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洛柳雨薇

第1715章 神榜强者登场!(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715章 神榜强者登场!

我,就目前为止还是只普通的小红狐,只是不久之后会变成什么…谁都无法预测,当然不会是人类认为的“狐狸精”,我们是成不了“精”的。人类对狐族一直存有偏见,阴险、狡诈、多疑、趋炎附势等等只要是贬低之词都会毫不吝啬的赋予了我们,这是不公平的。我呢,不是来给狐族平反的,也没那么伟大,直到现在还对自己为什么被选成“灵狐”感到费解!什么是“灵狐”?好吧,在任务开始前,有必要解释清楚什么是“灵”,这个字很重要,会贯穿整个故事始终。

网站此章内容错误,请手机下载app阅读正确内容。

安卓用户请在百度搜索【999小说app】阅读正确内容。

苹果用户请在苹果应用商城搜索【小说亭】阅读正确内容。

自从人类诞生那天起,每个人的灵都与地球上其他生物的灵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什么联系?相互匹配呗。通俗点儿讲,一个完整的灵分两部分,一半在人、一半在相应的生物那里,这可不是以人的喜好为转移的,或许某个人另一半的灵就附着在他最讨厌的蟑螂身上呢。

更神奇的是,具有相匹配灵的人类和生物间的相遇概率绝对为零!这就奇怪了,为什么不让二者相遇呢?很简单,一旦相遇,灵就会合体产生新型物种,人类就会拥有相应生物的能力并激活其自身隐藏的基因密码,从而进化成变异人,也就是现代人类认知的特异功能人或超人;相应生物也会发生质的飞跃,可具体变成什么,就不得而知了。这对人类可是件大好事,谁不想成为超人呢!然而这只是人的想法,可不是造物主的!他老神家制定了规则,因此概率才为零。我怎么知道?这就是“灵狐”存在的意义。什么意义?自然是我们肩负的任务。什么任务?别急,慢慢听我娓娓道来。

首先要搞明白造物主为啥要阻止这种“好事”呢?

单就合灵变异这个“秘密”,到不是只有狐族才知道,整个地球生物除了自大的人类,其实都知道。那照理来说,这是个让低等生物逃脱人类“餐桌文化”与其平起平坐的上佳途径,为什么没生物愿意跑去与人合灵呢?地球上的动物种族是没文字和历史记载的,所有动物都是听祖辈们一代代口口相传下来的“传说”,没任何可信的证据或实践,生物界与人类世界有类似的地方,对“传说”这种事,多数都只是听听而已,不会去“傻”到求实;就算有想去验证的,还没等找到自己的灵主就被人给打死或吃了,更凄惨的是有些动物的皮毛都不被人类放过,做成了他们“时尚”的外衣…有些经典经历甚至成为了教育后代的“警世恒言”。不过在地球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也听说有“特异功能”人存在,但与他们相应的动物哪去了,却没留下任何传说或记载…这更好的证明动物与人合灵的“好处”不存在。

网站此章内容错误,请手机下载app阅读正确内容。

安卓用户请在百度搜索【999小说app】阅读正确内容。

苹果用户请在苹果应用商城搜索【小说亭】阅读正确内容。

综上所述,就算是真的,务实的生物们也不会拿自己短暂的生命开玩笑,为残忍的人类去提供方便。因此几乎所有生物都默契的达成了共识:找人“合灵”是不符合除人类以外生物三观的!不要笑,我们也有三观,只是人类不懂而已。

所以,地球上的所有物种才跟现在一样:人是人、动物是动物、植物是植物、水是水、气是气…总之,按着地球规律在平淡无奇的繁衍着、生生不息着、循环往复着,生老病死着…

可能有读者会质疑,地球上的生物总数加起来要比人类多的多,单蚂蚁一个种群就比全人类还要多,如何界定生物与人类匹配的灵呢?相互间的生命寿数、体格吨位都不同…譬如一头大象的灵和一只瓢虫的灵都能与相应人类合灵么?

首先,灵,是一种无形无味的能量物质,不以物质大小、质量吨位来区分,决定它存在的是某种规律,或者说原本就被造物主设计好的,我们只能逆来顺受。

再者,不是所有生物的灵都能与人匹配,就不存在地球生物必须满足与人类匹配原则。说白了就是造物主在里面掺和着“真亦假来假亦真”原则,估计这也是制约生物们去验证这个“传说”的一个隐形屏障吧。

就算有“屏障”,灵匹配也得有规则吧,是什么呢?这类似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法则,遵循着“同一时刻,精选强壮”这一原则。“同一时刻”:既与人对应同时诞生的所有生物族群;“精选强壮”:顾名思义就是选择同一时刻随机出生的所有生物的灵中那个能量最强的灵。据说,带有这种匹配“灵”的生物,其身体上会留有只有同类才能识别的某种气味,在本族群里会顺理成章的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荣耀以及本族群的优先选择权。什么是优先选择权?当然是对食物、交配、属地、同族首领的选举等等一系列与动物种族有关的任何事情。跟人类社会里的“特权”阶级类似吧。当然,具有这种“特权”的生物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只会认为自己是物竞天择,会投胎罢了。

那其他无法与人相匹配动物的灵会怎样?

