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相师秦宁白晓璇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鬼仙(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鬼仙

司徒哲现在是鬼。

他体内的气劲已经全部化为了鬼气。

以龙虎之术附身于秦宁和天子剑上,他却无法爆发更多的鬼气,因为人鬼殊途,鬼气对人并没什么好处,就算是秦宁实力不凡,过多的鬼气在体内游走,也会有极大的副作用。

但是若是化为鬼体。

那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

秦宁深呼吸了一口气。

身上的气息也开始迅速向着鬼气转变。

转化为鬼体。

是秦宁和鬼王依据颠倒阴阳之术所推演出来的。

不过人与鬼终究有区别,强行逆转阴阳,容易遭受天谴。

但是秦宁不怕。

因为他是天赦命格。

天赦,老天爷都会赦免其罪,莫说是寻常损阴德的禁术,便是那些逆天禁术,他都可以施展而且不会遭受天谴。

随着鬼气越发浓郁。

秦宁的身体开始出现细微的变化,不断变的透明,地上的影子也消失不见。

万天楼浑然不惧。

只迅速冲上前来,高高一跃,手短刀顿时红芒大盛,一记力劈华山冲着秦宁脑袋而来,秦宁眼亦是猩红之色一闪即逝,左手剑指在天子剑上一抹,随后一道道镇字鬼凭空而现,那巨大刀芒在接触到鬼之后瞬间便是化为无形。

而秦宁则是低吼一声,身上鬼气大盛,天子剑在次出击,一条条鬼龙嘶吼着向着万天楼涌去。

万天楼也是见招拆招。

有酆都鬼母护身,他的实力此时已经涨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地步,弹指间便是将那漫天鬼龙击溃。

秦宁冷笑了一声。

在出手间。

斩龙术当下斩出。

只是与平时使用的斩龙术不同。

此时的斩龙术,不仅带着秦宁的势,更是夹杂着锋利鬼气,只瞬间四周温度便是急剧下降,若是旁人在此怕是要灵魂都要冻结,万天楼亦是察觉到这一点,脸色十分凝重,他感觉到自己被斩龙术锁定,行动已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若是挨上这一术法,不死也得脱层皮。

“三山涉水,日月神光!”

他低喝了一声。

顿时无尽黄泉之水从地上涌出,天上更是有日月之光笼罩。

秦宁斩龙术重重的劈在万天楼四周。

黄泉之水翻滚。

却是硬生生的将天子剑挡在了数尺之外,同时那日月之光更是向着秦宁照来。

秦宁急忙躲闪。

这日月光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有黄泉气息,若是一个不慎被照上,那就是血肉模糊了。

“驱龙!”

秦宁站稳之后,天子剑一抖。

神龙在现,直接将那日月光打散,随后绕着万天楼数圈,将那黄泉水搅和的干净,万天楼也不甘示弱,同样斩龙术在出,直接将神龙打散。

这一时间。

二人斗法却是不相上下。

而在这高强度战斗下,秦宁对于御气之道也越发的通透,随时都有可能进入御气境。

只是久久不能分个胜负。

这让秦宁颇有些心急。

他的鬼体只能持续半个小时,一旦退出这个状态,战斗力会大大减少。

而也就在他急于寻找机会之时。

阿帕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九绝阳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九绝阳脉:下山后我无敌了
叶风身患九绝阳脉,毕生无法活过二十岁,只有九玄阴脉的未婚妻调和。可他奉师命下山,却惨遭退婚……
燕山青蓝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无敌】【争霸】【真皇叔】【系统】 众朝皆以衰而亡,独汉以强而亡? 四百载王朝遍地烽燧,万物凋敝,百姓哭嚎。 十三州吃的遍地白骨,道路两旁的沃野都埋葬不下。 有人纵横捭阖,有人仗剑行侠,庙堂与战场,皆如冢中枯骨。 “大丈夫生当五鼎食,死亦五鼎烹。” 刘牧驾车御马,挽弓提刀,身后是剑戟森森的大汉王师,为这天灾人祸俱存的乱世,送来一场肃清天下的寒风。 将苟存的乱军残党,扫入历史尘埃。 PS:
不吃烟火
天灾降临:囤货千亿我在末世杀穿了
天灾降临:囤货千亿我在末世杀穿了
沐九月重生了。 前世的她,摸爬滚打十五年,终于熬到了最后一关,却不料全员团灭。 一睁眼,末世重启,前世的金手指也跟着回来了。 高温干旱、暴雨、严寒、酸雨、沙尘暴、地震海啸……各种极端天气轮番上演,大陆板块下沉,人类的生存空间一再压缩。 这一世,她要做好充足准备,再战末世! 不做小区战神,山洞修建庇护所。 别人末世艰难求生,她在山洞大口炫肉! 来了个懂事的邻居,不仅主动交出万亿物资,还将庇护所修的
温粥粥
禁止垂涎!偏执总裁的花式招惹盛梵音许垏珩
禁止垂涎!偏执总裁的花式招惹盛梵音许垏珩
白月光回国当晚,盛梵音和一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男人睡了,并让周琛成了前夫。 万万没想到,请神容易送神难,招惹的男人竟然是块狗皮膏药。 一日,许垏珩把她拖到巷子里抵在墙上,“盛小姐对我如此冷漠,看见我就想跑,想必是上次没把你伺候好,不如再给我个好好证明自己的机会?” 不久后,前夫哭着求复合,“阿音,我错了,我们复婚好不好……” 接电话的是许垏珩,“周总找我老婆吗?她在洗澡,不方便。至于复婚的事情,
菩提花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