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卖傻我装疯,咱俩一起当祖宗

第151章 你这誓还挺灵(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51章 你这誓还挺灵

“谁要这臭男人,长得一般说话还恶心,老娘看他一眼得三盆水才能洗干净眼睛。”

林美娘右手在眼前用力扇了一下空气,整个人身上都散着嫌弃两个字。

“说得好姐妹,确实油得不行,刚才他俩演那几出,不知道得给他们家省多少油。”姜丝很是赞同林美娘的话,并添了一把火。

听到他们两人说的,其他人默默点头,确实辣眼睛。

林美娘抬头看向姜丝,脸上在场露出笑容,一脚把趴在脚边的慕容正怀踢开,对姜丝轻点一下头,很是惊喜道:“妹妹你懂我!”

姜丝对其眨了下眼睛表示回应。

看到这一幕,大伙儿纷纷别开脑袋。

好意思说别人,你俩的互动,也挺辣眼睛的。

林美娘没有给慕容正怀半点好脸色,目光始终黏在范桐身上。

林美娘从头到脚把范桐打量了一番,那眼神渐渐变得火热起来。

“小公子,你倒是长得不错,不如跟了姐姐怎么样?”

瞧着林美娘那双眨巴不停的眼睛,范桐往后闪退一大步,双手捂着胸口,一脸抗拒。

“卧槽,老子给你好好说话,你居然觊觎我男人?给你脸了咋滴?”

姜丝像头发怒的牛,脸色黑沉从后面冲了过来,挡在范桐面前,指着还在冲范桐抛媚眼的林美娘怒骂。

瞧见姜丝那撸袖子准备冲上来干架的模样,林美娘总算有所收敛,“你早说啊,早知道是你男人,我就不费那劲了,瞧瞧你那张脸那身段,谁能把你男人勾走啊!”

“哎哟,那倒也别这么说,毕竟家花哪有野花香嘛,况且,男人不都一个德行嘛,家里的饭再好吃,外面的屎也是香的。”

说完这话,姜丝回头瞪了一眼身后的男人,那满眼的嫌弃,跟方才那护犊子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媳妇,我绝不是那种人。”范桐举手发誓,“我要是干对不起你的事,就让我天打雷劈。”

轰隆!

范桐话音才落,天空中便响起一道闷雷,闪电那刺眼的光亮,像一条条等待惩戒犯人的鞭子,正蠢蠢欲动。

“呵呵,你这誓发得还挺灵验啊!”姜丝抬头望向天空,语气中带着十分明显的嘲讽。

范桐硬着头皮圆了下去,“这是天道对我誓言的见证和鞭策。”

“嚯哟,老大你以前真没谈过对象?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

张晓喜质问的声音才刚发出来,就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凌厉视线注视,吓得她立即闭上了嘴。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看得倒是清楚。”林美娘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刻意捏着嗓子。

他原本的声音还挺好听,是格外清朗的少年音。

林美娘忽然的正经,倒是让众人都有些不习惯了。

“你还在等什么?把他们两个都带过来。”

一道低沉沧桑的声音,忽然穿透黑夜,从远处传来。

天上又一次传来轰隆的雷鸣声,带着呲啦声响的闪电,不仅在黑夜这块大幕布上飞舞,也照亮了整片山林。

众人循声望去,借着闪电的光亮,能看到远处站着两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

鱼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六十那天,丈夫带着白月光回府了
六十那天,丈夫带着白月光回府了
六十岁那天,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时候的我已经儿孙满堂了,我的人生已经圆满, 但是在这一天,我见到了残酷的现实。 大儿媳拿了一桌残羹冷炙应付我,我的夫君居然带着他年少的青梅回来了,还要大家把她当老夫人看。 而我的好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均无异议,还亲亲热热的和夫君的白月光笑做一团, 看上去他们才是一家人。 心灰意冷的我闭眼了 再次睁眼我回到了四十这年, 这一次我不会再全心全意对他们好了,我要杀穿全家
佚名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无敌】【争霸】【真皇叔】【系统】 众朝皆以衰而亡,独汉以强而亡? 四百载王朝遍地烽燧,万物凋敝,百姓哭嚎。 十三州吃的遍地白骨,道路两旁的沃野都埋葬不下。 有人纵横捭阖,有人仗剑行侠,庙堂与战场,皆如冢中枯骨。 “大丈夫生当五鼎食,死亦五鼎烹。” 刘牧驾车御马,挽弓提刀,身后是剑戟森森的大汉王师,为这天灾人祸俱存的乱世,送来一场肃清天下的寒风。 将苟存的乱军残党,扫入历史尘埃。 PS:
不吃烟火
皇叔宠我入骨
皇叔宠我入骨
重生后的虞清欢觉得,埋头苦干不如抱人大腿,第一次见到长孙焘,她就掷地有声地宣誓:“我要做你心尖尖上的人。”大秦最有权势的王不屑:“做本王的女人,要配得上本王才行。”结果,虞清欢还没勾勾小指头,某人就把她宠成京城里最嚣张的王妃,连皇后都要忌惮三分。虞清欢:夫君,虞家的人欺负我。长孙焘:虞相,我们谈谈。虞清欢:夫君,皇...
十四晏
九绝阳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九绝阳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叶风身患九绝阳脉,毕生无法活过二十岁,只有九玄阴脉的未婚妻调和。可他奉师命下山,却惨遭退婚……
燕山青蓝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