章 穷才是人生中最大的原罪(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54章 穷才是人生中最大的原罪

朋友之间相处,大多讲究一个客随主便。

然而以吴霄和叶帆的关系,大致就是,我到了你这里,你就得听我的。

大排档或者酒店吃宵夜的提议,叶帆完全不接受,反手给了吴霄两个选择。

要么去有特殊项目的商务ktv。

要么就去灯红酒绿的酒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

单身四年了,吴霄哪敢去挑战商务ktv里面的众多小姐姐,关键是叶帆这货,到时候肯定是左拥右抱。

他没有生理洁癖也没有精神洁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在场子里玩。

吴霄提议道:“打车吧。”

作为夜场老玩家的叶帆嗤之以鼻,“去的时候简单,回来的时候叫车是个麻烦事,开车去到时候叫代驾吧。”

作为宅男的吴霄一时间没理解其中的逻辑,不过既然老玩家都如此说了,他自然没有意见,反正他是不会碰方向盘的。

到现在叶帆也不知道他买车了。

叶帆的车也是一辆龙旗,一台二十几万的suv,不靠谱的地方在于,这家伙手头上没有一分钱,就敢刷信用卡去提车。

一上车吴霄就调整座椅舒适的半躺着。

“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好得很,进入主城后,物价上涨了,我们把积累的金币和装备材料卖掉之后,到我手上的龙币,有一百多万。”

“你小子赶紧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账给清了,别一不小心上头,又花没了。”

“都还了,你以为我乐意被人嫌啊。”

“”

在夜色的掩护下,西城的某个角落,一家名为“tx”的酒吧,正散发着迷人的诱惑。

霓虹灯在夜幕中闪烁,像是深海中的奇异生物,吸引着过往行人的目光。

推开门,一阵混杂着酒精、香水和汗水的气息扑面而来。

“是叶总吧?卡座已经帮您订好了,请跟我来。”

一名风韵犹存的少妇营销,扭着水蛇腰迎了上来。

叶帆这家伙也真够可以的,明明没有来过这个酒吧,却早早就和少妇营销了解过酒吧的方方面面。

看样子联系内容还不止文字,否则少妇营销哪能一见面就判断出他就是叶帆?

叶帆随意搭话道:“没想到小清姐姐真人这么有气质。”

“都人老珠黄了,哪里比得上叶帅哥年轻力壮。”

“可是力不从心这种事,好像只会出现在男人身上,小青姐姐就不要妄自菲薄了。”

“是吗?女人也有扭伤腰肢的时候嘞。”

“”

没几句话,车速就飚起来了。

作为旁听者的吴霄,反倒有点心虚。

目光开始在四周游离。

吧台前,调酒师熟练地摇晃着手中的调酒壶,如同魔术师般变幻出一杯杯色彩斑斓的鸡尾酒。

舞池中央,人群紧密地挤在一起,身体随着音乐的律动而摇曳,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放纵的笑容。

吴霄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并不讨厌酒吧的氛围。

千山定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潜龙抬头
潜龙抬头
龙抬头,天河水倒流,威震八方!搅得国际风起云涌的云帅叶云,退居小城市送起了外卖。不曾想,一晌贪欢,让女总裁怀孕了。无奈,只能奉子成婚。女总裁总以为,自己这个便宜老公一无是处。可渐渐的,她发现不对劲了。自家男人,他怎么敢让首富给他提鞋的?不对劲,翻云覆雨的江湖大佬,怎么对他点头哈腰的?等等,他竟然抽了一名肩扛两星的大人物巴掌,啪啪响那种?
但为君故
禁墟归来,觉醒鸿蒙霸体
禁墟归来,觉醒鸿蒙霸体
三年前,向尘参加星河宗试炼,遭人追杀,灵体被废,误闯禁墟之地,意外成为了女帝师傅的修炼鼎炉。 灵体被废?女帝师傅给我鸿蒙霸体,碾压世间一切天骄。 手无寸铁?万劫剑,玄天甲,镇域神器随便拿。 仇敌环绕?通天神猿当打手,不服的统统一掌拍死。 没办法,女帝师傅太宠我,就是可以这么为所欲为。 向尘从禁墟归来的那一刻,天地注定不再平静……
灯下无语
本小姐会读心,绿茶白莲通通闪开
本小姐会读心,绿茶白莲通通闪开
简意一觉醒来突然发现自己是娱乐圈文的恶毒女配。这本小说的男主是娱乐圈大佬,女主是她的死对头,两个人马上要在一档综艺里天雷动地火,而她就是那个综艺里被打脸的炮灰。。呵,恶毒女配是吧,她可不认这个命!综艺第一天,她发现自己居然能够听到顾宴的心声。顾宴表面上面无表情,实际上:【好无聊啊,他们怎么都这么虚伪,好想上厕所啊。】简意灿烂一笑,装作不在意的吹起了口哨顾宴脸色一变夹起了腿,有病啊!这人突然吹什么
酥味小肉
天命傀相
天命傀相
因为误挖了镇妖塔,我被一群黄皮子盯上了,算命先生说我活不过三日。
唐腊八
误入阿姨圈,我躺赢人生
误入阿姨圈,我躺赢人生
他大学毕业找工作,命运之轮悄然转动。 小公园相亲角,他本着主业副业两手抓的原则,成功地吸引了一名老太太的注意。 无意中,他承接了一份价值五十万的临时结婚业务。 原来是替一名四十来岁的绝症阿姨圆结婚梦! 冲喜过后,他用真诚打动了意识模糊的她, 漫漫江湖路,情义两茫茫。 在经历情缘与事业的磨砺后,他最终找到了幸福归宿,为正义扛大旗!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