网站此章内容错误,请手机下载app阅读正确内容。

安卓用户请在百度搜索【999小说app】阅读正确内容。

苹果用户请在苹果应用商城搜索【小说亭】阅读正确内容。

自动休眠。如没意外情况发生大多数会随本尊一起消亡。什么是“意外情况”?就是备胎了,别急,接下来讲备胎的作用:

你想啊,能匹配人“灵”的生物死亡怎么办?毕竟在地球上,除了树木、龟类等少数物种,多数生物的寿命要比人类短。那这时候,“备胎”带灵生物就派上用场了,死亡生物的灵会在其大限之前自动寻找备胎的年轻同类,为什么是年轻,就不用解释了吧;然后覆盖其体内原来休眠的灵以取代其位置继续附着在活着的同类身体上,直到相匹配人类的灵死亡为止。当然,新寄主也会“莫名其妙”的变成本族群的“佼佼者”。什么是“覆盖”,实际就是灭掉的意思。

反之,人类的灵先消亡呢?这就容易了,相应匹配生物的灵待到宿主寿终正寝后随之消亡。

具有匹配灵的不同种族的生物间能相互辨别么?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我想应该不会。打个比方:一只饥饿灵猫抓了只灵鼠,为了填饱肚子,是不会仁慈的放掉灵鼠的,这可是造物主赋予每种生物的生存本能,是凌驾在匹配灵之上的。

植物也能匹配人类的灵么?那是肯定的。我一直强调的是“生物”,自然也囊括了植物。

植物灵与动物灵的区别在哪儿呢?植物灵是与大地相连的,因此它们只能静止,灵就在它们的根里静静待着,根不死灵就在,而且植物的灵据说不是休眠状态,都是“清醒”的,不知真假,但从食草动物相对温和、顺从的性格来看,应该所言非虚。不过,我可没鼓励大家食素的意思。人类的素食主义者与食草动物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他(她)们吃的大都是熟食,被煮熟后的植物会失掉灵性。当然我也没鼓励大家去吃生的植物,请自行甄别。

那素食者的灵是否与植物灵有联系呢,这就不知道了,造物主他老神家怎么想的谁清楚呢,再说这个故事不是讲灵匹配的。

网站此章内容错误,请手机下载app阅读正确内容。

安卓用户请在百度搜索【999小说app】阅读正确内容。

苹果用户请在苹果应用商城搜索【小说亭】阅读正确内容。

啰嗦半天,狐族的“灵”又特殊在哪儿呢?对,这才是关键!

(本章完)

十年萤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守寡,重生主母再造名门
开局守寡,重生主母再造名门
楚家满门忠烈,却被陷害通敌叛国,只留下楚怀野这一条血脉! 花向晚被闺中密友教唆,带着财物与陆霈一同逃婚,呕心沥血扶持其成为权臣,最后却被渣男绿茶折磨致死...... 重活一世,花向晚不再任性;嫁进楚家,按照前世的记忆,想要逆转楚家惨案,可还是无力回天!她不解。 楚家只剩她和最后一条血脉,既然做了楚家人,便要和楚怀野一起撑起这个家!
杨梅西西
废材小师妹,被极品宗门宠上天
废材小师妹,被极品宗门宠上天
上一世我是老老实实的修行小师妹,天天被欺负。 甚至,师兄们为了讨好他们心目中的白月光,把我换命虐杀了! 经历过一次死亡后重生,这一世,我重生回到入峰大典那天。 师兄们照例是为了衬托自己的才华来猛踩我,可既然我都重生了,还能再被你们欺负了? 此地不留妹,自有留妹处! 我转投到新师尊门下,一不小心混成了新宗门团宠,很快就获得绝世传承。 转眼,过去苛刻过我的师兄们都上来抱大腿了。 咳咳,都给我坐好,等
佚名
快穿:疯批女配她是白月光
快穿:疯批女配她是白月光
时卿是快穿总局金牌任务者,她辗转小世界做任务,平复怨气,完成女配逆袭之路手握炮灰剧本的她,躺平虐渣,冷不丁被大佬盯上。统子:宿主快跑!大佬又又又黑化了!时卿表示很慌,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世界一:后宫文里被杀母夺子的宫女——后来她是暴君的掌中娇?世界二:她是侯府守寡的夫人,却被假死夫君和穿越女坑害,后来,她是疯批二皇子的心尖挚爱?世界三:她是年代甜宠文里的原女主,被重生女夺走气运无辜惨死,一尸两命
月寻
斩神:魔神之首,我护红缨周全
斩神:魔神之首,我护红缨周全
关于斩神:魔神之首,我护红缨周全:汪绍穿越到斩神的世界,发现自己成了林七夜同班同学。对,就是那个还没活过一集,就成了鬼面人口粮的汪绍!好在及时觉醒了嗜血魔神天赋,开局吞天魔功。可通过吞噬怪物,人类,神明,一切生物的精血,躯体,灵魂,天赋。壮大己身。“想杀老赵?问过我了吗?”“想动红缨?我答应了吗?”“想灭沧南?呵,你做梦!”“要灭假面?先从老子身体上踏过去!”……吞噬的禁墟可以融合,领悟奇迹法则
一锭西瓜籽
退婚当天,我让渣男叫舅妈
退婚当天,我让渣男叫舅妈
朋友聚会上,有人问我未婚夫:“如果没有秦苒,你和芷柔会不会复合?” 片刻的沉默后,陆寒州回答:“会。”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他们以为我会吃醋闹腾,却不想我带头鼓掌,献上祝福。 “既然忘不了,我退出成全你们,你们要不要再亲一个庆祝下?” 我坚定的取消婚约,头也不回的离开。 陆寒州却以为我在闹脾气,笃定了我爱他爱的不可自拔,不可能放弃陆夫人的宝座。 后来,我和陆寒州那禁欲的律师小舅舅的婚
佚名