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安之素叶澜成)

第两千四百二十六章:熟人(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两千四百二十六章:熟人

沈妈妈哪里舍得花这个钱,连忙说自己没事,真不用住院,沈昊也没钱,急的不行。

叶奕行直接从沈昊手里抽过了住院单:“你看着阿姨,我去缴费。”

沈昊张张嘴:“可钱……”“没事,我先垫着。”

叶奕行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就出去了。

沈妈妈喊了几声也没有管用。

“妈妈你别逞能了,你要是出事了我怎么办,就住一晚上,花不了多少钱,大不了以后我每天少吃一顿饭。”

沈昊都快哭了。

沈妈妈又感动又心疼:“傻孩子,你正在长身体,妈妈再没钱也不能让你饿着,这不是你刚开学吗,肯定要缴班费什么的,我得给你预备着。”

“班费什么时候缴都行,你的身体更重要。”

沈昊认真的道:“妈妈,我可以不上学,但我不能没有你。”

“妈妈知道了,放心,妈妈才舍不得你。”

沈妈妈笑的温柔,伸手给他擦了擦眼泪,转移话题:“刚才那个男生就是你说的新同学吗?”

“是的,他就是叶奕行,是不是长的超级帅?”

沈昊点头。

沈妈妈道:“妈妈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孩子,难得人家不嫌弃你,你一定要跟人家好好相处。”

“嗯,不过妈妈,我也没有很丑吧,你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嫌弃我?”

沈昊故意不高兴的道。

沈妈妈笑:“你不照镜子吗?

自己长的好不好看心里没数?”

沈昊瞪大眼睛:“是亲妈吗?”

“大概率假不了。”

沈妈妈遗憾的道。

沈昊瞬间露出我怎么摊上这么一个亲妈的表情。

沈妈妈被他逗笑。

叶奕行缴了费回来就看到母子俩脸上都带着笑,他有些喜欢这对母子了,尽管生活过的很艰辛,但不管是妈妈还是孩子,都有一副乐观的心态。

“叶同学回来了。”

沈妈妈先看到了他,满是不好意思的道:“缴了多少钱,我把钱给你。”

“不着急。”

叶奕行道:“您先养伤,养好了再说。”

沈妈妈不同意:“哪有让你一个小孩子垫钱的道理,你跟沈昊有微信吧,我把钱转给沈昊,让沈昊给你,沈昊你看看多少钱。”

沈昊赶紧看了眼住院单,报了一个金额。

沈妈妈没耽误,拿起手机给沈昊转账,沈昊收了钱就转手给了叶奕行。

“叶奕行你收一下啊,你要是不收,我妈妈今天都睡不着觉。”

叶奕行颔首:“好。”

他收了钱,接着又帮忙把沈妈妈送到了病房。

晚上沈昊要在医院陪床,沈妈妈打了点滴就睡着了,叶奕行见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就告辞了。

沈昊站在门口:“那我不送你了。”

“嗯,需要帮你请假吗?”

叶奕行询问。

沈昊摇头:“不用,我妈妈不会同意我请假陪她的,明天早上我直接从这里去学校。”

“行。”

叶奕行摆摆手就走了。

医院人多,好几部电梯都要等,叶奕行懒得等,直接去走了楼梯,结果没想到在楼梯间遇到了一个‘熟人’。

燕归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在大唐当闲王李慎李世民
我在大唐当闲王李慎李世民
简介:你想过没有,如果当你穿越到古代,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你又不是物理化博士,也不是历史学家,你只是后世一个普通人。所有的知识储备仅限于电影电视短视频平台媒体。你会怎么样活着。且看一 <span class="noshow">个穿越到唐初李世民第十子李慎身上的普通人,只靠仅有的知识量和30多年的生活经验如何我在大唐当闲王李慎李世民推荐地址:2w0-182551</span&g
悟途reborn
九星霸体诀龙尘楚瑶
九星霸体诀龙尘楚瑶
"都说‘虎父无犬子’,但作为镇国军神的后代,他却是实实在在、无法修行的废物。 众人还在嘲笑这位废柴世子一无是处,却不知他已融合了一代丹帝的记忆; 无论是灵魂之力还是所修功法,都早已非常人可以企及。 当世仇来袭,当邪神来犯,当至亲被辱,他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什么时候开始,废柴也能移星换斗、执掌乾坤,将世人踩在脚下了?!"
佚名
替嫁新娘:神秘总裁宠上瘾
替嫁新娘:神秘总裁宠上瘾
一场车祸,陆氏家族继承人陆砚,被炸成活死人。 一场交易,秦汐被从乡下接回,代替姐姐嫁过去冲喜。 原本一心只求做个快乐的小寡妇,新婚夜,他却睁开了眼。 说好快见阎王的呢? 世人皆知,陆少心狠手辣、杀伐果断,却被一个没文化的丑妻吃的死死的。 秦汐渐渐对男人动了情,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个替代品。 她道:“陆少,离婚请签字。” 男人满目猩红,手撕协议,“别离婚,命都给你。”
长岛冰茶
方辰苏婉儿
方辰苏婉儿
他被心爱的师妹背叛,被夺天道骨,丹田尽毁,几乎被敌人踩进泥里。 绝望之时,一座小塔出现,不仅治好了他的身体,还给了他传承和最珍贵的宝物——剑魔之血! 他:“你们痛打我,羞辱我师母,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他:“我不仅要报仇,还要成为魔道第一人!” 此后,他一剑成魔,一剑斩仙。
佚名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