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我在避难所当收租婆

第66章 天黑请闭眼(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66章 天黑请闭眼

“哇哦!”凤凰拍了拍手:“恭喜狐狸先生拿到了上帝卡!”

蝎子顿时臭骂:“md!为什么不是我!”

要知道,拿到上帝卡就等于拿到了免死金牌,不论场上如何腥风血雨,他都可以置身事外。

众人看向温玉珩的目光都意味深长起来,丝毫不掩饰的嫉妒令温玉珩没由来的生出些愧疚。

他下意识看向纪晚晚,眸光复杂。

一方面,他庆幸自己是上帝,躲过了一劫,另一方面,他又很痛苦,必须亲眼目睹纪晚晚与其他人互相残杀。

是他带纪晚晚来的黑市。

若是纪晚晚真的出事,这对他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心理上的折磨。

他浅浅吸了口气,抬头看向凤凰,声音闷闷的:“我要怎么做?直接喊天黑请闭眼吗?”

凤凰做了个请的手势:“你是上帝,你决定。”

温玉珩略一沉默,直接进入正题:“游戏正式开始,天黑……请闭眼……”

话音落,大家纷纷闭上眼睛。

保持相对公正的凤凰与4把挂枪也没有给大家想要偷偷睁眼的机会。

“狼人,请现身。”略一停顿后,温玉珩的声音再度传来:“狼人,请确认你们的同伴,你们有10秒的时间进行沟通。”

10秒的寂静后,温玉珩艰难的咬了咬牙:“狼人……请杀人……”

温玉珩这语气?

他说的如此艰难与痛苦,纪晚晚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想不到哇,第一个被刀的竟然是自己!

他们不杀已经暴露的黄牛,却来杀一个看起来就没有什么伤害性的少女,真是神奇的脑回路。

转念一想,狼人第一轮要杀得,自然是他们认为威胁最大的那个。

黄牛身份已经确认是村民,村民没有威胁,先放一放也是合理。

只是他们为什么会认为她最有威胁,第一轮就要弄死呢?

他们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很有可能马上就要被淘汰了!

这个地下赌场看着很是怪异,不知道她的异能能不能帮她躲过这一劫。

不,躲不过那就拼命!

爸爸妈妈弟弟都还在避难所!

她绝不能死在这!

此刻,纪晚晚心脏狂跳,不断的安慰着自己,没关系,可能女巫会救她。

短暂的沉默后,温玉珩继续主持:“狼人请闭眼,女巫请睁眼,今晚被杀的人是祂,请问是否救祂?”

女巫!

救我!

一定要救我!

多一个人,多一分赢的希望!

纪晚晚在心里不断祈祷。

很快,温玉珩松了口气的声音传来:“好的,我知道了。女巫,今晚是否使用毒药?对谁使用?”

听到这个语气,纪晚晚一喜。

太好了!

女巫肯定救我了!

或许女巫是个萌新或者心存善念吧……

若是换做一个稍微自私一点的人,或许都会把解药留着自救,而不是第一轮就拿出来救人。

再者,万一狼人自刀骗药呢?

那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转念一想,这种生死局,狼人应该不会那么大胆,拿自己的命来开玩笑,所以他们一定会刀好人。

所以女巫会拿解药救人,倒也完全合情合理。

不管过程如何,至少这一轮,她可以活了……

叶不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离婚后,她放弃白月光哭着求我回来
离婚后,她放弃白月光哭着求我回来
结婚五周年纪念日那天,我在客厅等了妻子一夜。天亮时,妻子带着一身酒气,被她的白月光搀扶着回来,两人动作暧昧,我没忍住,狠狠给了她白月光一拳。妻子冷眼旁观……事后,我提出离婚。可当我将离婚协议送到妻子手中时,她却哭着求我不要离开她……
洛王
作精相亲捣乱,腹黑军官将计就计
作精相亲捣乱,腹黑军官将计就计
身为真千金的她因为被争宠而意外重生,到了末世,本以为可以换个世界生存,不撩一记偷袭! 一朝睁眼,她居然穿到了六零年代。 喜提的是,她的系统空间跟来了。狗血的是,她刚穿来就碰上准备相亲的军官正遭遇道德绑架! 正好,她叶倩是个爱管闲事的,同时,她也需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的苟下去,怎么办? 抢个婚! 好吧,没想到这个军官大大也不是吃素的,反手就赖上了。 好一对天作之合!这一波,双惠,赢麻!
佚名
凡尘飞仙
凡尘飞仙
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年,偶然得到聚宝盆,凭借其复制能力,得到海量资源,走上修行一途……仙路悠悠,普通少年的飞仙之路……
齐甲
戚家军演义
戚家军演义
天降戚继光,十六岁世袭登州卫指挥佥事。 倭寇袭扰大明东南沿海城镇,抢掠财物、屠戮军民。 戚继光组建戚家军、发明鸳鸯阵、改良军刀、火器。 在上百次的抗倭战斗中,创造出极其悬殊的战损比,甚至多次零伤亡歼灭大批倭寇。 大明军神、抗倭名将、民族英雄戚继光,抗击敌人、维护国家尊严的精神,永远值得后人敬仰、学习、崇拜!
千重草
绑定软饭系统,每天让女神花钱
绑定软饭系统,每天让女神花钱
作为软饭男的我,在某一天,绑定了软饭系统。 只要女神为我花一块钱,我就能得到万倍返校! 这不就是为我贴身打造的嘛! 于是,在我的攻略下,各路女神纷纷拿下! 而我,也成了一个靠吃软饭发家的亿万富翁!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